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非編人員是臨時工嗎
㈠ 考上事業單位,報名的時候工作單位欄填的是無,其實是政府單位的編外人員,現在到政審環節了,有影響嗎
這個可大可小,看怎麼給你定性。如果定性為故意瞞報,是可以取消你的錄用資格的。廣東有專個考屬生因為實習經歷造假,被取消了公務員的錄用資格。不過按你的說法,檔案已經被擬錄用的事業單位調走,貌似沒打算追究你這個問題。不過你還是再聯系確認一下為好。以後千萬不要再犯這樣的錯誤,因為這是完全沒有必要的。
㈡ 什麼時候取消臨時工制度
1995年《復勞動合同法》實制施後,「臨時工」的概念理論上已經不存在。政府部門便以「聘用工」、「派遣工」的方式聘用編外人員。
「臨時工」群體的出現,始於改革開放初期。開始,他們協助普通民警、城管執法人員,負責治安維護、交通管理、市容市貌維護等。上世紀90年代,國務院發文推行公務員制度改革。各部門各省市開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機構,定編制,定職能)。相對於有編制的「編內人員」,臨時工被統稱為「編外人員」。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在法律意義上,已經沒有「正式工」和「臨時工」之分。此後政府部門便以「聘用工」、「派遣工」的方式簽訂合同,聘用編外人員(但這些所謂「臨時聘用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就是其單位法律上的代表)。不簽訂合同的,就是新聞里頻頻出現的「三無」臨時工。
㈢ 請問到底什麼叫"臨時工"臨時工與正式工有哪些不同(主要是指機關和事業單位)
好。首先回答第一個問題,關於政府機關內部通常所謂「臨時工」和「正式工」的區分問題。應該講從法律上來說實際上政府內部並不存在所謂的「臨時工」,所有臨時工都是以「勞務派遣合同」的形勢存在的。之所以會有「臨時工」一說,從根本上講是為了與「正式工」有所區分而言,硬要下定義的話,基本上可以說在機關和事業單位上班,而沒有公務員編制或事業編制的人員,不管簽訂的是多長時期的合同,那都叫「編外人員」,就通俗的說法來講,「編外人員」的概念等同於通常所謂「臨時工」。
第二個問題,臨時工和正式工的區別。簡單講,二者之間有嚴重的不平等,不光是不能同工同酬的不平等,而且是人格和地位上的不平等。
1.兩者來源不同。正式工(即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是通過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考試和部隊軍官轉業安置等方式獲取編制而上崗工作,臨時工(編外人員)是通過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以外的考試招考,或者不幹脆通過考試而直接錄用的。
2.兩者不可能同工同酬。在幹活方面,臨時工乾的活是公務員的四倍五倍,拿錢的時候連四分之一五分之一都不到。局外人可能會認為,臨時工都是干沒有技術含量的活,而正式工都是有技術有文化的人,那這樣自然很合理。然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這不是勞心者與勞力者的差距,只是身份和地位的差距。論技術含量和文化層次,可以說臨時工遠遠超過公務員,因為大多數公務員都在45歲以上(雖然每年都在招考年輕公務員,但是年輕公務員在機關和事業單位里的總數實在微不足道),連電腦如何使用都不知道,而臨時工多為畢業不久的大學生,精通現代化辦公。有時候,個別公務員甚至連續多日不上班,也不會被扣一分錢獎金,而臨時工如果遲到,都會像企業一樣受到扣獎金的處罰。
3.兩者在身份地位上不平等。在發福利方面,分量都是計算好了的,比如過節福利,每個公務員發一箱(大約4瓶)食用油,則每個臨時工最多隻發一瓶食用油,在這些等級差方面時刻讓公務員體會到優越感。在物品使用方面,有類似周代的「僭越」法則,就是說有些私人物品在輿論上只允許公務員使用,不允許臨時工使用。比如說臨時工如果開車上班,哪怕開的是個很便宜很省油的小車,都會遭受公務員的非議,意思是小小臨時工居然敢開車上班,這是跟身份不對應的行為。此外還有婚姻身份等級方面,臨時工和公務員談戀愛基本上是絕對的笑話,如果雙方執意如此,那在圈子裡也是絕不能被容忍的,臨時工自然不說,連涉事的公務員也會背負罵名。這些跟歷史課本上的奴隸制社會非常相似。
4.兩者之間沒有任何可能實現身份互轉的機制。與私企不同,部分私企的規定是臨時工工作達到一定年限,即可與正式工同工同酬,而在機關事業單位內部此法不通,因為想要成為正式工(獲取編制),除了通過公務員考試或事業單位考試,別無任何辦法。同樣,正式工也不可能成為「臨時工」,因為編制一旦拿到,即告終身享有,是名符其實的「金飯碗」,除非身為領導人員犯重大錯誤為「雙規」,一般的工作不努力或失職都不可能導致失去編制。
㈣ 非編工作人員是什麼意思是指沒有編制嗎臨時工
非編工作人員是指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回擁護黨的路線、方答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自願從事質量技術監督事業;
4、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0年5月1日前
5、具備擬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㈤ 公安輔警屬於那種性質,是編外人員,還是臨時工
公安輔警屬於是臨時工。輔警與公安系統存在的是勞動關系。
輔警是指專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屬通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招錄並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
盡管臨時工與正式工在編制上、待遇上和專業程度上有差別,但兩者從事的勞動沒有性質上的差別,我們理應用同一稈秤衡量,最多在分量上有些許微末之分。民眾在對臨時工進行評價時,也不應先入為主,骨子裡就認為他們不行、他們要差一些。而諸如媒體和輿論,也應恪守事實之道,客觀報道。要知道現在的老一輩幹部哪個不是從最底層一步一步做起。現在輔警隊伍建設日益完善,比如學歷,年齡,專業技術等要求提高,招聘要通過一系列考試政審才能入職。
㈥ 環保局編外人員待遇
