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臨時工的工齡計算
1. 臨時工工齡的計算 關於工齡認定的幾個原則
1987年12月12日以前,城鎮退伍義務兵待分配的時間,不計算為連續工齡。1987年內12月12日以後待分配容的時間,應計算為連續工齡。但接到安排工作通知後,逾期半年無正當理由經多次教育仍不報到的,按社會待業人員對待。工齡計算:
1.折疊連續計演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
2.折疊合並計算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
3.折疊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
2. 臨時工可以計算工齡嗎
臨時工是可以計算工齡的,律上已經消除臨時工的概念,所以臨時工也稱為「勞動合同制工」。不管是否簽訂合同,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臨時工期間的工作時間算工齡。
臨時工是我國實行勞動合同制之前的一種特殊存在,自1995年《勞動法》實施以來,就從法律上消除了臨時工的概念,該法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台同,無論勞動者的身份如何統一稱為「勞動合同制工」。
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短標志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它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臨時工和正式工都是勞動者,不管是否簽訂合同,均與該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臨時工期間的工作時間當然算工齡。
拓展資料:工齡計算方法
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3. 臨時工工作年限可否計算為連續工齡
問:我們是浙江省某市供銷社系統20世紀70年代招用的臨時工,後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自1999年開始,先後達到了退休年齡。對於我們轉為合同制工之前臨時工階段的工作年限是否應當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是否應當視同繳費年限,我們與當地社保部門認識有沖突。社保部門不予認定連續工齡,我們認為應當予以認定。請問在這個問題上到底應該如何認定?
對於臨時工轉為合同制工z之前的工作年限如何看待,一段時間內一直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2002年原勞動保障部向貴州省勞動保障廳發布了一份復函,即勞社廳涵(2002)323號文。該文明確規定對按照有關規定招用的臨時工,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後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前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後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計算繳費年限,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或繳費年限。
由此可以看山,對干臨時工的工作時間是否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關鍵在於臨時工的工作年限是否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之前。總的原則是: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之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並視同繳費年限;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之後的工作年限,計算為連續工齡,
但是不視同繳費年限,而是應當由用人單位給予補繳社會保險費。
因此,關於你們在供銷社臨時工的工作年限依據勞社廳涵(2002)323號文的規定,應當與轉為合同制工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且視同繳費年限,當地社保部門的看法在法律上是與臨時工的政策相沖突的。
4. 臨時工退休時算工齡嗎
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社會統籌之前,經勞動人事部門辦理錄用手續,招收為正式工的,最後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可以與招收為正式工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1、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後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計算繳費年限。
2、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3、《關於勞動合同制職工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2]323號對按照有關規定招用的臨時工,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後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4)關於臨時工的工齡計算擴展閱讀:
工齡分類:
1、工齡可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
2、本企業工齡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同時就能計算為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
3、連續工齡和本企業工齡在含義上有一些差別,即連續工齡不僅包括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而且包括前後兩個工作單位可以合並計算的工作時間。
若沒有可以合並的情況,連續工齡就是本企業工齡。國務院1978年6月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規定將「本企業工齡」改叫為「連續工齡」。
5. 做臨時工的年限退休時能算工齡嗎
是可以的,但是必須要在後來成為合同工。對按照有關規定招用的臨時工,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後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前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後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計算繳費年限。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或繳費年限。
(5)關於臨時工的工齡計算擴展閱讀:
關於臨時工作人員
關於臨時工作人員轉正和錄用後的工齡計算問題
①臨時工被錄用或轉正後的工齡計算
臨時工(包括亦工亦農)被錄用或轉正後,在本單位最後一次做臨時工的時間可以與錄用或轉正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②民辦(代課)教師被招用錄用後的工齡計算
民辦(代課)教師被招收錄用為國家正式職工或經組織批准進入各級各類學校學習畢業(或結業)後,成為國家正式職工,並繼續從事教育工作的,其成為國家正式職工前最後一次經組織批准任民辦教師的工作時間可以與成為國家正式職工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在兩個以上單位連續擔任民辦教師的時間,凡經組織批准調動的,應當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合並計演算法,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6. 臨時工是否算工齡
