武漢立心館待遇好不好
1. 武漢聯想集團怎麼樣,好進廠嗎
武漢聯想儼然已成第二個富士康了,本人來這有半個月了,現已自離,給廣大驢友說說感受吧!剛來是看這企業的實力還是挺大看招聘薪資待遇也不錯就來看看了,結果進來就明白好大的黑洞,如果住聯想家園物業都外包了8人間每月每人要交100來塊物業管理費,另外剛來還要各種押金,走的時候還各種理由說宿舍某某公物壞了要扣錢,來的時候本來都是壞的怎麼沒檢查出來什麼玩意!連宿舍走廊的飲用熱水器還要刷工卡收費坑爹啊!來了還要自己買熱水壺燒水或到樓下買大瓶純凈水。再給各位親們介紹一下車間的情況吧!來了要去培訓班培訓3天左右才有上崗證上產線上崗,剛到以為公司制度還蠻完善的,結果正式上線才臉黑一片,招的人多的都出現機動組了(就是天天早早集合跟打游擊一樣到各個產線幫忙),過了兩天才正式分配了固定產線,結果本人運氣不好分配到了個很難提升速度的崗位,(還和培訓的崗位八桿子不搭邊)很要求細心嘛,這樣的崗位當然很難跟上馬拉松長跑一樣的線速,就跟領導要求換個崗位都被拒絕了,才明白這崗位不好做才需要新人當炮灰,領導也天天趕違規作業的員工全算自離我也就沒心情繼續在這黑廠效力了就只能自離了早點脫坑。領導都牛逼嘛!來這算是長見識了!食堂是三樓和二樓兩層都很貴一般想吃好都是12元一餐左右和外面的館子價格一樣根本就不像食堂伙食倒是和外面餐館差不多。就介紹到這里吧,僅供有心的打工仔參考!以上都是本人親自體驗過的感受,絕無半點虛假,如不實我把腦袋卸下來送給各位當皮球T
2. 武漢亞心醫院待遇怎麼樣啊
我有個同學在亞心 ,效益好的時候有7-8千,平時就2500-3500元
3. 武漢研究所待遇
哈哈 這你就不來懂了吧 房子算不算福源利?
房價均價為8000-9000的武漢的房子讓你花3000多買,你樂意不?這算不算福利?
五險一金自是不用說,過年過節禮物成堆,這算不算福利?
每年公費組織旅遊無數次,這算不算福利?
獎金上就不定了,沒有定數。
說太白了就不好啦,總之就是 ,去吧去吧
4. 武漢天地立心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寶寶學繪本App針對3~6歲兒童,集合了大量優質繪本,並以原創國學繪本為特色,意在專打造一個互屬動繪本互動式閱讀與教育平台。
法定代表人:熊慶紅
成立時間:2015-08-26
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20111000425420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洪山區卓刀泉路238號雄楚天地1幢7層6號
5. 武漢立心館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武漢立心館位於街道口兆富國際大廈24樓,是一家國學教育培訓機構,是華中地區首家專業的國學講師培養機構。企業使命就是以專業的精神推動國學教育的發展。核心宗旨是「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公司聘請了著名儒學專家安德義先生作為總顧問,聘請了包括武漢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北大學等高校的一大批知名教授組成專家團隊。武漢立心館培養出來的講師特色鮮明,深受社會歡迎。他們深入元典,從經典中汲取古人智慧,結合現代生活,指導聽眾提升人格修養、改善人際關系、注重家庭教育、提高事業管理水平。立心館的講師被分配到各類講壇:幼兒園,中小學,高校,書院,企業,機關,社區,各類培訓班等等。目前由立心館獨自或聯合開辦的講壇包括「立心館國學公益講座」、「華中農業大學國學講壇」、「武漢名師國學教育講壇」、「愛心國學教育講堂」、「青山國學少兒課堂」,所到之處,廣受好評!
