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的稱呼
❶ 扶貧辦臨時工作人員怎麼稱呼
即便臨時工作人員,在稱呼上也是要與在崗職工使用相同待遇和標準的,日常工作中,人們習慣性的使用姓氏加職務的方式來稱呼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
❷ 不能用臨時工稱呼了招聘請示該怎麼寫
呵呵,和正常招聘一樣啊,只需要註明你招的是臨時工,工作的時間,工資結算,其它的細節可以和面試者談好的。
❸ 民營企業員工是不是統稱臨時工
不是。
泛指在工作場所里非正式僱用的勞工,通常以日薪計酬。也不像正式的勞工能夠享有退休金與每月最低工資的保障。臨時工又分成約聘僱員與人力派遣兩類。聘用臨時工的目的事為了處理短期出現的額外工作,例如因為長工放產假,所以聘臨時工當替工。
臨時工究竟是什麼工?其真實的生存狀態什麼樣?該如何看待「臨時工現象」?
「臨時工」,一個在計劃經濟時代耳熟能詳的詞彙,一個在法律意義上並不存在的用工形態,如今卻大量存在於多個行業,並引發「臨時工現象」。在一些涉及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突發事件中,「臨時工」往往成為最後的責任人。
中國社科院研究員石秀印表示,「臨時工」曾是我國計劃經濟體制下,區別於當時的長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種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業單位臨時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里的非在編人員。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法律意義上已無臨時工、正式工之區分,只有合同期限長短之分,用人單位用工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能以臨時崗位為由拒簽。如果是在臨時崗位用工可以在勞動合同期限上有所區別,比如選擇與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但在實際生活中仍大量存在臨時工,其主體為農民工,大量分布在建築、餐飲、保潔、護理等低端勞動力市場,他們收入偏低、社會保障不健全,有的雖然有勞務合同卻形同虛設。
隨著《勞動合同法》的貫徹落實,許多用工單位把過去純粹意義上的「臨時工」轉變為「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人員在不少領域成為臨時工的新形態。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務派遣應當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是,記者了解到,國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越來越多地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在一些窗口行業,櫃台人員大多數都是派遣工。在許多崗位上,既有在編的正式工,也有勞動派遣人員,幹完全一樣的活兒,混合使用。一項統計顯示,全國勞務派遣用工總量已達6000萬人。其中大量勞動派遣人員已經長期在固定的用人單位中的主營業務崗位上服務,但和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只和派遣公司簽協議。這些派遣人員在用人單位雖然有可能會一干三年五年甚至更長時間,但在用人單位內部的地位、福利、保障水平與過去的臨時工差不多,而且一旦出現糾紛或者有新的人想來干,會被隨時裁掉,完全沒有法律方面的保障。從這個意義上講,可以說成為「長期固定臨時工」。
「這些類似於臨時工的派遣工處境十分尷尬。同工不同酬現象非常普遍,無法享有正式工才享有的培訓、晉升甚至榮譽,還隨時面臨解聘,對企業沒有歸屬感」石秀印說,勞務派遣將傳統的勞動關系分割開來,勞動者與用工單位「有勞動沒關系」,不利於勞動者權益的保護。根據調查,勞務派遣工即使在同一個用工單位長期服務,也不可能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臨時工的特點之一是靈活性,市場經濟條件下,用人單位希望能實現用工效益的最大化,召之即來,揮之即去,又不用背負社會保險等其他成本。一家已實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人事幹部告訴記者,每增加一個編制內的人員,一年就要多支付10萬元左右的用工成本;而僱用勞務派遣工,只需支付三四萬元的用工成本。為啥會有這么多的臨時工?既有客觀需要,也有用人單位為逃避本應支付的用工成本、減少麻煩,迫使本應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成為臨時工。
❹ 群團組織所用臨時工要怎麼稱呼
怎麼叫著方便怎麼叫吧,也別拘於形式
❺ 臨時工和鍾點工的區別是什麼
臨時工復是計劃經濟年代的產物,是相對制於「固定工」而言的。是指暫時在單位工作的人員,臨時工指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
《勞動法》施行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於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名稱已經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如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使其享有有關的福利待遇,但在勞動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區別。
