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臨時工
1. 我是臨時工,領導就可以隨便開除嗎
給過你說好的臨時工作工資,沒有其他補償。公司領導有權不用你,嚴格說不算開除,因為你還不是簽合同的正式工。
2. 我是臨時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工資不穩定。
臨時工工資不穩定的,根據年綜合收入來確定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年綜合收入超過6萬元的,就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在計稅中,個人的保險或養老支出、子女教育支出等等支出是可以抵扣個稅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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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等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3. 我在公司幹了一年了,公司沒有和我簽勞動合同,我跟他要賠償,他卻說我是臨時工沒有賠償
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因沒簽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勞動部門申請解決,爭取自己的權益。
4. 我是臨時工50多歲了發現有些問題不知怎麼解決
你手中如果有確鑿證據的話可以去舉報,但要保護自己。
5. 我是臨時工剛剛做滿一個月,但我想立馬離職,請問我應該怎麼操作
你可以先跟領導提出申請,並且詢問你什麼時候可以離崗一般按照規矩試用期只用版提前三天權提出申請就行了,有些單位是你只要提出來立馬就可以離崗,所以你先問一下。提出申請,然後問一下領導,你什麼時候可以走?如果領導說你三點以後才能走,那您就來說我希望能夠馬上走,因為我有什麼急事。請你原諒。態度好一點點。一般單位是會允許的。
6. 我是臨時工,自離可以拿到工資嗎
基於你的問題,我建議你還是好好的和部門經理商量一下,不行的話再和總經理專商量一下,最好讓他們屬批准你的事假。如果你最後選擇自離的話,
1、你可以拿到你的應得勞動報酬,包括你本月的六天工資。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拖欠勞動者工資。
2、獎金和年終獎可能就比較難拿到了。因為獎金給與不給,主動權在公司手上。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上寫明了有年終獎的話,那麼年終獎還是有可能拿得到的,否則就比較難了。
3、如果你是被酒店依法加入黑名單的話,追究起來是比較困難的。不過如果你覺得不合理的話,是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
如果公司處處為難你,你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
7. 我是臨時工,今天被工廠辭退了,然後不給工資,怎麼辦
臨時工被工廠辭退拒發工資是屬於拖欠工資的行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要求其支付工資並給予賠償。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准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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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屬實,為查處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賠償發生爭議的,依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
對應當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的事項或者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或者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告知投訴人依照勞動爭議處理或者訴訟的程序辦理。
8. 我是臨時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我做的是全日制臨時工,能馬上離職嗎
現在沒有臨時工的說法,只有勞動關系。你做的是全日制工,如果用工一個版月後,用人權單位還是沒和你簽訂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你可以按照該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至於你能否馬上離職,因為你和用人單位的事實勞動關系存在,所以穩妥起見,還是按《勞動合同法》關於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勞動關系的規定處理。建議與用人單位協商為主。如果用人單位有不能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沒有給你辦理、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等違法行為,你可以提出辭職。
9. 我的單位說我是臨時工不給取暖費
你的單位說你是臨時工,不給取暖費。你要與到有關部門去控告他要同工頭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