法定代表人:蔣強
成立時間:2014-12-30
注冊資本:5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20111000378315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洪山區珞南街武珞路717號兆富國際大廈1棟23層10號
6. 武漢小學教師待遇怎麼樣武昌,硚口,漢陽,東西湖這幾個區哪個待遇好
如果是有編制的 同類學校 武昌和橋口好一些
東西湖屬於遠城區 有些東西跟老城區不一樣的 所以不太了解 如果能進到他的一小二小 據說比中心城區的學校好的多。。。。
7. 武漢康師傅廠上班好不好待遇如何進去難不難
擦亮眼睛 謹防抄上當
不管是傳統的招聘陷阱,即一些非法企業和「黑中介」打著招工的幌子,變著花樣收取求職者的入行費、服裝費、社保費、培訓費、產品押金、體檢費等騙取錢財,還是網路上花樣百出的新型招聘騙術,歸根到底就是要求職者「掏腰包」。下一站薪資網提醒:求職者要學會捂緊腰包,拒交各種名義的費用。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錢財。」這就是說,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或抵押金等。此外,服裝費、培訓費、資料費等也屬於公司正常的運營成本,不能以此為由向職工收取押金。
8. 您好,想請問您的朋友 在 武漢新芯集成電路製造有限公司 現在怎麼樣他做的什麼工作待遇怎麼樣謝謝!
先弄清楚對方為什麼要找你?
公司真實合法么,招聘信息真實可靠么?
你有多少經驗,學歷,職稱,資歷?需要你去做什麼職位,有什麼要求?
什麼都不說,直接上來問待遇,我們也不懂得讀心術。
按人口比例來說,除非你賭上小概率事件:
內部人士要出現在知道,還要看到你的問題,還要願意透露情況,
算一下有多少機會給你遇到?
待遇問題,按某位網友的建議,打電話問對方的人事,
這是他們的工作,他們最清楚,有解釋的責任,說的也最准確。
其他人的說法都不可信,員工也未必完全清楚。
9. 武漢市考公務員的薪資待遇情況。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二) 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三) 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四) 參加培訓;(五) 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六) 提出申訴和控告;(七) 申請辭職;(八) 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本條是關於公務員權利的規定。公務員權利的含義:一是公務員的權利以其身份為前提;二是國家規定公務員的權利,是為了使公務員有效地行使職權,執行公務;三是公務員權利的具體內容,就是公務員在履行公職的過程中,公務員本人可以為一定的行為,可以要求他人為或者不為一定的行為;四是公務員權利的具體內容是由國家明文規定,並且公務員權利的行使是由國家法律加以保障的。按照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公務員作為國家法律、政策的執行者,國家有權要求其盡職盡責,同時國家也要為公務員履行職責提供應有的工作條件保障。外國公務員法都有類似的規定。公務員享有的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的權利,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公務員有權獲得工作條件的保障;二是這種工作條件的保障是與公務員的職責相適應的。工作條件的保障是指公務員為了履行職責、執行公務、行使職權,有權要求一定的工作條件作保證。沒有一定的工作條件,公務員就無法很好地執行公務,完成其工作任務。良好的工作條件是公務員正常履行公職、完成工作任務的保證,也有利於提高公務員的效率、提高公務員的工作質量。工作條件主要包括辦公地點、辦公用品等等。公務員所需的工作條件也是隨著社會經濟與科學的進步而不斷更新的。公務員工作條件的保障應與公務員的職責相適應。公務員有權獲得的工作條件是公務員履行職責所應當具備的,其所應當獲得的工作條件以滿足履行職責為限。首先,公務員的工作條件應當是履行職責所必須的,即公務員如果沒有該工作條件就無法正常履行其職責。例如,從事海上緝私的公務員,其所必須的工作條件是需要一定馬力的緝私艇、可以保衛自身與打擊罪犯的武器、與陸地聯系的通訊器材等。如果沒有這些工具與器材,從事海上緝私的公務員就無法開展緝私活動。其次,公務員的工作條件不應超出履行職責所必須的范圍。再次,公務員的工作條件應當是公務員履行職責期間所需要的,即公務員只能夠在履行職責的期間內使用這些配備的工具、器材等。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公務員一經任用,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這被稱為公務員的職務和身份保障權。規定公務員的身份保障權,第一,這是保證公務員公正履行職責的需要。公務員在依法執行公務、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有可能觸犯某些個人或集團的利益。這些個人或集團就有可能憑借權勢對公務員施加不正當的影響或壓力,甚至加以迫害,其結果就是公務員被非法免職、降職、辭退或處分。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障公務員正常有效地執行公務,公正無私地履行職責,法律就必須為公務員提供一定的保障,使公務員免受非法的懲處,能夠順利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第二,這是保持公務員隊伍穩定的需要。