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臨時工
❶ 中國到底有多少臨時工
這個數字無法統計准確,而且臨時工的范圍與概念也無法准確定性。過去的農民工、回輪換工、季節工等所答有的沒有正式勞動關系的務工人員都是臨時。而現在很多的臨時工建立了勞動合同關系,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了則不能算臨時工了。
❷ 臨時工和編制外員工得區別
1、合同不同
合同約定有別。無論是制內單位還是民間企業。大多數的臨時工,單內位或企業不容負責社保,屬於願者上鉤。
編制外員工有正規的企業合同有企業社保合同基本跟正式工一樣。
2、工資待遇
臨時工處在生產一線,是產品的製造者,他們就是勞動的,乾的活最多,拿的錢最少,而且還編制外員工的福利待遇。
事業編制外員工年薪在三線城市基本有15萬。
3、福利待遇
臨時工沒有合同,企業不負責社保,包括五險一金等基本福利沒有年終獎以及企業各類補貼。
編制外員工都有社保、醫保等五險,有的還有住房公積金,享受企業補貼以及年終獎。企業會發放退休金。
4、穩定性的差距
臨時工沒有勞動合同,單位是可以隨時辭退的,只要付出一些補償金就好了。
而編制外人員 ,只要不犯大錯誤,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失去工作的。
參考資料:編制外_網路
臨時工_網路
❸ 公司臨時工的工資怎麼算
公司臨時工的工資應當按照其勞動合同約定或口頭約定的工資進行發放,回其工資數額不得答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准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3)所有臨時工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❹ 臨時工和合同工有什麼區別
在同一單位工作的人員可能有著不同的身份,有的是正式工,有的是合同工,有的是臨時工。他們身份的不同,在公司的待遇也有很大的不同之處,臨時工和公司簽訂的是無限期勞動合同,這種合同有很大的靈活性。公司掌握著主動權,在現實生活中可以找一些理由辭掉臨時工來省下原來的人力成本,合同工都是和公司簽訂的有年限的勞動合同。
很多的工資都願意聘用臨時工,因為公司掌握著主動權。在公司需要人力的時候,他們可以招募更多的臨時工,在公司不需要更多人力的時候,他們可以裁掉這些臨時工來節省生產成本,公司有著很大的靈活性,而且不需要給這些臨時工上任何的社會保險。招募臨時工同時也有很大的風險,他們的技能不夠成熟,缺少職業素養,能夠給公司帶來的收益有限,生產積極性不高。
❺ 我要找幾個臨時工,有人嗎
我的廠在,嘉興市,濮院鎮,需要兩三個男的臨時工能吃苦耐勞的,跟車的裝貨卸貨,6000塊錢一個月,管吃管住
❻ 什麼是「臨時工」
據業已廢止的《全民抄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第二條,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是指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再據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臨時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6]215號)「《勞動法》實施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在用人單位各類職工享有的權利是一樣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於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已經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可以在勞動合同期限上有所區別」。可知,「臨時工」是相對於「正式工」而言的一種稱謂,是計劃經濟時代的一種用工形式,並非目前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術語。從法律關系來看,在現行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所說的「臨時工」可歸屬於勞務用工、勞務外包用工、勞務派遣用工等不同法律關系。律贏惠-互聯網法律服務平台-讓每個人都打得起官司
❼ 新勞動法對臨時工的條例
可以申請補償的,勞動法中沒有「臨時工」這詞了,統一都是為「勞動者」,並應當同工同酬,同等待遇。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已工作14年,在07年才簽訂正式合同,學校方面明顯違規,老師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學校索賠。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而且學校方面也存在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7)所有臨時工擴展閱讀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❽ 企業可以全部請臨時工嗎
可以請臨時工,工資和正式的一樣發放申報,可以沒有社保。
❾ 臨時工是什麼意思
臨時工指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包括:
1、臨時招聘的工人,與正式工相對。
2、臨時工就是暫時在單位工作的人員。
臨時工應當具備以下四個基本條件:
1、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
2、遵紀守法,無犯罪前科;
3、身份證、暫住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等有關證件齊備;
4、具有適合本崗位工作需要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有的技術工人要求持證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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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權利:
《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因此,臨時工雖然沒有所謂的正式編制,但其與單位間已經構成了勞動關系,屬於單位的一名勞動者。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臨時工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6]238號)規定:《勞動法》實施以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於正式職工而言的臨時工名稱已經不復存在。
用人單位如在臨時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為其繳納各種社會保險,並享受有關保險福利待遇,但在勞動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區別。因此,單位領導所謂「臨時工」不享受正式工福利待遇的說法已沒有法律依據。
再次,《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2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國家制定帶薪年休假條例的目的是為了平等保護各類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條例對各類用人單位實行廣覆蓋,因為休息權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所以勞動者應當平等享有,武某作為單位的一名勞動者,完全有權享受年休假。
❿ 公司可否全部僱傭臨時工
從法律角度上不存在臨時工的說法,只要建立了事實勞動關系,勞動者就享有專法律賦予的同等權屬利。「臨時工」或正式工只是單位為降低用工成本,規避法律強制義務而做出來的花樣。作為勞動者,只要認為自己與對方建立了勞動關系,就可以向單位要求相應的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