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管理臨時工
① 假如你是主管,你能如何管理員工,臨時工,學生工。
看你怎麼想。一是從部門的工作內容出發,發現員工的長短處,安排到合適的位置,充滿發揮其潛力。二是從員工角度出發,員工主動作為,努力學習。所以,要從不同角度出發來管理。
② 單位對年齡大的臨時工如何管理
相信很多的單位在人手忙不過來的時候都會去招收臨時工進來單位做事的,這些臨時工是不太好管理的,尤其是高領的臨時工,單位中比較難管理的無非就是臨時員工,更難管理的就是年齡比較大的臨時員工,為什麼要這樣說呢?
盡量把新來的員工單獨聚在一起,不要新來的年齡大的和老員工一起,這樣會更不便於管理,不要給新老員工能夠感覺到受到了不同待遇,不要在企業的員工中分級化的管理,盡量的能夠做到把臨時工和正式員工都一視同仁的管理,不要讓臨時的員工心裏面有落差感。
③ 公司對臨時工管理辦法應是怎麼樣的 勞動法律網
一、公司對臨時工管理辦法應是怎麼樣的
1、企業需用臨時工,原則上在城鎮招用,其范圍、數量、工資額度由企業向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領取《招用臨時工通知單》。確需從農村招用的,報經省、地、州、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發給《臨時務工許可證》。
企業招用的臨時工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
2、企業招用臨時工,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與臨時工本人簽訂勞動合同,並可申請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鑒證。
勞動合同必須明確合同期限、工作任務,質量要求、工作條件、勞動紀律、勞動報酬和勞保福利待遇、雙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以及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必須規定的事項。勞動合同一式2份,企業和臨時工各執1份。
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辦理。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應終止合同,如需延期使用的,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並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3、臨時工必須經過安全生產技術教育後方可上崗。
招用從事起重機械、電工、金屬焊接、登高架頂、廠內機動車輛、鍋爐及壓力容器操作等特種作業的臨時工,企業或其主管部門應組織專業培訓,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考核,對合格者發給合格證。
招用從事建築、運輸專業技術的臨時工,企業必須進行培訓。由企業主管部門考核,對合格者發給合格證。
有毒有害和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場所必須在採取有效防護措施後,方可招用臨時工。
4、臨時工的工資待遇應參照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合同制工人的工資收入,由企業與臨時工本人商定,並寫入勞動合同。
5、臨時工的工資,企業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給的《工資總額使用手冊》和《招用臨時工通知單》到開戶銀行支取。
凡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企業,臨時工的工資,必須在核定的本企業工資總額基數中列支。
6、臨時工在合同期內因工死亡的,比照合同制工人死亡對待。因工負傷的,其醫療期間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在合同期內,由企業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企業根據其傷殘程度,一次性發給相當於企業10至20個月平均工資的生活補助費。
7、臨時工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在醫療期間,其醫療待遇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停工醫療期間由企業發給本人標准工資 70%的生活補助費。傷、病痊癒而繼續從事原工作,或者停工醫療期限超過3個月傷、病未痊癒者,由企業一次性發給相當於本企業3個月平均工資的醫療補助費,解除勞動合同。
臨時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企業發給與本企業合同制工人相同的喪葬補助費,並一次發給本企業12個月平均工資的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8、企業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基金標准和支付、管理辦法,可比照《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辦理。合同期滿後,其保險基金由企業所在地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轉入臨時工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
9、臨時工的勞動保護應與本企業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按標准規定發給防護用品;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應發給與合同制工人同樣的保健食品和崗位津貼。
二、臨時工的監督檢查及處罰