首先,在事業單位中, 編外職工是不能算為正式職工的,只有在編職工才屬於正式內職工。
既然是政容府意志之下的退伍軍人安置人員,就應該有當地政府人事主管部門的安置意見,這就要看當地的安置意見是給予了這些安置人員什麼樣的用工身份了。也就是說,通常情況下,當地政府人事部門在安置這些退伍軍人時候,一般都會附帶工勤編或是企業編身份的。當然,也不排除會以臨時工的身份安置。
實行垂直管理之後,上一級環保部門會對下級環保部門這些已經存在的員工用工問題客觀對待、謹慎對待的。因為在用工問題上,各地的情況都一樣,水是很深的,甚至會牽一發動全身,處理不好,會遺患無窮的。
按照垂直管理的原則,上一級環保部門接收了原本由地方政府管理的下一級環保部門,在接收這個單位管理權的同時,也必須同樣接收這個下級部門原本存在的問題。
如果原來地方政府在安置退伍軍人的時候,是附帶工勤編或企業編的,即便是垂直管理之後,也不會擔心用工上的變化。
㈦ 事業單位編外人員(臨時工)法定節假日有加班費嗎
事業單位編外人員(臨時工)一般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務派遣人員回,根據《勞動合答同法》的規定,勞務派遣人員與勞動合同工人同工同酬,如果是單位要求編外人員加班的,應當按照日工資300%的標准支付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㈧ 事業單位臨時工和編外人員性質一樣嗎
事業單位工作性質分為以下幾種:
1.正式編制員工:極其穩定的一種,享受單位回較多福利,答基本上不犯大錯誤,不會被開除。 而且一般該單位是無權開除的,必須通過上級單位才能決定。工資由當地人事勞動局核算。單位是無法決定其的工資的。
2.編制外的,其實分長期和短期的。一般待遇都不如正式編制,而且相差較大,福利也沒正式編制的好。該單位領導一般可以直接解除與其的合同。工資基本是由該單位向上級匯報後決定,一般都是較低的。
當然也有例外,有些聘請的無編制人員,可能該單位十分需要而又緊缺的,本身很有實力的,也有可能待遇是很好的,不過這種情況是很少的。
3.臨時工:其實就是短期編制外的,隨時都可以辭職 ,有些連合同都不用簽 。待遇更差,極少享受單位福利。
所以說是不一樣的。臨時工本事就屬於編制外的一種,假如你想進編制,現在都是要通過考試。當然必須是該單位有編制名額空位,現在都是對外招考,由區級以上人事勞動局組織考試的。
㈨ 供電公司的編外人員有臨時工和農電工的區別嗎雖然都是簽合同的合同制,但是具體有什麼區別
供電公司的編外人員是有臨時工和農電工的區別的。
1、性質不同
農電工包括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長期性員人。
而臨時工主要來源於社會招聘人員和大學畢業生,絕大多數屬招聘人員,他們大多處在生產一線和操作崗位上。
2、職責不同
農電工負責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統一管理,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健全保管、領用、維護、賠償、報廢、報損以及人員調動交接制度,保證賬物相符。
而臨時工負責組織編制本單位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要結合本單位的經營預測和經營決策以及生產、經營、供應、銷售、勞動、技術措施等計劃,按年、按季、按月進行編制,
並根據企業的經濟核算責任制將各項計劃指標分解下達落實,督促執行。根據生產經營發展和節約資金的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合理核定資金定額,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根據管用結合和資金歸口分級管理的要求,擬定資金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並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3、考核內容不同
農電工主要考核能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憲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備工作人員應有的道德品質、是否具有做好本職工作的業務技能,以及必備的文化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而臨時工主要考核,出勤情況、學習成績和工作態度,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等。
4、工作內容不同
農電工主要制定、修改關於許可權和職能責任的組織結構,建立雙軌的、相互的、縱向及橫向的信息交流系統。預測對於工作人員的需求,做出人員投入計劃,並對所需要的管理政策和計劃做出預先設想。
人員的配備和使用:即按照工作需要,對工作人員進行錄用、調配、考核、獎懲、安置等。幫助工作人員不斷提高個人工作能力,進行任職前培訓和在職培訓。
而臨時工主要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做好工作人員的工資定級、升級和各種保險福利工作。通過各種教育方式,提高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覺悟,激勵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對工作情況和程序進行總結、評價,以便改進管理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電工
網路-臨時工
㈩ 編外人員是臨時工,適用勞動法。沒有規定錄用臨時工必須招考的這句話對嗎
1、這句話是來不對的,因為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三章「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中有明確條款闡明招聘的條件與程序。
2、目前法律意義上沒有正式工和臨時工,只有勞動合同的簽訂形式和內容,因此臨時工也是正常建立勞動關系的個體,應該按照程序予以考核或考察上崗。
3、編制只是單位對組織架構的一個數據信息,編外或編內人員,只要建立勞動關系都適用於勞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