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江司機招聘信息
A. 請問東莞萬江生益招聘叉車司機嚴格嗎有誰在裡面開叉車的介紹一下舍
4、無題 李商隱相見時難別亦難,東風無力百花殘。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
B. 東莞萬江附近哪裡招兼職
58同城一搜,應有盡有,你搜的時候是最新的
C. 我在萬江新和一家公司任職司機,工作了四年了,請問如果合同沒有到期辭職,工司是否要付我經濟補償金謝謝;
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用人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不為你出具離職證明,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用人單位沒有違法的情況,但是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申請,到30天後用人單位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不為你出具離職證明,你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沒有違法情況存在,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你要承擔。支付相應用人單位損失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用人單位不配合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案件可以HI我
D. C,B2駕駛員有沒有招聘的4500一5000左右
你上「前程無望」(即:http://www.51job.com/),廣州市C1、B2牌照的司機招聘信息內多的容是。
E. 公司直招招聘崗位: 1.小車司機(4米2箱貨,c本)月工資7000+,上班時間早8點晚5點
公司直招的情況下,應該是真實性的,箱式貨車司機要上,下貨的很辛苦很累的,公司給月工資7000來說不算少但也不是很多,所以說應該真實的。你也可以直接去面試一下,就知道真假了……
F. 東莞萬江那裡招帶車司機
萬江是東莞就業復比較多的地方,有好制多工廠招帶車司機,特別是一些商務方面的也有一些。但是這邊化工廠比較多,但是化工廠不要去,污染大,對身體健康不好,這邊有個生益電子廠這個工廠污染比較嚴重,氣味十分難聞,對身體健康不利,錢再多也沒有用,身體重要。特別是上夜班,廢氣不處理,直接排放,對身體很不好。
G. 本公司急需招聘一名司機,上哪裡可以招聘到
第一、到一些比較出名的人才網去發布,知名度比較好的讓別人也信得過。
第二、到當地的中介去支發布招聘信息,
第三、問一些好朋友有沒有熟人介紹,畢竟熟人比較好一些嘛,
H. 招c1司機工資5000~8000,雙休~等等之類的招聘信息是否可靠有沒有人親身經歷過啊
現在工作來確實不好找,源作為一個老實的打工者來說,是很容易進入騙局當中的。網上招聘的司機不太可靠,有熟人介紹最好。所謂城市套路深,凡事皆有可能。開始就談錢的你就別帶希望了,如果你是男人,就多干點體力活准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