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招臨時工
A. 太倉浮橋哪裡招臨時工
你到太倉論壇煙雨江南的求職招聘去搜一下,那裡有不少招聘信息的
B. 江蘇省太倉市雙鳳鎮新湖社區附近有沒有招長期臨時工的
這個地方肯定是有招長期臨時工的,你可以在58同城或者趕集網上面看一下。
C. 太倉和路雪廠臨時工工資多高
太倉和路雪廠的臨時工多高?
D. 太倉市板橋附近招臨時工鍾點工或阿姨,我只會做家務,做飯,有合適我的工作請幫我介紹,謝了。
到揚州路開發區派出所對面的好阿姨家政服務那裡去去看看吧
E. 太倉豐武光電人事太貪了,一個1500人的工廠,用了1000人臨時工,說人事拿我們每個小時1元,這也貪了吧。
找機會投訴啊,不過他們都是一條褲襠的,不好弄,除非這1000臨時工罷工 才能引起注意
F. 太倉哪裡招聘臨時工
太倉萬達附近那裡有臨時工
G. 太倉拉夏貝爾的臨時工幾號發工資啊
臨時工和正式工一樣,都受法律保護。《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H. 我朋友於96年8月10日進入蘇州(太倉)市某外資企業,一直為臨時工。到2004年4月1日公司才簽訂
問:我朋友於96年8月日進入蘇州(太倉)市某外資企業,一直為臨時工。到2004年4月1日公司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02年6月開始做社保,於合同期滿07年2月28日前幾天提出辭職申請並獲准離職。2002年6月~2007年2月公司均交納四金,臨時工期間個人於97年7月參加失業保險。06.07年度兩次均因部門考核工資降級,基本工資從1100到1000再到900。1、根據蘇人大法工函(2002)43號,公司只同意賠償96年8月10日~99年8月17日前企業平均工資。請問年限算3年還是4年?99年8月17日~02年5月12日不賠償,依據以上事實敘述是否合理?2、降級扣薪是否合法(有工資條憑證)?可否依此申請公司支付服務期間賠償金?3、臨時工期間社保如何維權?《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有兩年時效之限,法院不受理社保,住房公積金等糾紛。我朋友於96年8月10日進入蘇州(太倉)市某外資企業,一直為臨時工。到2004年4月1日公司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02年6月開始做社保,於合同期滿07年2月28日前幾天提出辭職申請並獲准離職。2002年6月~2007年2月公司均交納四金,臨時工期間個人於97年7月參加失業保險。06.07年度兩次均因部門考核工資降級,基本工資從1100到1000再到900。1、根據蘇人大法工函(2002)43號,公司只同意賠償96年8月10日~99年8月17日前企業平均工資。請問年限算3年還是4年?99年8月17日~02年5月12日不賠償,依據以上事實敘述是否合理?2、降級扣薪是否合法(有工資條憑證)?可否依此申請公司支付服務期間賠償金?3、臨時工期間社保如何維權?《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有兩年時效之限,法院不受理社保,住房公積金等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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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後,如公司存在未足額支付加班費情形,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2、如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可主張賠償金;如員工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解除勞動關系,可主張經濟補償金;但主動辭職無法主張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3、主張加班工資、補償金、賠償金,應在勞動關系解除後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I. 太倉現在哪要臨時工做的時間最好有兩個月。我們有五個人、哪位兄弟姐妹有知道的感謝感謝。
太倉哪裡要車位臨時工,我們五六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