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國資系統招聘法律顧問
⑴ 企業法律顧問那個等級最高報考最低等級的企業法律顧問需要什麼報考條件
您好!
考試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版參權加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二)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三)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2年。
(四)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1年。
(五)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者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並從事企業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我的網站有相關的報名簡介,祝你好運。
⑵ 國務院取消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後怎麼辦
國家已取消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這個證書已經失效,沒有企業會專門招專聘持有該證的人屬。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實施前已擔任法律顧問、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或者律師資格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經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的,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向其頒發公職律師、公司律師證書:
1、在黨政機關、國有企業擔任法律顧問滿15年;
2、具有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者獲得其他相應學位;
3、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
(2)北京市國資系統招聘法律顧問擴展閱讀
法律顧問職責如下:
1、及時提供法律咨詢。
2、協助公司建立健全各種制度,防範、化解法律風險。
3、應邀代表公司出席或主持股東會議或董事會會議。
4、起草、設定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避免勞資糾紛。
5、起草、審查、修改協議、合同、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等文件。
6、應邀代表公司出席、參與各類商務談判。
7、函、法律意見書見證。
8、代理公司訴訟、仲裁案件。
9、資信盡職調查,處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10、公司法、合同法、勞動法、知識產權、外商投資法律培訓。
⑶ 有知道目前北京市屬國企有招聘人力資源,行政,綜合管理類崗位嗎發展好,待遇福利好的有什麼企業
這個還是到北京專門的招聘公司詢問吧,既然比較優秀,以前有工作經歷的版話應該有一定社會交權際圈子,去和業內人士交流下。管理理念先進、進步空間大、待遇較高、有培訓計劃、工作時間安排合理、有一定量的帶薪休假……沒有人不想在這樣的單位工作吧?沒有相當的個人力能和工作經驗是不可能被錄用的。如果是剛剛畢業剛剛步入社會的,建議你起點不要放的太高,擺正心態很重要。
⑷ 企業法律顧問國資委消息
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各項法律法規的日益完備,中國的國有企業經過市場經濟的洗禮,已逐步走向成熟,但由於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國有企業法制建設相對薄弱,市場意識、法律意識與契約意識不強,合同管理不夠規范,造成了一些難以彌補的經濟損失。尤其是近年來,國有企業涉及的企業改制、民事、經濟、行政糾紛日益增多,企業經營面臨著諸多市場和法律風險。所以實現依法經營、強化內部管理,運用法律手段化解經營風險,是當前企業亟待解決的問題。一些有現代管理意識的企業和企業家對企業的法律事務lT作格外重視,成立專門的法律事務部門,設立企業法律顧問,把依法經營納入企業管理的各個環節1國有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之現狀企業法律風險是指由於企業外部法律環境發生變化,或由於企業自身及有關各方未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有效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而對企業造成不利法律後果的可能性由於現在的國有企業脫胎自以前的國營企業,作為單一主體面對法律問題的准備並不充分。很多國有企業本身並沒有專門的法律部門或者專屬法律顧問,它們往往是以應急方式處理面臨的法律問題,發生糾紛時,臨時聘請律師,糾紛解決後,這種關系也就解除,沒有建立起一個長期、穩定的預防機制。1.1缺乏必要的合同法律常識和意識①合同審查規范化管理不健全,對事先審查、論證、調研不夠重視,在簽訂和履行合同中存在實體上及程序上諸多問題:還有的經營人員違規操作,甚至僅憑哥們意氣、人情關系就草率簽約,導致合同權利、義務約定失誤。②隨意擔保現象較為嚴重,違約責任追究困難。有時陷入被動,代人承擔履約責任,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而無計可施1.2依法維權意識不強有的企業由於機制尚不完善,遇有合同糾紛,基於和氣生財,盡量予以協商,但效果並不十分樂觀。針對貨款拖欠問題,有的企業上門討債,但由於債務人故意推拖,隱匿財產,不僅效果很差,反而增加了追債成本,但對仲裁、訴訟等法律救濟途徑較少使用。還有的國有企業經營人員維權意識不強,依法維護企業權益的積極性不高,造成一些外欠款項難以收回,形成呆帳、壞帳,積累了較大數額的不良資產。有時因忽視自己的法律權利,許多案件過了法定訴訟期限,法院不再受理,造成難以彌補的經濟損失1.3企業改制、對外投資過程中違規操作明顯有些企業借改制逃避債務.使債權人的利益得不到保護;有些則利用內部優惠政策,通過種種手段,刻意壓低資產評估價格,;低價購得優質國有資產後,迅速轉手,一夜暴富。使改制存在重大隱患,而且也嚴重損害了職工利益。2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範機制的必要性2.1國有企業體制改革的需要隨著國務院國資委《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企業同有產權轉讓管理法》等11個部門規章和30多件規范性文件的出台,大型國有企業將法律顧問制度的建立提到了議事日程。有的已經成立了法律事務機構,設有專門的法律工作人員,這些人員通過參與經營決策、參與企業管理和承具體法律事務來實現自己的職能。法律風險防範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對推進中央企業改革和發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導、規范和保障作用。2.2企業適應市場競爭環境的需要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企業的所有經營活動.都離不開法律的調整和規范。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加劇.市場競爭越發地激烈,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也越大。正如全球排名第六的英國路偉律師事務所呂立山先生(RobertLewis)所言:「有些大型國企高管還沒有充分認識到法律風險將給企業帶來的危險,他們並不像外國公司的同行們一樣採取防範法律風險措施。