現代社會經濟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各種新事物、新現象層出不窮。要維持國家機器的良好運轉、維護社會的穩定與持續發展,就需要有一大批有專業知識、素質較高的公務員從事國家管理與社會管理。公務員職務和身份有保障,不會無緣無故地被非法剝奪,就會使公務員有工作穩定感,有利於他們安心工作,把公務員工作當作終身職業,從而促使他們注意積累知識與經驗,不斷提高業務能力,提高工作效能。公務員職務和身份保障權的內容包括:第一,公務員非因法定事由,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公務員免職的事由一般有:轉換職位;晉升或者降低職務;因身體健康狀況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退休,等等。公務員降職的事由一般有: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不勝任現職被調整降職的。公務員被辭退的事由主要有: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因所在機關調整、撤銷、合並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積超過三十天。公務員受處分的事由是違法違紀。第二,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法定程序是指國家規定的公務員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所必須經歷的全部法定過程。比如,給公務員處分,一般要經過批准立案、組織調查、聽取本人申辯、寫出調查材料和處分意見、按照管理許可權進行審批等程序。這些程序都要通過法律法規予以明確,並嚴格執行。只有嚴格程序才能盡量保證作出以上人事處理的正確,減少錯誤處理。 三、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公務員的工作是國家和社會不可缺少的有效勞動,沒有公務員的辛勤勞動,就沒有國家正常的運行,經濟和社會活動將會陷於無序狀態。工資、福利、保險待遇屬於公務員的勞動報酬。獲得工資報酬權與享受福利保險待遇權是公務員的基本權利,是公務員的經濟權利,也是公務員工作和生活的經濟保障。公務員應享有與其地位和作用相稱的經濟權利。同時,公務員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也是一種調動公務員的積極性,促使其認真執行公務、履行職責的激勵措施。公務員的勞動報酬,在我國一般表現為工資,是社會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分配給個人的消費品的貨幣表現形式。公務員的工資是公務員維持生活的必要條件,也是公務員在社會中地位和作用的一種反映。公務員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的津貼包括,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公務員的工資由國家財政予以保障。需要指出的是:首先,除少量實行聘任制的公務員外,就主體隊伍而言,公務員雖然有獲得工資報酬的權利,但是在工資報酬標准上,公務員沒有協商請求權和決策權,也即公務員不能與國家約定自己的工資標准,國家單方面確定公務員的工資報酬標准,公務員無權作意思表示,更無權與政府協議。其次,獲得工資報酬權意味著公務員的工資應按時足額發放,任何機關不得降低、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公務員享受福利、保險待遇,其內容是: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在法定工作日以外加班的,應當予以補休;公務員在退休、患病、工傷、生育、失業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公務員因公致殘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傷殘待遇;公務員因公犧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親屬享受國家規定的撫恤和優待。公務員的福利待遇所需經費由國家財政予以保障。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擅自降低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四、參加培訓。公務員享有參加培訓的權利。首先,公務員參加培訓是憲法的要求。我國憲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務員參加培訓的權利同公民受教育的權利具有一致性。或者說,公務員參加培訓的權利,是公民受教育的權利在公務員身上的一種具體化。其次,公務員參加培訓是現代社會經濟科技發展對公務員提出的必然要求。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密,國家需要管理的事務不斷增加,公務員的工作內容、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及工作環境也處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公務員的工作越來越具有專業性、復雜性、科學性的特點,公務員只有接受終身教育,不斷充實、不斷提高,才能適應現代社會的要求。第三,參加培訓也是公務員自身發展的需要。公務員為了求得自身的發展,也要求有學習和培訓的機會,以補充更新知識、完善自己的知識結構、挖掘自己的潛力,只有這樣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才能夠履行職責、勝任工作並創造性地執行公務。