1、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企業招用臨時工的依法監督檢查,檢查時應出示勞動保障監察證,被檢查企業應主動接受檢查。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1) 擅自招用臨時工的,責令限期退回或補辦手續,並按招收人數每人處以50元至200元罰款。逾期不退或不補辦手續的,按招收人數每人每月加罰100元。
(2) 合同期滿未辦手續繼續留用臨時工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並按留用人數每人處以50元罰款。逾期不補辦手續的,按留用人數每人每月加罰100元。
(3) 按本辦法規定需要領取《臨時務工許可證》而未領取或偽造、塗改《臨時務工許可證》的,對責任人給予警告,並處以20元至100元罰款。
3、企業拒絕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監督檢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請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例舉的一篇公司的臨時工管理辦法,這不能是每個公司的情況,需要公司結合實際制定適合本公司的管理辦法。當然,小編還建議去律師365平台咨詢在線專業律師,豐富的實戰經驗可以給予更好地幫助。
④ 如何做公司的臨時工薪酬管理
我們合作的那家叫人事人
⑤ 酒店臨時工如何管理好
不錯啊,挺有見解的。在人流多的時候和少的時候看可以分開來,這樣工人的利用率還蠻高的。因為火車站附近不像其他地方,那裡的流動量是很大的,而且下火車的人們在哪逗留的時間還都不是太長。
⑥ 酒店臨時工如何管理好
老闆與員工臨時性的合作,下屬自然也不會掏心掏肺的為你工作。別說是臨時工,就專是正式工屬也未必為你真的賣力。如果真想管理好臨時工,就先把臨時工當正式工對待,要想用好一個人的雙手,就必須先擁有這個完整的人,要想擁有這個完整的人就必須先影響他的心。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你心理裝著幾個人就能成為幾個人的領袖。不要指望靠管理就能管住員工,管理制度再好,只能管住員工的手和腳,但是管不住員工的心;人在哪裡不重要心在哪裡才重要。因為酒店產品不是老闆與客人之間產生的,她是員工與客人之間產生的;老闆的理念再好也只能靠員工給你落實執行,員工不認可強制員工去做,只會適得其反背道而馳。
⑦ 如何管理臨時工
用不了怎麼進來的這62人?單位進行招工是要經過認真分析和調研的。根據你內說的情況我建議:
1、對容單位每個崗位的工作量進行實地調查分析(可以採用輪崗、問卷、觀察、對比、實際操作來分析)
2、對工作范圍有交叉、重復的崗位進行整合,否則不但人多還造成工作推諉扯皮。
3、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機制。(例如定期評比、考核、檢查打分,明確獎懲等)
4、做好以上工作後基本上就能確定各崗位所需人數了,同時在工作過程中及時進行檢查以調整人數。
⑧ 如何做好臨時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陡河發電廠,河北 唐山 063028)
1 為臨時工及時補充"養料"
絕大多數臨時工文化水平較低、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而且在施工過程中,普遍存在重生產、輕安全,重勞力、輕技術的思想。這就需要各個用工單位把臨時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技術培訓等置於應有的高度,為他們及時補充"養料",以滿足我們的工作需要。
特別是對生產一線的臨時工,更需加強應有的培訓,以盡快提高其素質,促使他們與固定工隊伍步調一致。例如,可讓臨時工走進我們的"家門",參加車間、班組安全日活動、班前會、技術講座等,也可運用以往臨時工所發生的不安全現象擺事實講道理,分析危害,使其警省。
2 加強監管臨時性用工隊伍所處的地位,決定了其臨時思想的嚴重。一些工作時間短、工作經驗較少的臨時工經教育培訓之後,往往能循規蹈矩,不敢蠻干;恰恰是那些長期在電力生產單位作業,對電力行業特點和安全工作要求較熟悉,自以為經驗豐富的施工隊伍,容易滋生麻痹思想,漠視規章制度的存在。他們常常急功近利,冒險作業,單純地為掙錢而完成任務,一旦違規受罰,幾百元罰金較之工程盈利不過九牛一毛,難以使其思痛。如此,我們在臨時工管理工作中,就不能簡單地以"罰"代之,而應在不斷加強安全教育的同時,從另一方面加大安全監管力度,做到教育在先,獎懲並行,為臨時工管理築起一道安全屏障。
這就需要企業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和有關要求,建立健全企業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企業內部各職能部門的管理職責、協調方式和相互制約的管理機制。同時各單位臨時用工監護人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必須牢固掌握施工工藝、工序和質量標准、進度要求,熟悉施工作業現場環境及危險點、控制措施等,隨時隨地實施嚴格的監管,指導、監督、糾正臨時工的施工行為,將臨時工的各方面工作納入正規的管理軌道。
3 臨時工管理不能臨時
臨時用工的臨時性,常常使我們產生在管理上無須多下功夫的思想誤區。因此在每次僱傭臨時工時,缺乏一定的標准、制度和原則。由此必然導致管理不力、以包代管的弊病反復發作。
隨著企業改革、發展、創新的需要,靈活的用人機制必定會帶來許多優勢,成為企業的客觀需求,所以對臨時工群體實施規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用工規章制度,甚至將其納入法制化軌道,落實相關責任,實現用工臨時、管理長遠、可控在控的管理模式是十分必要的。而要做到這些,還需要作為甲方的用人單位自覺保障臨時工的合法權益,確立他們的法律地位,不可單純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漠視了臨時工的工資待遇、繳納保險、勞動保護等問題。如此,才能真正調動起臨時工群體的工作積極性,同時也可避免捲入令人頭痛的勞動爭議,牽扯過多的精力。
