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人民警察工資待遇調整政策
Ⅰ 警察的薪資調整與政府公務員調資一樣嗎
不一樣
警察生活待遇抄要「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即將實施的《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提出,完善人民警察職業保障制度,貫徹落實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的原則,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體系,完善津補貼等相關政策,向基層一線、艱苦危險等重點崗位傾斜。
參考: http://m.kuaiji.com/zixun/news/2251742.html
Ⅱ 公務員基本工資將如何調整
你好,
1月19日,四川召開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會議明確,今年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准,並指出,這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准決定的首次調整,對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實現工資正常調整具有重要意義。
同一天召開的內蒙古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也明確,按照國家要求,今年要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准,這次調標是建立基本工資標准正常調整機制後的首次調整,各地、各部門要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執行情況進行清理自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堅決糾正。
在更早前的2015年12月31日,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視頻會議透露,今年要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按照國家部署,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研究完善公立醫院薪酬制度、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准、提高退休人員待遇標准、落實人民警察工資待遇調整政策,開展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此外,江蘇提出今年要「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北京提出今年要「平穩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陝西也提出今年要「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等等。
近期要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
去年1月14日,《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近四千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開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同時其基本工資也進行了調整。截至2015年7月底,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兌現工作全面完成。
此次工資調整優化了工資結構,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提高了基本工資占工資的比重。同時,重點向基層傾斜,並確保所有人員的工資都有所增加。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資為300元左右。
需要指出的是,去年人社部有關負責人就機關事業單位調資工作答記者問時曾指出,這次調資工作進一步明確了建立基本工資標准正常調整機制,近期要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准。
對於如何調整,人社部表示,將依據工資調查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確定調整幅度,逐步提高基本工資占工資的比重。
Ⅲ 公安民警執勤崗位軍帖和加班補貼中央何時出台政策何時實施
中央早就出台了相關政策,相關法律也有明確的規定,關鍵是各地要狠抓落實,落實落實再落實。2017年吉林省提出:全面落實公安民警值勤崗位津貼、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補貼政策執行標准,努力提高全省公安民警的工資待遇水平。吉林省的做法,其他省份可以學習參考。
2017年2月21日,吉林省公安廳公布《吉林省公安機關愛警惠警二十條措施》
1、探索建立具有公安職業特點的民警晉升和交流制度,解決民警壓職壓級等突出問題。
2、全面落實公安民警值勤崗位津貼、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補貼政策執行標准,努力提高全省公安民警的工資待遇水平。
3、由各級公安機關為民警購買人身意外傷害或醫療保險,為廣大民警提供多重風險保護。
4、落實民警休假休息制度,有計劃分期分批組織民警年休假,在民警子女參加中考、高考期間,安排民警調休。
5、針對特困民警,實施「千名困難民警幫扶計劃」。
6、針對困難民警子女,實施「百名特困民警子女助學計劃」。對考入大學本科的每人發給一次性助學金5000元,考入專科的發給3000元。
7、針對因公犧牲和負傷民警,2017年1月1日以後因公犧牲民警家屬發放一次性撫慰金2萬元,被評為烈士的,增發撫慰金8萬元。
8、針對功模民警,進一步落實記功授獎儀式制度、休養制度。
9、針對傷殘民警,每年重點幫扶100名困難傷殘民警,每人發給慰問金2000元。每兩年組織一次健康療養。
10、針對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遺屬,建立走訪慰問、體檢、療養及子女助學、子女夏(冬)令營等制度。
11、針對長年兩地分居民警,實施「團圓計劃」,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幫助民警解決兩地分居問題。
12、針對未婚和無房民警,實施「鵲橋計劃」和「安居計劃」,努力解決民警婚戀和住房問題。
13、落實全員體檢制度,建立個人健康檔案,及時發現和診治各類疾病。
14、對因公負傷和急重病民警,按照「先診療後結算」的原則及時進行救治。
15、健全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文藝體育協會組織,進一步豐富警營文化生活。
16、針對侵犯民警執法權益問題,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民警履行職務受到侵害保障救濟機制,保障民警合法權益和人格尊嚴。
17、針對基層負擔過重問題,改進績效考評,規范各類台賬報表,壓縮會議、文件、簡報、檢查。
18、針對裝備配備問題,將執法記錄儀列入必配范圍。
19、針對民警知識儲備和更新問題,鼓勵民警參加在職學習和培訓。
20、針對輔警管理問題,依法明確輔警分級管理、表彰獎勵、入警優待、工資福利、保險待遇、傷亡撫恤等職業保障規定。
Ⅳ 人民警察退休的警察怎麼漲法2o|6年退休警察怎麼調工資
勞動者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勞動者對退休工資存在疑問的,勞動者可以當地的社保局進行詳細了解,包括養老保險金的發放政策等。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Ⅳ 人民警察警銜工資上調包不包括警察類院校
警銜是區分人民警察等級、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稱號和標志,是國家給予人民警察的榮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實行警監、警督、警司、警員的警銜制度。
中國警銜設五等十三級,即總警監、副總警監;警監(一級、二級、三級);警督(一級、二級、三級);警司(一級、二級、三級);警員(一級、二級)。
警銜與軍銜的換算
公安部長——總警監——上將;
公安部副部長、省(直轄市)公安廳長(兼任常委)——副總警監——中將、少將;
省(直轄市)公安廳長(不兼任常委)——1級至2級警監——少將、大校;
省(直轄市)公安廳副廳長——2級至3級警監——大校、上校;
地級市公安局局長、民警(含武警)支隊長-—3級警監至一級警督——上校、中校;
地級市公安局副局長、民警(含武警)副支隊長——中校、少校;
縣(區)公安局局長、民警(含武警)大隊長——少校、中校;
縣(區)公安局副局長、民警(含武警)副大隊長——少校、上尉;
街道(鄉、鎮)公安派出所所長、民警(含武警)中隊長——上尉、中尉;
街道(鄉、鎮)公安派出所副所長、民警(含武警)副中隊長——中尉、少尉;
民警(含武警)小隊長——少尉;
民警警員(六年以上警齡)、民警(含武警)副小隊長(司務長)——上士、中士;
民警警員(三年以上警齡)、武警(消防警)班長——中士、下士;
民警警員、武警(消防警)副班長——下士、上等兵;(民警警員的最低警銜為下士)
武警(消防警)警員——上等兵、列兵
2015警銜工資是否上調?
