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辭退通知
A. 臨時工做幾天被裡辭退該怎麼辦
1、首先要求單抄位出具上面的辭退通知書,否則繼續上班,拒絕辦理離職手續。
2、無故辭退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要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3、協商不成可以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要工資,從辭退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B. 關於單位辭退臨時工
法律中無臨時工這個概念,都是一樣的勞動者。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系(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詳細咨詢可以聯系我: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系。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C. 解聘臨時工通知怎麼寫
各部門、各中心: 加強臨時工解聘管理,不僅有利於提高後勤公司服務水平,服務質量,而且有利於公司安全穩定,和諧發展。因此,臨時工的解聘管理必須納入程序化、制度化的管理渠道。現將臨時工解聘管理辦法通知如下,望遵照執行。 一、各中心對經批准錄用的臨時工必須制訂明確的崗位職責、服務質量、標准要求和檢查評比辦法。 二、定時按服務質量標准要求進行檢查評比。對不能完成任務或達不到質量要求的人員,要通過誡免談話、經濟處罰、警告批評等辦法,限期改正。 三、對不能履行崗位職責、達不到服務質量標准要求或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解聘: 1、上下班經常遲到早退,上班消極怠工或無故不請假、曠工者; 2、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行為者; 3、計劃生育超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 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或頂撞謾罵上司者; 5、老弱病殘,不能堅持工作者; 6、蒙騙組織辦理假職業資格證,實際不能勝任工作者; 7、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者; 8、服務態度差,師生不滿意者; 9、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調動和指揮者; 10、年終考核結果居末位者;、 11、犯有其它嚴重錯誤者。 四、解聘臨時工由中心主任提出,分管副總和總經理同意後報人事管理中心備案。特殊情況下,人事管理中心可直接發文解聘各中心臨時工。 五、本辦法從2005年9月1日起執行。 六、本辦法解釋權歸人事管理中心。
麻煩採納,謝謝!
D. 臨時工被辭退該如何補償
法律概念中沒有臨時工,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勞動用工之分。如果是回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則辭退答沒有補償。
如果是全日制勞動關系,則需看公司辭退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公司應支付勞動者工作一年賠二個月工資的賠償金,即2N。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 臨時工無緣無故被辭退怎麼辦
中國現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所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都是勞動合回同關系,已經沒有臨時工和正答式工的區分,每個用人單位都有義務與所有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即使在臨時崗位上用工,應聘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要求依法為勞動者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享有相關的福利待遇。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無緣無故的辭退,勞動者應當維權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電話12333是全國統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咨詢、舉報、投訴電話。
用人單位違法,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違法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書面舉報或者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9條),要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依法處理。或者,勞動者依法直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對仲裁不服,勞動者還可以提起訴訟,將用人單位告到法院打官司(《勞動合同法》第77條)。
《勞動合同法》第77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F. 僱傭的臨時工人辭退了勞動法有什麼規定
1995年《勞動法》實施以來,原來的「臨時工」的概念一般不復存在,因此應將該「臨專時工」理屬解為您單位的聘用人員。
1996年《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14條規定: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因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由此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998年的一年期勞動合同期滿後,雙方沒有續簽合同,但是由於該聘用人員繼續為你單位工作,因此已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系,應視為續訂勞動合同。關於續訂的期限,目前尚無明確規定,一般以前一次合同的期限為准。因此每一次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均為一年。您單位何時解除勞動合同,應該以此確定您單位是否提前解除了勞動合同。如果屬提前解除了勞動合同,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您單位給該聘用人員支付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因此應當補足余額。
G. 解聘臨時工要提前多久通知
如符合勞動合同法規來定的非全日制源用工,則任何一方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
如屬全日制用工,則應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提前30日書面通知或發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另清潔工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主張雙倍工資。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H. 臨時工被無故辭退怎麼維權
關於這方面的抄書新華書店有賣,但不需要買。你到哪裡看一會就可以了。關鍵是你父親在被辭退的時候工資有沒有結清,找 勞動監察。如果結清了,那隻能再找一份工作了。你是臨時工人公司有權利辭退你,甚至有些地方的臨時工和正式工人的福利方面都有很大的差距。
I. 辭退"臨時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自勞動法實施,沒有正式工與臨時工之分,都是勞動合同制職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權利。辭退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按辭退情形而定。
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分以下三種情形:
一、勞動者有法定過錯,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沒有補償。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主張賠償部分損失。
二、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用人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解除合同,但應當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
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按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計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
三、違法解除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