使其企業就像一個即沒有受過正式訓練,又沒有足夠裝備的新兵,試圖擊退一大群入侵的法律風險敵軍一樣。」可見,國有企業必須了解和熟悉被投資國的法律環境,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範機制,才有可能加快實施「走出去」的戰略,積極參與到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中。2.3提高企業依法經營管理能力的需要在現代法制社會,國家對社會的管理主要通過各種法律、法規的實施來實現,企業作為國家經濟活動的主體,受國家法律、法規的約束。如果企業不知法,不懂法.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覺中因違法而受到法律制裁,或在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也會由於不懂法而失去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機會。3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範機制的措施法律風險防範機制是指對於各種不規范的行為可能導致的風險,在其發生之前即採取防範措施所形成的機制。它包括企業成員法律防範意識的培養,合同管理體系的創建以及廉政與自我約束機制的形成等。3.1加快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擁有自己專門的法律部門,在如合同的審核、簽訂、履行等環節,在投資、合作等項目中隨時預防法律風險的產生,將糾紛的誘因消滅在初始階段。此即為企業法律顧問制度,是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範機制重要的組織保障。企業法律顧問制度,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進一步加強而提出來的。國務院國資委的《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法》則進一步明確了國有重點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以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為核心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目前全國企業法律顧問隊伍已超過10萬人。他們在各自的崗位上較好地發揮了法律參謀、法律培訓、法律監督的功能,角色也由打官司、討債向參與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建立企業法律機制轉變正如一位知名企業家說:「企業好比是一輛汽車,工程師、經濟師、會計師和法律顧問就是汽車的四個輪子.汽車要前進,四個輪子少一個都不行。」國資委提出要求,在所有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重點企業建立健全法律事務機構.大型企業還要實行總法律顧問制度。在歐、美等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已是大型企業普遍採取的一項重要管理制度。如美國新澤西洲的美孚石油公司、法國埃爾夫石油公司、德國西門子公司等都設有專門的法律事務機構,分別擁有一、二百人的法律顧問。這些法律機構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以追求最大效益、最小風險和最少糾紛為目標,在企業生產經營的舞台上,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⑸ 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證書取消後,企業從事法務工作的人員任職以及職稱評定如何做
1、取消後,法律工作人員只能靠考取律師資格才能可以進行律師級別的職稱評定。
2、公司內部可以對法務工作人員自主進行評定和聘任。
3、國家職稱委員除了律師級別認證沒有關於法務職稱的認定。
⑹ 請問江北新區招聘的人員為什麼要與揚子國資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勞動合同
這不正常嗎?
很多看上去都在一個機關工作的人,身份有:公務員、事業編、企業編多種
⑺ 一個朋友給我說 今年國資委在招聘國企司機 讓我去面試,然後他說先去國資委面試過了再去他公司上班,
忽悠你的。
各級國資委是各級政府的內設機構,主要職責就是代表國家對各級國有企內業進行監管。
國資委並不幹容涉國有企業的日常經營,像企業招聘普通員工就不屬於國資委要監管的內容。一家國企要招聘個司機根本不用通過國資委,也不會由國資委代國企進行招聘,更不會說國企招個司機還要國資委面試,那是絕對不可能的,全國大大小小的國有企業數萬家,招一個司機都要國資委面試,那各級國資委別的事兒都不用幹了。再說要是招聘的事情都給國資委管了,國企內部的人力資源部門干什麼?不都成擺設了?
如果你轉述你朋友的話沒有出錯的話,那這100%就是忽悠你的。
⑻ 國資委的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自動消失了嗎
8月12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下稱「《決定》」),取消了包括企業法律顧問在內的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項目。這一對於行業外人士頗為陌生的考試制度到底何去何從,它的取消對於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又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對於中國剛剛進入發展軌道不久的法務行業都是至關重要的問題。
取消考試源於歷史
「已經報名參加考試的怎麼辦?」通知一出,各地摩拳擦掌准備應試的考生一時慌了神。
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2014年的考試報名時間集中在6月中旬到7月上旬,考試日期定在9月13、14日。對於國務院在8月突然下發的指令,各省人社局考試中心的相關工作人員也很迷茫。面對考生第一時間打來的電話,回復也只能是「我們也是剛剛從網上得到消息,並沒有接到上級部門的通知」,只能再等等。
根據《行政許可法》中第二章關於行政許可設定的規定,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作為執業准入資格考試的行政許可,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臨時行政許可)、地方性法規、省級地方政府規章(臨時行政許可)作為設定依據。
《行政許可法》於2004年7月1日正式實施,這也就意味著由部委一級的文件作為依據的行政許可失去了法律效力。本次國務院發布的《決定》將這些歷史遺留下來的存在瑕疵的行政許可「一刀切」,依部門規章而設立的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便在其中。
中國政法大學企業法務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葉小忠在接受《法人》記者采訪時說到,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考試被取消是歷史原因,主要是當初發文的層級不夠,「這與考試本身的重要性和影響力是沒有關系的,也不會意味著企業法律顧問制度的大方向有所改變」。
⑼ 國資委的企業法律顧問畢業證書交上去了多長時間能返回來
美的企業法律顧問畢業證書交上去了,多長時間能返回來?可以到國資委咨詢
⑽ 國資委開展的企業法律顧問評定,畢業證書交上去後多長時間能返回來
根據《企業法律顧問職稱評定》規定:企業法律顧問職業崗位等級資格分為企業一級法律顧問職業崗位、企業二級法律顧問職業崗位和企業三級法律顧問職業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