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用臨時工
①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多長時間為臨時工
不是多少年,而是復一個月。制現在沒有臨時工這個概念。自用工之日起,你就是用人單位的正式職工,一個月內用人單位應當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也就是說,一個月內應該給你繳納社會保險。法律條款:《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8、9條
② 單位用的臨時工三年沒交社保現在要解除該怎麼辦
首先需要搞清楚員工與單位是勞動關系還是勞務關系?
如果是勞動關系,可以申請版勞動爭議權仲裁,如果是勞務關系單位是不需要繳納社保的。
以下僅供參考:
如何判斷是否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如果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沒有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證據了,以備不時之需。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③ 編外人員是臨時工,適用勞動法。沒有規定錄用臨時工必須招考的這句話對嗎
1、這句話是不對的,因為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三章「公開招回聘和競聘上崗」中有明答確條款闡明招聘的條件與程序。
2、目前法律意義上沒有正式工和臨時工,只有勞動合同的簽訂形式和內容,因此臨時工也是正常建立勞動關系的個體,應該按照程序予以考核或考察上崗。
3、編制只是單位對組織架構的一個數據信息,編外或編內人員,只要建立勞動關系都適用於勞動法。
④ 臨時工和長期工有什麼區別
1、工作性質不同:
臨時工泛指在工作場所里非正式僱用的勞工,通常以日薪計酬。內
長期工容一般是廠區招聘,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2、待遇不同:
臨時工通常以日薪計酬。
長期工以月薪結算,一般是廠區招聘,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相應的繳納一定的保險,支付工資,發放福利。
3、發展空間不同:
臨時工只是臨時的,崗位不穩定。
長期工相對於臨時工崗位穩定,有升職空間,被解僱風險小。
(4)沒用臨時工擴展閱讀
勞動者的權利與義務: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勞動者的權利與義務是統一的。
1、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每一個勞動者都是國家的主人。
2、勞動者的主人翁地位是由勞動者享有的基本權利和勞動者履行的基本義務構成的,是通過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體現出來的。
3、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是相互依存,不可分離的。任何權利的實現總是以義務的履行為條件,沒有權利就無所謂義務,沒有義務就沒有權利。勞動者在享法律規定的權利的同時,還必須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4、只有堅持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才能充分體現勞動者主人翁地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固定工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臨時工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勞動義務
⑤ 你們有沒有隻做臨時工的,做臨時工好嗎
做臨時工怎麼說呢,其實做臨時工的好處就是時間自由。如果說你家裡有事兒什麼的,你可以想走的時候就走了。
⑥ 為什麼單位臨時工沒有轉正的機會
我是懷集縣的財貿系統的普通一名臨時工,作為每一位在財貿系統做了內幾年的臨時工,一直容都渴望能有一天會轉為正式的編制內的幹部職工,但一年盼一年,局領導也很為我們這一群臨時工謀福利謀理清工作身份,但每次申請編制職工指標的時候,都一次一次被縣府有關編委辦無情的回拒,但其他系統和單位的臨時工都有機會考試有轉正的機會。隨著一年復一年,在這條戰線工作的臨時工很多都是工作了五年以上,甚至十年以下的都有,但臨時工轉正的機會一直都得不到解決,現在的招考的條件也很苛刻,除了年齡上有限制,在專業上也限制。所以我們這班臨時工對於工作身份的轉正,越來越渺茫了,也希望你們能傾聽一下基層的心聲。為什麼縣府編委辦會不受理我們這班臨時工的工作身份轉變啊?
⑦ 臨時工的工資就沒有保障嗎
你好:
1、辭職的確是應該提前告知單位。
2、但是單位也有許多專違法之處,單位應該與你簽訂勞動屬合同,否則要支付雙倍工資(次月起)。
3、單位不應該扣你兩個月的工資,協商未果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
希望參考建議對你有幫助,如滿意請採納和評價,謝謝。
⑧ 我在單位干臨時工不到10年,但是沒有簽臨時工合同,現在單位不用我了有什麼說法嗎
您現在早已經過了退休年齡了,所以和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要求賠償。如果您是男性的話,十年前倒是還沒有到退休年齡,也就是說你應該是在職期間退休的,但單位未給您辦理退休手續?
⑨ 在事業單位沒編制是不是就是臨時工
企業用人完全自主決定,而自企業改制以來,所以招聘人員一律實行合同制,以此明確勞動關系回.國家只答對企業的工資總額進行控制,實行增人不增資,減人不減資的政策,工資總額隨企業的經濟效益浮動.
簽了勞動合同的職工,就是企業的在編人員,實際上也就是企業的正式員工,依法享有職工應有的各種權利並盡相應的義務.因為現在已經沒有終身制的職工了,國有企業的老職工(鐵飯碗)也大量下崗,重新再就業.
現在企業的的編制數,就是企業總用工人數的一個內控指標.對簽訂正式合同的職工,全是在編人員,只有個別臨時需要編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