你的繳費年限之內從98年開始計算。
89年至92年繳納的臨時工保險屬於商業保險,不能成為社版保的有效證據,不能計權入連續繳費年限。
離崗那時候國家還沒有建立社保制度,沒有賬戶白扯。
國家建立社保制度是93年左右,但那時你已離開企業,沒有繳納職工社保,所以這段時間也不能視同繳費。
7. 做臨時工時的工齡能否計算有何法律依據嗎
臨時工期間應該算在工齡內的。 根據勞動部工資局《關於臨時工被錄用為長期工後的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64)中勞薪字第344號規定:臨時工最後一次在本單位當臨時工的連續工作的時間,可以與被錄用為長期工以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另依據《關於勞動合同制職工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2〕323號)文件:對按照有關規定招用的臨時工,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後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前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後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計算繳費年限,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或繳費年限。
(7)關於臨時工的工齡計算擴展閱讀:
新《勞動合同法》對臨時工的規定
2013年7月1日起,我國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將正式實施。新政最大的亮點是,明確規定了被派遣勞動者,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臨時工」,享有與用工單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權利,並賦予人社部門依法開展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行政許可的權利。
所謂臨時工應該說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項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工。《勞動合同法》的修訂案針對的是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單位是指的這樣一種。
勞務派遣工跟所謂的我們習慣稱的臨時工還不完全一樣,因為他跟用工單位沒有勞動關系,他的在勞務派遣公司。而所謂的臨時工的勞動關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單位,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臨時招聘的工人,與正式工相對。臨時工就是暫時在單位工作的人員,臨時工指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續可能,但要有雙方達成共識的前提。
《勞動法》第二條中"勞動者" 其范圍是很廣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職工,也包括了臨時工。因此,正式工也好,臨時工也罷,只要一旦與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這種關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時間,凡正式工享有的權益,臨時工也均應享有。
進城務工的農民,可不要認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別,而在享受《勞動法》所賦予的權益上不能依法去爭取。
參考資料:網路-勞動合同法
8. 臨時工算不算工齡
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簡稱《草案》)規定:「一般工齡系指工人職員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由此,如果是以在單位的收入為全部或主要生活來源的,臨時工當然應該有工齡。
法律上已經消除臨時工的概念,所以臨時工也稱為「勞動合同制工」。不管是否簽訂合同,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臨時工期間的工作時間算工齡。
(8)關於臨時工的工齡計算擴展閱讀:
工齡計算標准:
1.因工負傷或者職業病停止工作醫療期間,應全部計算為連續工齡;
2.轉入企業工作前的專門從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軍人的軍齡,均作連續工齡計算;
3.學徒在本企業學習期間,應作本企業工齡計算,臨時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職工時,其本企業工齡,應自最後一次進入該企業工作之日算起。
4.原分配在國營農場,墾殖場當職工的知識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的城鎮知識青年,在他們按政策離開農村、墾殖場或農村回城鎮參加工作以後,其在農場、墾殖場或農村參加勞動的時間,可以與參加工作後的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5.歸國華僑職工,從進入本企業工作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 。歸僑職工在國外從事革命工作,確因工作需要調回國內或受迫害回國的,如有可靠證明,報經中僑委審核屬實者,其在國外參加革命的工作時間,可計算為連續工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齡
9. 臨時工轉正後,之前得工齡怎麼計算
在同一企業的臨時工或實習生轉正之後,應該從最後一次進入本企業的工作之日算起。回
例如:臨時工小李答在A企業最後一次做臨時工的日期為2019年3月1號,2019年5月20號正式轉為正式工,那麼小李的工齡應該從2019年3月1日號算起,以前在A企業的日期不計入工齡內。
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齡。單位必須接受檔案,僅僅上了社保,不算有工齡,個人繳納社保無效。工齡與個人待遇緊密相關,工齡的咨詢和管理在社保局。
(9)關於臨時工的工齡計算擴展閱讀:
工齡分類
齡可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
本企業工齡(連續工齡是指職工在一個工作單位連續工作的時間。以前,連續工齡又稱為「本企業工齡」。
1987年以後它的范圍不限於在一個單位工作的時間,而是包括職工在各個單位按規定應計入的全部工作時間。)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同時就能計算為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
10. 勞動法是哪一年取消臨時工認定工齡
臨時工工齡為啥不能認定為退休工齡? 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在實版行養老保險繳權費制度之前,按照國家規定可以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為繳費年限。國家有關文件對臨時工工齡計算有明確的政策規定:臨時工、合同工、副業工、輪換工、亦工亦農人員(指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按計劃招收的臨時人員)在原單位被招、轉、頂替為固定工後,其在本單位最後一次當臨時工的連續工作時間,可以與被招、轉、頂替為固定工以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招、轉、頂替到其他單位為固定工後,工齡只能從招、轉、頂替之日起計算。這一政策的要點是強調了臨時工必須在本單位招、轉、頂替為固定工後,其臨時工工齡可計算為連續工齡。您1972年至1991年在水利水電某工程局臨時工工作期間的工齡不能計算為連續工齡,因此,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也就不能視同為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