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用工可以改成臨時工嗎
『壹』 勞動法對臨時工的規定
2013年7月1日起,我國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將正式實施。新政最大的亮點是,明確規定了被派遣勞動者,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臨時工」,享有與用工單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權利,並賦予人社部門依法開展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行政許可的權利。
所謂臨時工應該說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項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工。《勞動合同法》的修訂案針對的是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單位是指的這樣一種。勞務派遣工跟所謂的我們習慣稱的臨時工還不完全一樣,因為他跟用工單位沒有勞動關系,他的在勞務派遣公司。而所謂的臨時工的勞動關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單位,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臨時招聘的工人,與正式工相對。臨時工就是暫時在單位工作的人員,臨時工指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續可能,但要有雙方達成共識的前提。
《勞動法》第二條中"勞動者" 其范圍是很廣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職工,也包括了臨時工。因此,正式工也好,臨時工也罷,只要一旦與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這種關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時間,凡正式工享有的權益,臨時工也均應享有。進城務工的農民,可不要認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別,而在享受《勞動法》所賦予的權益上不能依法去爭取。
『貳』 原來是正式工,現在廠里簽合同年齡大了廠里改為臨時工合法嗎
你說的這種情況,年齡大了,廠里改為臨時工不合法。國家為照顧年齡大的正式職工,在簽合同時,都簽長期合同,而不是臨時工。這樣改變了用工制度,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供你參考。
『叄』 臨時工改成勞務派遣給領導多少錢
沒必要!
從體制上來說,只要你是勞務公司的外派員工,給領導多少錢也改變不了你的職工性質。
『肆』 新勞動法對臨時工的規定
具體規定如下: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准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4)第三方用工可以改成臨時工嗎擴展閱讀
臨時工存在的弊端
大量存在的臨時工,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諸多弊端。臨時用工不穩定,隨時有可能被解僱,勞動者權益難以維護;不上保險,出了工傷無人負責;同工不同酬、用工雙軌制,不利於社會公平公正和諧穩定。
對企業而言,僱用臨時工看似減少了用工成本,但每僱用一次臨時工,就意味著需要從頭開始培訓,無形中增加了培訓成本;加上臨時工多數都是非熟練工,難以保證工作質量,對企業長久發展顯然不利。
另一方面,臨時工容易成為相關方面推脫責任的渠道,這些事確實有可能是臨時工乾的,因為他們沒有長期意識,難以推動社會進步。
參考資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參考資料:網路-臨時工
『伍』 用工單位外包與派遣員工是勞動法上面定義的臨時工嗎單位設置臨時工崗位的要求是什麼,有時限嗎
還是不同的 至少說臨時工還是跟單位有合同 已完成某一定量的合同,外包以及派遣跟單專位基本沒屬有關系。一般說的臨時工,在普通企業來說 就是鍾點工,或者 剛好有個項目or活動需要臨時請點人,在事業單位的臨時工主要是跟正式工的區別 主要區別在於沒有編制和福利 薪資待遇不同,但是事業單位的外包 派遣 是跟事業單位一點關系都沒有的員工來的。也不會存在10年無固定合同之類的。
『陸』 正式工幹了20年,突然要改變成臨時工,我們該怎麼辦
你多大年紀了?從1987年開始就取消了正式工一說,改成了全員勞動合同制。如果你那時候就已經幹了20年,最起碼是1967年參加工作的吧!現在已經退休了吧。這事你就別操心了。
『柒』 簽完了三方,再去別的公司干臨時工行嗎
1、你的三方協議應是從你畢業後到該公司上班時才生效?在此期間到其他公司做專臨時工屬,應當沒事。
2、但如果三方協議約定現在就在協議履行期間,你到其他公司工作,如果不佔用三方協議中單位的上班時間,也沒事;如果佔用正常上班時間,單位同意或是事後知道沒反對的也沒事;如果單位不同意或是事後知道表示反對的就不行了。
請先仔細看看你三方協議的具體內容吧,協議中對此有約定的要遵守。
『捌』 關於臨時工轉正式工的問題
1,現在勞動法來沒有規定正式工源、臨時工,只有有勞動期限的職工和無固定期限的職工之分;只要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在一個單位連續簽訂兩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或連續工作10年以上,用人單位都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如果職工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一年以上沒有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就視為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該用人單位應當與該勞動者補簽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就該為您交社保,如果您在此單位已經工作了一年沒有和您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就屬於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玖』 在別的公司買社保,而在公司上班,可以當臨時工處理嗎
這種情況最好是和當地的勞動監管部門或者社保部門咨詢一下,看如何處理。避免將來可能出現勞動合同糾紛。
『拾』 新勞動法對臨時工的有關規定
具體規定如下: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准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10)第三方用工可以改成臨時工嗎擴展閱讀
臨時工存在的弊端
大量存在的臨時工,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諸多弊端。臨時用工不穩定,隨時有可能被解僱,勞動者權益難以維護;不上保險,出了工傷無人負責;同工不同酬、用工雙軌制,不利於社會公平公正和諧穩定。
對企業而言,僱用臨時工看似減少了用工成本,但每僱用一次臨時工,就意味著需要從頭開始培訓,無形中增加了培訓成本;加上臨時工多數都是非熟練工,難以保證工作質量,對企業長久發展顯然不利。
另一方面,臨時工容易成為相關方面推脫責任的渠道,這些事確實有可能是臨時工乾的,因為他們沒有長期意識,難以推動社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