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當天結算工資
㈠ 招聘臨時工,工資當天結算
只要你有電腦!我可以教你!
㈡ 有沒有招臨時工的,就是當天結算工資的
這種當天結工資的一般都是兼職工作,都是有群的。
你在當地論壇上搜索下,應該能夠找到,比如發傳單,餐飲的臨時會議招人,這個都是日結。
㈢ 我給個人工廠做臨時工,工資是按天算的,可以隨時結算工資嗎
不會隨時結算工資。雖然工資是按天計算,但發放工資是在,次月的規定日領取。如果辭職領取工資,只有在規定發工資的日子領。財務有財務管理制度。特殊情況可以向老闆申請,提前結算。
㈣ 臨時工離職當天是否結清所有工資
當天結清,不然反映到勞動部門解決。《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版下列情形之權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㈤ 沒有簽任何合同的臨時工可以隨時辭職嗎工資是當天結算嗎
沒有簽任何合同的臨時工,如果辭職的話。如果說你不做了,那麼你當時你們協商。可以隨時走就隨時走的話,那就是當天可以結給你的。
㈥ 當天結算工資的臨時工有幾種
1、臨時工就二種,一種是干一天結一天工資
2、另一種是幹完這個事,一次性結算工資
㈦ 臨時工可以隨時辭職,並在離職當天結算工資嗎
如果臨時工還處在試用期的話,那麼需要三天到時間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如果臨時工是什麼合同都沒有簽訂的,就可以隨時離開了,不用受到公司的約束。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要離職的,要通過書面的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要這三十天內對離職勞動者的工作進行交接。勞動者離職後用人單位要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在現實生活中,臨時工辭職的問題分為三種,同時每一種情況的離職時間又是不同的:
1、簽訂了勞動合同但還處在試用期的臨時工辭職。這樣的臨時工辭職的話應該按照試用期的規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臨時工提出辭職三天以後就可以離職了。
2、簽訂了勞動合同並且試用期已過的臨時工辭職。過了試用期的臨時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提出辭職三十天以後才可以離職。
3、沒有簽合同的臨時工辭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臨時工辭職時不受約束,可以隨時辭職並且當場離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我國的法律上沒有臨時工這一概念,所以只要臨時工簽訂了勞動合同,臨時工在離職時就一律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如果臨時工辭職時還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那就可以隨時離職,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辭職當天就可以離職,並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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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流程: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了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工作服,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出差報銷),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關於與XX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
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