臨時工管理,我們要做的還有很多很多,但通過規范各項工作,就可達到確保企業安全生產,杜絕各類事故發生的目的。
⑨ 臨時工管理制度或者管理辦法是什麼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臨時工隊伍的管理,保證各部門工作的順利開展,保障臨時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各級勞動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臨時工是指使用期限在兩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臨時性用工。臨時工是學院用工的一種形式,是學校職工隊伍的組成部分,納入學院的勞動管理。
第三條 嚴禁使用未滿十六周歲的童工。
第四條 招聘臨時工應貫徹"公開招聘、自願報名、平等對待、競爭上崗、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招聘原則,認真執行"先校內後校外、先本地後外地、先省內後省外"的用工原則,嚴格控制招聘省外臨時工。
第五條 各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根據本部門的實際需要,嚴格控制使用范圍和人數,超編部門原則上不得招聘臨時工。
第六條 在任何一個崗位首次被聘用的臨時工均實行至少一個月試用期制度。
第七條 外聘教師由系部和教務處管理,不屬此辦法之列。以日計工的臨時工,也不屬此列。
第二章 招 聘
第八條 用人部門在編制許可的條件下,因工作需要招聘臨時工的,經分管院領導批准後,填寫《臨時工用工申請表》,由用人部門會同人事處組織招聘;或用人部門在沒有編制的情況下,因工作特殊需要,經黨政聯席會議批准後,填寫《臨時工用工申請表》,由用人部門會同人事處組織招聘。
第九條 臨時工的招聘程序:
1、用人部門公布招聘崗位、工作內容等;
2、用人部門接受報名;
3、人事處進行資格審查;
4、用人部門會同人事處對應聘者進行考核,採取面試、實際操作等形式;
個別崗位(特殊崗位)招聘時也可簡化程序,由用人部門按差額或等額推薦,會同人事處組織考核。
5、根據考核結果擇優錄用。
第十條 被聘用的臨時工由人事處辦理有關的手續。辦理手續時,被聘用者應提交如下證件:
1、外省勞動者應持《外出人員就業登記卡》到勞動社會保障局辦理《外來人員就業證》;
2、暫住證;
3、身份證;
4、從事機動車駕駛、電工、金屬焊接工等國家勞動部門指定為特殊行業工種的臨時工,必須持相應的有效證件;
5、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第十一條 任何部門未經學院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招聘臨時工。否則,學院不予認可所招聘的臨時工,不予支付工資,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三章 合 同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是用人部門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為保障用工部門和臨時工的合法權益,用工部門招用臨時工必須在30天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從試用期起計算),由用人部門辦理,人事處審核。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紀律、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障、解除勞動協議條件、違約責任等。
第十四條 臨時工勞動合同一般每學期一簽,保衛類臨時工勞動合同可一年一簽。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並將書面報告送人事處核准。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自然終止。需繼續聘用者,須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七條 考勤是對臨時工出勤情況和工作效率的考核。各用人部門要嚴格按學院規定的出勤時間對本部門臨時工進行考勤登記。
第十八條 學院因工作需要,經協商後可以安排臨時工加班加點,應發給加班工資,每天工資額為當月報酬除以實際工作天數。
第十九條 臨時工缺勤(含病、事假),應扣發工資,每天工資額為當月報酬除以實際工作天數。
第二十條 各部門招用的臨時工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學院的保衛、人事等部門按職責兼管。
第五章 工 資
第二十一條 臨時工的工資標准由人事處聽取用人部門建議,結合工作責任大小、工作時間長短、勞動強度輕重、技術要求高低和考慮全校平衡等情況確定,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明確其報酬。
第二十二條 用人部門應在每月5日前按工資標准制好《臨時工工資名冊》(附考勤表)報人事處統一造表,報主管財務領導審批,每月9、10日兩天(遇上雙休日、節假日順延)到學院財務處領取工資或打入卡號。
第六章 保 險
第二十三條 用人部門在臨時工工作滿一個月並簽訂勞動合同後,符合條件要求參加社會保險的,須於次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報人事處辦理有關參保手續,如超過15日上報的,參加社會保險的時間順延到下一個月。
第二十四條 目前學院參加社會保險的險種有: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寒、暑假不上班臨時工的保險費由本人自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從2005年3月起執行,學院其他文件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