另外,公務員培訓情況、學習成績是公務員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參加培訓也是公務員職務晉升的需要。為了保證公務員的培訓權,國家建立專門的公務員培訓機構,機關根據需要也可以委託其他培訓機構承擔公務員的培訓任務。機關根據公務員工作職責的要求和提高公務員素質的要求,對公務員進行分級分類培訓。 五、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憲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是設定公務員這項權利的直接依據。作為公民,可以根據這項權利向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作為公務員,更有權利向本機關或上級機關及其領導人員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公務員是直接參與國家管理的,在國家管理活動中具體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他們對於本機關和上級機關及其領導人的情況最了解,對於國家管理活動各個環節上的缺陷比較清楚。因此,強調公務員的這一權利,有利於各級機關克服官僚主義,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質量。任何機關的領導人都不能壓制公務員的批評和建議。所謂批評,即指出機關及其領導人員工作中存在的缺點和不足。開展批評,是公務員責任心的體現。建議則是公務員對改進工作提出的意見,是公務員主動性的表現。公務員的批評建議權,包括幾層含義。一是提出批評建議的對象。公務員既可向本部門或有隸屬關系的機關及其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也可以向其他部門或無隸屬關系的機關及其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二是批評建議的內容。公務員既可就與自己工作、權益有關的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也可針對機關的工作程序、工作內容、領導人的工作方式和作風等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三是批評建議的形式。公務員可以用書面的或者口頭的形式,可以在有關會議上公開提出批評和建議,也可以通過個別談話方式提出。 六、提出申訴和控告。公務員申訴權利,是指公務員如對涉及本人的人事處理決定(包括處分的決定和被降職、被辭退的決定等)不服時,可以向原處理機關申請復核,同時有權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作出該人事處理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申訴。其中對處分決定不服的,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提出申訴。公務員的控告權利,是指公務員對於機關及其領導人員侵犯其合法權利的行為,有權向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提出控告。規定公務員的申拆、控告權是十分有必要的。首先,允許公務員依法提出申訴和控告有利於糾正公務員處分工作中的失誤和不當,保障與救濟公務員的權利,防止個別負責人對公務員打擊報復。其次,對於機關及其公務員來講,公務員的申訴、控告權是糾正機關及其公務員違法失職行為的有效的監督機制,有利於國家管理活動的民主化和法制化,對於監督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辦事、盡職盡責,都有重要的意義。 七、申請辭職。公務員由於主觀或客觀原因不願意繼續擔任公職時,國家允許公務員辭去公職。規定公務員可以辭職,賦予了公務員一定的選擇職業的權利。國家賦予公務員這一權利的目的是為了調動、發揮公務員的積極性,促進人才合理流動,以增強人事管理的生機與活力。由於公務員的工作性質和職業特點與眾不同,其實現辭職權的方式和程序與一般公民的辭職權不同。公務員的辭職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進行。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應當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任免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審批,其中對領導成員辭去公職的申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十日內予以審批。另外,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還可以根據個人意願提出辭去領導職務的申請。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公務員除享有公務員法規定的權利外,還享有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主要包括兩部分內容:一部分是法律規定的一般公民的權利,一部分是法律所特別規定的機關工作人員應享有的權利。規定公務員可以享受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體現了公務員權利的完整性。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10. 武漢地區有哪些待遇比較好的大型工廠企業
剝削階層都黑良心,不過千萬別來今晨集團牙刷廠,每天12小時工資才一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