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衛生系統編外人員待遇
1、在我國,很多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多使用編制來管理人員。但是隨著社會的版進步,原有的權人員不能承擔現有的工作,因此很多不能入編的人員被聘用,這些人員享受不到入編人員所應有的待遇和福利,如同「打零工」,這樣的人員就叫「編外人員」。
2、正是同工不同酬的現象的廣泛存在,編外人員待遇不高,使得編內、編外在職業發展空間、養老保險、薪資待遇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從而催生了求職者的編制情結。
❷ 事業單位編外員工能拿多少一年是不是一點福利都沒
編外,說白了就是臨時工。給人家單位干很多活,確一點好處都沒有,頂多過年過節分東西專時帶著你的,屬但是額外給錢時別想了。
工資待遇也不高,就像樓上說的,也就1000多些,當然這個也有地區差的,有的地區工資高,那麼可能就多點。
同崗同酬是不可能的。
如果你想變成編內的話,要看看你們當地的實際情況了,如果進事業單位必須要考試的話,那麼你就只有考試這一條途徑,至少筆試一定要過,然後從面試上想想辦法。如果你們那裡還沒有「凡進必考」的話,那麼找找關系還是有可能的,但是要扔很多錢進去,因為有很多人會和你一樣在想辦法的。
一般的編外人員是不繳納保險的,如果繳納了,那麼不就是編內了嗎,事業單位對繳納保險這個是很嚴格的,有統一的財政撥款的。
當然了,也有些會給你個200、300的補貼,讓你自己去繳納,但是這種繳納,就是你自己以個人名義繳納的社會保險了。
❸ 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待遇怎麼樣值得去考嘛
很多人認為編外人員和編內人員,差距肯定很大,雖然干著同樣的工作內容,但是福利待遇是有很大差別的,而且編外人員肯定也不太穩定。這種時候難免會有人抱怨,讓人對編外人員產生很多負面的印象,那麼編外人員的待遇到底怎麼樣?值得去考嗎?
畢竟現在就業壓力這么大,找一份體面的工作並不容易,所以先在事業單位干臨時工,然後慢慢尋找機會發展自己,說不定也能變成體制內的呢?在現在這個時代,有人脈,有資源,成功的機會就會大大增加。所以不要瞧不起合同工,有的人連成為合同工的機會都沒有。所以,還是多給自己一個選擇,成不成的先考一下,多一個選擇多條路。
❹ 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用工待遇~
那你的去那個單位實地了解才行,網上的道聽途說能信嗎
❺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與編外人員工資和福利待遇的區別有哪些
區別如下:
1、編內的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由當地財政部門發放,編外用工的工作人員的工資是由事業單位本單位發放,編內與編外工資和待遇相差較大。
2、編內人員的人事關系由當地人事局管理,編外用工的人事關系由事業單位本單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3、編內用工如果工作人員不犯錯誤一般不存在被解聘,比較穩定, 至於編外用工事業單位會根據單位實際效益決定工資待遇和是否解聘。現在的事業單位無論是在編的還是編外的都是採用聘用制,有編制相對有保障一些。
4、在編人員屬於正式職工,其工資待遇都是按事業單位標准進行的。而編外人員不屬於事業單位正式職工,其工資待遇與正式職工有所區別。
5、二者概念不同:一般情況下,在編人員是正式員工,非在編人員是非正式工或者是臨時工。福利待遇有差別,但工資基數不一樣,尤其退休待遇不一樣。這種情況各個地方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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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編制人員就是事業單位自行聘用的(包括臨時工),就像企業聘用一樣,不由財政撥款。 聘任制:是指用人單位通過契約確定與人員關系的一種任用方式。一般的做法是由用人單位採取招聘或競聘的方法,經過資格審查和全面考核後,由用人單位與確定的聘任人選簽訂聘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和受聘人員職責、待遇、聘任期等。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系的一種用人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事業單位傳統的用人制度是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對委任制而言的。
銀行編制主要包括兩種:一是銀行正式員工(也稱銀行編內員工),二是勞務派遣協議工。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通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
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對某一職工既要通過聘用制確定基本人事關系,又要通過聘任明確具體崗位職務 合同工:是指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1986年中國用工制度改革以後招收的各類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❻ 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值得進嗎
具體得看是哪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三類的編外還是可以考慮的,因為現在在進行事業單位改革,公益二類、三類的編制會取消。
企事業單位分編內編外就是搞用工等級制,反社會主義。這個制度來自蘇聯。隨著採取美國的政府購買方式,編內編外就會逐漸消失。