鍾點工即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❻ 現在正式工和臨時工的區別是什麼
有很大的區別,他們的工資待遇,保險和公積金都不一樣。由於崗位需要,許多單位招聘了大量臨時工作人員。這些人被稱為臨時工。臨時工的待遇與正式員工有很大不同。這也是許多臨時工思想上的不平衡。為什麼他們都做同樣的工作,但差別如此之大?那麼,該單位臨時和正式工作人員的待遇有什麼不同?首先是工資。正式工作人員的工資往往是臨時工作人員的兩倍甚至幾倍。這種情況並不完全是用人單位造成的。
最後,還有身份,它限制了臨時人員的許多事情。例如,正式員工可以通過正常的晉升來規劃自己的路線。即使臨時員工表現良好,你的地位也會限制你的晉升。許多單位指派臨時人員擔任重要職務。一旦有事發生,你可以想像後果。我相信,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法制的完善,我相信臨時工的待遇問題會逐步得到解決。
❼ 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的員工 ,編制外, 還有臨時工各有什麼區別
1、薪資福利
一般情況下,編制內人員是正式員工,編制外的人員是非正式工,臨時工就是暫時在單位工作的人員。編制內員工,編制外員工以及臨時工,三者薪資福利有差別。非正式工或者是臨時工通常以日薪計酬。也不像正式的勞工能夠享有退休金與每月最低工資的保障。同工不同酬現象非常普遍。
2、穩定性
編制人員的工作較穩定,只要不犯大錯,絕對不會被開除的。而無編制人員,穩定性較差。臨時工通常無法享有正式工才享有的培訓、榮譽,還隨時面臨解聘,對企業沒有歸屬感,較不穩定。
3、晉升
一通常,有職位空缺出來的時候,優先考慮的一般都是有編制的人員,非編制的人員和臨時工沒有晉升的機會,沒有評優評先評職稱的資格,而且沒有編制的人員,不管做多久,都是不可能轉正的,也就更不要說被提拔了。
(7)臨時工的稱呼擴展閱讀:
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法律意義上已無臨時工、正式工之區分,只有合同期限長短之分,用人單位用工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能以臨時崗位為由拒簽。
如果是在臨時崗位用工可以在勞動合同期限上有所區別,比如選擇與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但在實際生活中仍大量存在臨時工,其主體為農民工,大量分布在建築、餐飲、保潔、護理等低端勞動力市場,他們收入偏低、社會保障不健全,有的雖然有勞務合同卻形同虛設。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臨時工
網路-在編人員
❽ 臨時工和正式工的區別
1、簽訂的主體不同:
合同工是員工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並派遣到各項目上,合同一般存在3年左右的期限。實際上很多時候都是國企單位直接招聘人員,正式工作後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管理及調遣由工作單位人力資源部負責,與派遣公司不產生直接聯系。
正式工是員工與工作單位簽訂勞務合同,合同期限較長。需要注意的是,本科畢業生需進過一年見習期方可成為正式工,但見習期間待遇與正式工無差別。
2、工資、福利待遇等:
工資:大致採用此方式計算: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各類補貼-五險一金。採用「定崗定薪」方式,基本工資及獎金根據所屬崗位制定。
合同工較合同工不會繳納住房公積金,其他無明顯差別。表現良好的的合同工,在完成項目部評定及公司評定後,可轉換為正式員工。
3、工作許可權不同:
合同工在日常執法行動中,只能是協助執法,而正式工具有執法權,可以指揮合同工協助執法。
4、招聘方式不同:
合同工是通過人事部門,或者用人事部門自行發布招聘信息,通過面試流程後,與用人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的是勞動關系;正式工則是通過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考試和部隊軍官轉業安置等方式獲取編制而上崗工作。
5、在政府部門,合同工沒有國家編制,正式工有國家編制,福利待遇也不同;
在民營企業中,兩者沒有特別的差別。
(8)臨時工的稱呼擴展閱讀:
一、合同工
合同工(contract worker),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
在現行的企業用工中還有一種形式,就是「勞務派遣工」,其性質和特點是「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不屬於用工單位的正式職工,而是用工單位臨時(不得超過6個月)租賃勞務派遣公司的員工。
勞務派遣,又稱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由派遣勞工向要派企業給付勞務,勞動合同關系存在於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之間。勞動派遣的最顯著特徵就是勞動力的僱用和使用分離。
二、正式工
正式員工是指通過試用期考察後被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
一般企業招聘員工後,為了考察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為人處世情況而往往會給予一定的試用期(一般從幾天到三個月不等)。通過這個試用期來考察一個員工的綜合能力,看其能否適應這份工作以及將來的發展潛力。而被公司錄用後,公司會與之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這時你就是一個正式員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