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算應屆生嗎
① 國家知識產權局秋招的應屆生是俗稱的合同工臨時工嗎
你也沒說出來是哪個國源企,每個國企都有些不同,現在一般來說剛進去的都簽訂為C類員工,即第三方勞務合同工,很陰險的一招,這與B類員工(正式合同工)有本質的區別,雖然現在從工資上看差距在縮小,但是時間長點就會發現讓人郁悶之處了。當然,也不是沒機會轉正,兩三年後表現優良,頭腦靈活,能博得領導歡心者有機會獲得有限的轉正考試名額,考試過關,面試合格後即為正式合同工(當然,關系很鐵很牛逼者可自己另闢蹊徑),自己好好努力吧!
② 找了臨時工作還能以應屆生身份報考嗎
應屆生身份如何界定:
一 、規定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的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上述中戶口、檔案、組織關系未落實的,無論是保留在學校所在地,還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統招的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不按應屆畢業生對待,即使是畢業的當年,也不屬於應屆生。
二、「四項目」人員服務期滿當年,可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當年,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這類人按照國家政策,戶口和檔案是可以在學校保留兩年的。
三、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
有部分考生在上學前,曾有過工作經歷,也就是先上班,後上學的,這類應屆畢業的考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什麼是「基層工作經歷」?
要說明的,應屆生專指考試當年順利畢業的畢業生,上述第一和第二類人員雖也可報考要求為應屆生的公務員職位,但並非也叫應屆生,只能理解為具備報考國家公務員應屆生資格,可按應屆生對待。而第三類人員是屬於應屆生身份的。
注意:以上只是國家公務員考試對應屆生的界定,而各地方省市的公務員考試對應屆生的界定政策,目前還沒有形成統一標准,各地可能會略有差異。因此,自己能否以應屆生來報考地方的公務員考試,這需要考生結合當地的考情,參照當地的招考政策。
看了上述規定,可能有些考生還不明了具體意思,以2019國家公務員考試為例,那麼2019年7月畢業的考生就可以稱之為應屆畢業生,而同樣的2017年畢業的考生,只要其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上述中戶口、檔案、組織關系未落實的,無論是保留在學校所在地,還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也就是說畢業兩年內,只要沒有參加工作,簽訂三方協議,繳納社保,就均可被認定為應屆畢業生。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畢業考生如果簽訂了三方協議,即便沒有正式報到上班,依然不能被認作是應屆畢業生,原則上已被認定為已就業,因而簽了三方就不能被看作是應屆畢業生了。
③ 應屆生大學本科畢業在事業單位做臨時工,我想請問需要簽合同嗎,如果要簽的話,要簽三方協議嗎
簽勞動合同,這抄個有明確規定。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不同。勞動合同是兩方的,就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權利義務約定。三方涉及學校就業率,個人幹部身份,檔案派遣等。
你這個情況,三方恐怕簽不成,因為一般三方涉及調檔等工作,這都是給正式工的待遇。合同工只能自己去人才辦理了。
④ 在擇業期內,簽了勞務派遣合同的還能算應屆畢業生么
是。
用戶和勞務抄公司簽訂的只能是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合同是勞務公司和用人單位簽訂的。所以實際用戶就是簽訂了勞動合同了,與其他簽訂勞動合同的同學一樣待遇。只是在用人單位中,用戶是臨時工,在勞務公司里是正式的。不管簽了什麼做了什麼,只要用戶在國家規定的期間內,都是應屆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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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注意事項:
應屆生即當年畢業的學生以區別從前畢業的往屆生,應屆畢業生是指在應該畢業的年份畢業的畢業生。
只要還在未領取畢業證書之前,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都屬於應屆生。同時對於在校大學生大部分地區是無法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即使簽訂勞動合同,也會按勞務關系予以處理。
在校期間未與任何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人事聘用關系,未繳納社會保險(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在校期間或休學期間自主創業並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為本人申請辦理本市戶籍,並由該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不受該條件限制)。
⑤ 畢業一年是臨時工還能以應屆畢業生報考嗎
2013年、來201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可否以應源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⑥ 在事業單位做臨時工必須得是應屆畢業生嗎
沒有這樣的規定。事業單位做臨時工,只要單位願意僱傭你,沒有條件限制,但工資很低。
⑦ 在某zf單位做臨時工簽過合同交過保險,非全日制畢業後還能算應屆生嗎
今年雲南的規定是國民教育當年畢業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生的崗位,國民教育當然就包括全日制和非全,但是按照以前的慣例,非統招學生要在報名時取得畢業證書才可以,所以你問下單位最穩妥。
⑧ 畢業後在外地打過臨時工交過社保但三方協議檔案任在就業中心的還算應屆生嗎
有的地方是畢業後一年或者兩年內都還算應屆畢業生,不知道你打工打了多久,還有招聘的單位承不承認了!學歷有,能力有,算不算應屆畢業生,你就業應該不難。
⑨ 本科應屆畢業生一畢業就做個臨時工,這樣好嗎
剛畢業確實比較迷茫,在實習階段就應該做好自己的職業規劃。但是已經畢業了就該踏踏實實的干,不能眼高手低,有份工作干著總比游手好閑的好。做臨時工一來可以實踐有社會經驗,二來也可以有份收入維持自己生活。臨時工的話也會有更多自己的空餘時間,用來找個自己專業對口的工作吧!
⑩ 簽訂勞動合同後,還算應屆畢業生嗎會對考公務員考事業單位有影響嗎
簽訂勞動合同後不算應屆畢業生。不影響報考公務員的,但要注意,當事回人通過公務員筆試後被錄用答,那麼要與公司提前辦理離職手續,就不影響報道了。當然,面試前政審時,要提供公司同意報考證明。
應屆畢業當年已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不能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簽了合同,公司會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考事業單位會看出來你曾經就業。
簽訂勞動合同之後,表示已經擁有工作,不符合擇業期要求,所以,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就不能再以應屆生的身份報名參加公務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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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