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心醫院2015年招聘信息
Ⅰ 株洲市中心醫院的介紹
株洲市中心醫院是依託株洲市一醫院,在湘江以西建設一座全省地市級一迴流的高標准現代答化醫院;是集醫療、科研、教學、保健、康復為一體的大型三甲綜合醫療機構;擬建綜合醫院佔地350 畝,總建築面積約23.6萬m2,擬投資15 億元;編制床位1500 床,遠期可擴展至2000 床。日門診量為 6000人次,職工總人數 1500 人,擬分兩期進行建設。基地西臨長江南路主幹道,北臨黃山路,東臨濱江路風光帶。
Ⅱ 株洲市市中心醫院一名普通護士的收入是多少
大概是2000-3500的樣子;
Ⅲ 株洲市一醫院護士工資怎麼樣待遇好不好阿
工資聽說2000左右吧,待遇還行,就是平時辛苦點,但主要還是看哪個部門。
Ⅳ 株洲市中心醫院乳腺科的周醫師您好!我是2015年11月26日在該院做的乳腺纖維瘤微創術,術後已兩個
手術後有疼痛是正常的 可能是發炎了
你可以點我的名字 看看我的文章
Ⅳ 株洲市中心醫院是不是很垃圾
株洲中心醫院,垃圾,垃圾,垃圾,服務差得死,差得死,差的死,亂收費,亂收版費,亂收費,尤其是權產科門診一個叫彭白露的醫生,態度非常差,而且她的所作所為讓人惡心,絞盡腦汁讓去檢查的人多做檢查,多繳費,可不做的檢查,她一定會讓你做,為了達到這樣目的,她會先開單子讓你把可不做的項目先繳費做了,再給你開必須要做的項目單子給你。這就是這位彭白露醫生的手段,一個小小的健康可以讓你在醫院跑斷腿。這些醫生那裡是在哪裡做醫生,是在哪裡做大爺,一個個的把病人老百姓當作他們創收的好機會,能宰一刀是一刀。以前的醫生是天使,現在很多醫生都在用患者的生命賺他們的黑心錢。多以大家能不去醫院就不去醫院,搞來搞去都是病人遭罪。本不想吐槽,但碰到這位彭白露,著實讓人揪心,不吐不快。
Ⅵ 株洲市中心醫院只招本科護理嗎,急
你可以到醫院官方招聘欄看一下要求
Ⅶ 株洲市中心醫院護士的普遍工資水平咋樣阿家在株洲 現在衡陽讀護理專業想了解下
聽說中心醫院的工資比其他醫院都高很多,護士一般一年十萬左右
Ⅷ 株洲市中心醫院怎麼樣
產科謝愷俐沒點醫德,產後42天產檢沖著她的職稱特意掛了她的號,結果她回只給開了個B超單,啥答也沒給檢查,後來聽說要檢查好多項目,被她蒙了,准備下次再去掛別的醫生的號重新檢查,謝這樣的人渣竟然是副主任職稱,可見這是怎樣一個醫院!
Ⅸ 株洲市工傷十級傷殘鑒定賠付標准我是2015年12月份在上班時不慎受傷後經株洲市中心醫院鑒定為十級傷
株洲市工傷十級享有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解除或終止合同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各6個月本人工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三十三條、三十七條、六十二條、六十四條和《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規定,株洲市工傷職工鑒定為十級傷殘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規定的標准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
3、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醫療器械的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標准支付;
4、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階段護理由用人單位負責;
6、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7、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勞動能力鑒定費;
8、勞動解除或者終止,按照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本人工資為基數,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6個月,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6個月。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所有費用。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按照《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勞動關系,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終止工傷保險關系。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具體標準是:七級傷殘為15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是:七級傷殘為15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終止勞動關系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時,工傷職工本人工資低於本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本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和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二十七條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自願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含5年)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不足5年的,每少一年減除20%,但最高減除額不得超過全額的90%。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或者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