警察的待遇將全面提升,其中包含警銜工資上調,關於具體的文件在2月份就下發了。
近日,《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經中央審議通過,即將印發實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出,貫徹落實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的原則,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體系。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明確提出,根據人民警察的性質特點,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按照職位類別和職務序列,對人民警察實行分類管理。適應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錄培養機制。貫徹落實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的原則,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體系。完善人民警察撫恤優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職業風險保障制度。依法維護人民警察執法權威。規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等等。
據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個方面的主要任務、100多項改革措施。
現行的警銜工資標准:
調整後的各銜級的警銜津貼標准分別為:總警監313元、副總警監295元、一級警監277元、二級警監263元、三級警監249元、一級警督235元、二級警督223元、三級警督211元、一級警司199元、二級警司187元、三級警司175元、一級警員165元、二級警員155元。
Ⅵ 人民警察薪資待遇遵哪項法律
15年初中央審議通過《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意見提回出,要建立有別於其他答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的原則,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體系。
Ⅶ 事業單位工資構成包括哪些
一、基本工資: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二、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進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貼補貼:
1、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主要根據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對艱苦邊遠地區根據發展變化情況,每5年評估調整一次。
2、特殊崗位津貼補貼:
對在苦、臟、累、險及其它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國家統一制訂特殊崗位津貼的項目、標准和實施范圍。
四、其它工資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基本工資標准表單位:元/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構成:延伸閱讀:多省份機關事業單位今年將調薪
近期,四川、內蒙古、吉林等多地召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明確提出今年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准。
2016年1月19日,四川召開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會議明確,今年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准,並指出,這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准決定的首次調整,對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實現工資正常調整具有重要意義。
同一天召開的內蒙古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也明確,按照國家要求,今年要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准,這次調標是建立基本工資標准正常調整機制後的首次調整,各地、各部門要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執行情況進行清理自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堅決糾正。
在更早前的2015年12月31日,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視頻會議透露,今年要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按照國家部署,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研究完善公立醫院薪酬制度、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准、提高退休人員待遇標准、落實人民警察工資待遇調整政策,開展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此外,江蘇提出今年要「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北京提出今年要「平穩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陝西也提出今年要「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等等。
近期要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
去年1月14日,《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公布,自10月1日起實施。近四千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開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同時其基本工資也進行了調整。截至2015年7月底,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兌現工作全面完成。
此次工資調整優化了工資結構,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提高了基本工資占工資的比重。同時,重點向基層傾斜,並確保所有人員的工資都有所增加。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資為300元左右。
需要指出的是,去年人社部有關負責人就機關事業單位調資工作答記者問時曾指出,這次調資工作進一步明確了建立基本工資標准正常調整機制,近期要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准。
對於如何調整,人社部表示,將依據工資調查比較結果,綜合考慮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確定調整幅度,逐步提高基本工資占工資的比重。
Ⅷ 公安改革提高警察待遇指哪些警察工資
改革明確提出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內機制。一是建立人民警察分容類管理制度,按照職位類別和職務序列實行分類管理,合理確定警官、警員、警務技術職務層次,科學設置職務職數比例,同步實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二是健全人民警察招錄培養機制,以適應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的要求。三是完善人民警察職業保障制度,貫徹落實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的原則,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體系,完善津補貼等相關政策,向基層一線、艱苦危險等重點崗位傾斜,建立健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職業風險保障制度等。此外,改革還提出規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推動出台相關管理辦法。
來源網址:http://news.sohu.com/20150216/n409041429.shtml
(標題:公安部:警察待遇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