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是有編制的嗎
A. 通過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人員是否有事業編制
一、公開招聘如果承諾有事業編制的話,你進去後也是事業編制。
二、如今不少事業單位採取勞務派遣等方面招聘人員,這種人員工資福利都是後娘養的,幹活是最多的,把你榨乾青春後就扔掉。
三、如果公開招聘的就是臨時工的話,不但不存編制問題,更無人格可言,這就是沒人願意當臨時工的原因。
四、如果招聘是合同工的話,有可能會和正式員工工資一樣,但保險公積金等會比正式員工低。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工和勞務派遣是不一樣的,合同工的地位和待遇往往比勞務派遣高。
B.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是編制
公開統一招聘的也可能會有編外的人員,但是在這類人員的招聘簡章上,都回會說明是編制外的答,沒有特別說明的話都是編制內的。
C.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是什麼意思有編制么
非在編,就是事業單位自行聘用的(包括臨時工),就像企業聘用一樣,不由財政撥款。沒有事業編制。
舉例解析
例如在事業單位,員工可能會有在編和非在編的區別。一般情況下,在編人員是正式員工,非在編人員是非正式工或者是臨時工。福利待遇有差別,工資基數也不一樣,尤其退休待遇不一樣。現在這種情況各個地方普遍存在。
編制人員和非編制人員,兩種人員都是聘用制的。不存在什麼「固定工「和」合同工」。所謂編制人員就是具有國家(人事部門)正式編制的工作人員,其基本工資和地方性補助都是財政撥款的,現在要進入編制都要經過公開招考的。非編制人員就是事業單位自行聘用的(包括臨時工),就像企業聘用一樣,不由財政撥款。
(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是有編制的嗎擴展閱讀
銀行編制主要包括兩種:一是銀行正式員工(也稱銀行編內員工),二是勞務派遣協議工。
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通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對某一職工既要通過聘用制確定基本人事關系,又要通過聘任明確具體崗位職務。
合同工:是指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1986年中國用工制度改革以後招收的各類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1986年7 月12日,國務院發布《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和《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指出企業在國家勞動工資計劃指標內招用常年性工作崗位上的工人,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者外,統一實行勞動合同制。企業招用合同工採取公開招收、自願報名、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
合同工與所在單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勞動、工作、學習、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等權利。國家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養老實行社會保險制度。退休養老基金由企業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繳納,退休養老金不敷使用時,國家給予適當補助。
實行合同工制的根本目的在於,打破鐵飯碗、大鍋飯,真正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充分調動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提高企業勞動者的素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在編人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非編制聘用
D.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屬於編制內嗎
事業單位是有人員編制數限制的,招聘進人也有著嚴格的條件限制。在人員編版制指標有空缺、權招聘增人通過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所招聘的人員正式入編,成為編制內的正式工作人員。如果工作需要,但單位人員編制已滿員或本人不符合入編條件,那麼所招聘的人員只能作為編制外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從事臨時性工作的人員也屬於編外人員。編外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費用從單位自有資金列支,與在編人員是有些區別的。
E. 請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進去的和正式的事業編制人員有什麼區別嗎
公開招聘進入的和在編正式人員是否一樣,有沒有什麼區別?
編制通常是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確定,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根據編制調配人員,財政部門據此撥款。編制通常分為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都是行政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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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符合招考條件並通過筆試、面試那麼就通過了事業單位的考核。上崗後是有正式編制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所以說公招通過了就是屬於編制了,它們之間並沒有什麼區別。
F.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簽訂聘用合同,有編制嗎現在事業編是不是也簽合同
1、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通過考試,簽聘用合同,是有事業編制的。
2、事業單位有編制的職工,現行途徑只有一個,那就是參加由國家和各省舉辦的事業單位考試,考試合格並被事業單位錄用的,具有事業編制。
3、你要是對自己的編制不確定,你咨詢一下當地機構編制部門。
4、事業編都是簽合同的,但是這是聘用合同,其決定的不是勞動關系,而是人事關系,所以它不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而合同工簽的是勞動合同,與單位確定的是勞動關系,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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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聘用制是指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雙方聘用關系,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通過實行聘用制,轉換事業單位的用人機制,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行政任用關系向平等協商的聘用關系轉變。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必須堅持單位自主用人、個人自主擇業、政府依法
監管和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必須在確定的編制數額和人員結構比例范圍內進行。
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應當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科學合理、精幹效能的原則,確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崗位,按崗聘用,競爭上崗。
事業單位受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聘用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聘用崗位的正常工作;
(五)聘用崗位職責要求的其它條件。
G.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是編制的嗎編制還需要簽聘用合同嗎
1、事業單位通過統一的事業編制考試進行公開招聘,成功通過考試並被錄用是屬於事業編制的。
2、必須通過全國或各省的事業編制考試,成績合格並被錄用才是事業編制,其他途徑進入事業單位均不屬於事業編。若不確定是否事業編,可以咨詢當地機構編制部門。
3、事業編需要簽合同,簽的是聘用合同,其不決定勞動關系,決定人事關系,因此該合同不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與事業編對應的是合同工,合同工與單位確定的是勞動關系,要簽勞動合同,受《勞動合同法》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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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業編制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事業單位一般包括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
事業編制分為如下幾類: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但須參加公務員考試;如設區市的城管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又叫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多為一些公益性事業單位,如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學校等。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掛鉤,如醫院和部分景點等。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實際上與企業差不多,待遇和經營狀況息息相關,多為一些服務型事業單位,如設計院等。
2、事業單位聘用制
事業單位聘用制是指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雙方聘用關系,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我國於2009年全面推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
聘用基本程序與方法:
(—)成立聘用工作組織,制定聘用工作方案。
(二)事業單位制定的聘用工作方案應當報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備案。
(三)公布聘用崗位、崗位職責、聘用條件、聘用待遇、聘期及聘用方法等事項。
(四)通過本人申請、民主推薦、負責人提名、公開招聘等形式產生應聘人選。
(五)聘用工作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考試或者考核,擇優確定擬聘人選,公示擬聘結果。
(六)聘用單位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受聘人員,公布聘用結果。
(七)訂立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