恩格斯指出:「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社會主義應當「結束犧牲一些人的利益來滿足另一些人需要的情況」,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創造出來的福利。」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指出,作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分配個人消費品的基本原則和主要形式,按勞分配的基本特徵是「不勞動者不得食」和「等量勞動領取等量報酬」。顯然,社會主義發展的基本目標顯然是用工平等、待遇平等。
編外就是利用非領導崗位外包的方式,大搞勞動不平等,違背社會主義基本原則,濫用資本主義剝削方式,恢復滿清八旗制。推行等級制,違背馬克思主義的國家只有領導崗位、管理崗位是編內,幹活的崗位都是編外,包括:
1.執法輔助類:在具有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單位,協助行政執法人員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包括:公安、司法、城管、城建、維穩、應急、農林水、安監、交通、文化、人力社保、民政、稅務、環保、國土、市場監管等執法輔助崗位。
2.技術技能類:從事專業技術和崗位技能工作並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職稱或國家職業資格,為實施公共管理提供技術技能支持和保障。包括:安全質量檢驗檢測、計算機網路維護、教練、教師、衛技、速錄員、護理保健、高配操作、電工、設施設備維護維修、廚師、理發師、公車駕駛等技術技能崗位。
技術技能類崗位可根據專業技術、職業技能水平高低細化分為三類,一類為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和高級技師,二類為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和技師,三類為初級專業技術職稱和高級工及以下。
3.特殊工種類:從事苦、臟、累、險等特殊崗位。包括:艾滋病性病防治、B超放射、醫療廢物處置、應急處突特勤、強制醫療輔助、特種設備檢驗維修、老年兒童殘疾護理護工等特殊工種崗位。
4.窗口服務類:面向社會提供窗口公共服務。包括:公安(戶籍、車輛、出入境和110接警話務等)、稅務征繳、就業服務、社會保險、民政服務、住房建設、國土資源、交通運輸、衛生、科技、文化、住房公積金、公共資源交易、熱線接聽、檔案查閱等窗口服務崗位。
5.普通輔助類:協助開展業務工作、內部綜合管理、事務辦理和服務保障等工作。包括:檔案材料整理、證書製作發放、收發、打字文印、價格調查、統計調查、教學輔助、生活指導、導醫服務、收費、普法宣傳、調解咨詢、監控值班、大樓公寓宿舍管理、倉庫保管、後勤服務等普通輔助崗位。
❼ 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值得做嗎
長期以來,在龐大的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有一個處於模糊地帶的群體:編外人員。他們遍布政府機關、法院、檢察院、媒體、學校等單位,以科教文衛領域的事業單位中人數為最多。 在就業日益困難的現實中,編外人員擠進了那些福利優厚、社會地位高的單位,收入穩定,令人羨慕;但在單位內部,與那些生存在體制內、享受體制帶來的完整福利待遇的人而言,他們又相對較難獲得權力資源,政治、經濟上的待遇都不及正式員工,一些人甚至有被視為「二等公民」的感覺。 在一些單位內部,這種類似「雙軌」的用工導致了同工卻不同酬的狀況——有的單位甚至用一份編制內員工的錢去養活三到四個編外人員。 在一些擁有正式編制的單位管理者眼中,編外人員是「外人」,沒有「編內人」忠誠、可靠。
一些政府機關,在加強保密教育時,公開規定「保密要害部門的涉密崗位和保密要害部位不得使用聘用的編外人員」。 「編外人員」這一群體,因人事制度的變通性改革而誕生,而他們的命運,也將與改革的深化緊密聯系在一起。 生存狀態 長期以來,在龐大的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有一個處於模糊地帶的群體:編外人員。他們一方面有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體面的社會地位,另一方面這種「體制外」的身份,又給他們帶來了難言的尷尬。 北京某部委下屬事業單位人事主管告訴記者:「從待遇上看,理論上說,編內編外是完全不同的。工資標准、福利標准都執行不同的規定。這點在退休後的待遇就會更明顯。而在實際上,很多單位因為工作需要,特別是混合使用不同編制人員的單位,往往把待遇搞成一樣,以利於調動員工積極性,但這只是單位自己的搞法,單位的政策稍微一變,可以輕易地就改變這種狀況。而且,如果你想調動到另一個事業單位,你的企業編制肯定就不行了。當然,現在事業單位也搞聘用制,是簽合同的。但不管怎麼說,人事局管的就是事業編制的人員及他們的待遇(包括退休員工)。」 這樣的情況在事業單位中比比皆是。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表示:現在事業單位跟企業養老金之間比較有兩個不協調。第一,事業單位人員不交養老金,工作40年,將來退休怎麼也有20年,工作期間不繳費,退休去領養老金,這總是不公平的。第二就是身份壁壘,大家都是工作人員,「編內」和「編外」養老金差距這么大,這也是不公平的。
由此可見,編制實質上就是鐵飯碗,是退休之後的一種保障。針對這種情況,目前國家也出台了相關措施,正在進一步改革事業單位養老金,逐步使之與企業並軌。若能夠斬斷編制背後的利益關系,真正做到「同工同酬」,人們的編制情結也自然會淡化。 解決方案 加快推進現有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管理改革可以選擇以下兩個方案: 一是逐步取消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管理制度。這是一個制度性的改革方案。這需要解放思想,改變傳統思維模式,對事業單位的財政供養體制從以「養人為主」逐步變為以「養事為主」,人員規模不與「編制」掛鉤,而與「事業」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