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應聘想一個月後上班
Ⅰ 如果我跳槽一個月後到新公司上班但是一個月後新公司又突然不要我了,法律上對跳槽求職者有什麼幫助說法嗎
沒簽訂勞動合同之前都沒有保證。
有一個方法就是拿到他們公司提供的offer,offer上要約定職位、到崗時間等詳細信息。
Ⅱ 新工作應聘成功後可以一個月後再上崗嗎
對於上崗的時間,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另外,對於如果勞動合同簽訂專先屬於實際用工關系的建立的,勞動關系從實際用工之日起建立。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Ⅲ 應聘一家企業後過多久就要去上班
這個問題難說來啊
一般源企業用人,除非長時間招聘不到。不然一般上崗時間都會在一個月內就必須就職。
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有些企業可以通融。你可以去應聘看看,如果應聘上了說明一下情況,有些企業是可能等的。
而一般企業從初試到上班一般差不多15天內上班,當然了中高管的除外。
Ⅳ 面試已經通過,告知等待一月後去上班,一個月後又以其他理由說不要人了,害我白等一個月。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按之前的約定履行勞動合同(口頭的約定也是合同)
Ⅳ 一個月之前有個公司面試通知,沒有去但我對公司說考慮下,結果過了一個月之後才想著要去面試下,
說實話,要是工資真的是招聘的話,那一個月時間基本上就定了,你再去也是沒有什麼意義,不過你可以去試試,反正試試也沒有什麼損失的,打電話約下看看是不是可以去面試吧!
Ⅵ 如果你去面試上了一個工作,去上了一個月班後,領導找你談話,說你態度可以,能力不夠,還說給你開的工資
這得看你喜不喜歡這份工作,不過有些公司是故意這么說來降薪的,你要先弄清楚是不是真的你能力不夠再決定,畢竟現在工作不是很好找。
Ⅶ 面試交了1200,結果喊我過一個月去上班
你想通過面試
也就是想去對方的企業上班
既然現在結果達到了
那就先不要多想
如果過去上班不理想
或者對方騙你
你可以通過監察部門拿回這些錢
Ⅷ 一個月前應聘上了一個公司,現在還能去上班嗎
我覺得,你可以親自前去跟人事部的負責人說明一下情況。 說自己是有急事離開城市,所以出自善意說了不該說的謊。 看到招聘的事,希望自己還有機會。
Ⅸ 如果面試找工作時,說一個月後到崗,會影響錄取率嗎
你好,這個抄要看具體的崗位性質襲。
比如,你是某技術特定崗位的,就是跳槽都新的地方,一般來說,企業為了人才,都會接受的,一個月以上的情況也是有的。沒問題。放心吧。
如果是應屆畢業生或者你不去,也有別人可以擔任這個職位,可能機會就不大了。
總之要看你的個人情況和崗位的需求,是不是非常定向的那種。。
我表達的不太好,希望你能理解,希望能幫到你。
祝你工作愉快。
Ⅹ 去應聘的時候,人事說試用期是一個月,一個月不夠沒有工資,幹了5天不想幹了,我能要工資嗎
這樣不合理的事情能在現實中出現,都是因為環境不合而造成的,如果有一內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容,這樣的事情是不會創造出來的,什麼試用期,是不是人要去用精力和時間,親身去做這一個事情,那麼這個時間精力親身做事的成績、是誰受用了這一地,是老闆,難道不該付出工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