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該如何管理臨時工
① 如何界定臨時工與企業存在僱傭關系
咨詢標題:如何界定臨時工與企業存在僱傭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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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9 |內 瀏覽次數:1431 | 來源: 網站留言 | 【 字體:大容 中 小 】
咨詢內容:
請教:如何界定臨時工與企業存在僱傭關系?必須要合同或協議嗎?如果能證明臨時工與企業有僱傭關系,並能提供個人所得稅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或申報的證明,允許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在稅前扣除。
回復內容:
您好,您的咨詢我們已收到,答復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所以,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系,是企業支付個人所得屬於工資薪金的重要標准。因此,企業需要提供勞動合同或協議證明員工與企業存在僱傭關系。
部門:蚌埠市地稅局 答復時間:2013-12-09 15:33
② 公司對臨時工管理辦法應是怎麼樣的 勞動法律網
一、公司對臨時工管理辦法應是怎麼樣的
1、企業需用臨時工,原則上在城鎮招用,其范圍、數量、工資額度由企業向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領取《招用臨時工通知單》。確需從農村招用的,報經省、地、州、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發給《臨時務工許可證》。
企業招用的臨時工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
2、企業招用臨時工,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與臨時工本人簽訂勞動合同,並可申請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鑒證。
勞動合同必須明確合同期限、工作任務,質量要求、工作條件、勞動紀律、勞動報酬和勞保福利待遇、雙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以及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必須規定的事項。勞動合同一式2份,企業和臨時工各執1份。
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辦理。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應終止合同,如需延期使用的,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並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3、臨時工必須經過安全生產技術教育後方可上崗。
招用從事起重機械、電工、金屬焊接、登高架頂、廠內機動車輛、鍋爐及壓力容器操作等特種作業的臨時工,企業或其主管部門應組織專業培訓,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考核,對合格者發給合格證。
招用從事建築、運輸專業技術的臨時工,企業必須進行培訓。由企業主管部門考核,對合格者發給合格證。
有毒有害和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場所必須在採取有效防護措施後,方可招用臨時工。
4、臨時工的工資待遇應參照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合同制工人的工資收入,由企業與臨時工本人商定,並寫入勞動合同。
5、臨時工的工資,企業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給的《工資總額使用手冊》和《招用臨時工通知單》到開戶銀行支取。
凡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企業,臨時工的工資,必須在核定的本企業工資總額基數中列支。
6、臨時工在合同期內因工死亡的,比照合同制工人死亡對待。因工負傷的,其醫療期間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在合同期內,由企業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企業根據其傷殘程度,一次性發給相當於企業10至20個月平均工資的生活補助費。
7、臨時工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在醫療期間,其醫療待遇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停工醫療期間由企業發給本人標准工資 70%的生活補助費。傷、病痊癒而繼續從事原工作,或者停工醫療期限超過3個月傷、病未痊癒者,由企業一次性發給相當於本企業3個月平均工資的醫療補助費,解除勞動合同。
臨時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企業發給與本企業合同制工人相同的喪葬補助費,並一次發給本企業12個月平均工資的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8、企業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基金標准和支付、管理辦法,可比照《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辦理。合同期滿後,其保險基金由企業所在地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轉入臨時工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
9、臨時工的勞動保護應與本企業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按標准規定發給防護用品;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應發給與合同制工人同樣的保健食品和崗位津貼。
二、臨時工的監督檢查及處罰
1、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企業招用臨時工的依法監督檢查,檢查時應出示勞動保障監察證,被檢查企業應主動接受檢查。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1) 擅自招用臨時工的,責令限期退回或補辦手續,並按招收人數每人處以50元至200元罰款。逾期不退或不補辦手續的,按招收人數每人每月加罰100元。
(2) 合同期滿未辦手續繼續留用臨時工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並按留用人數每人處以50元罰款。逾期不補辦手續的,按留用人數每人每月加罰100元。
(3) 按本辦法規定需要領取《臨時務工許可證》而未領取或偽造、塗改《臨時務工許可證》的,對責任人給予警告,並處以20元至100元罰款。
3、企業拒絕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監督檢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請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例舉的一篇公司的臨時工管理辦法,這不能是每個公司的情況,需要公司結合實際制定適合本公司的管理辦法。當然,小編還建議去律師365平台咨詢在線專業律師,豐富的實戰經驗可以給予更好地幫助。
③ 如何做公司的臨時工薪酬管理
我們合作的那家叫人事人
④ 請教企業招用臨時工應該注意什麼
我國法律並沒抄有「臨時工」這一概念,與之相似的有」非全日制用工「,招用非全日制員工應當注意以下問題,否則一旦非全日制員工當作全日制員工用,那有可能觸犯勞動法律法規,承擔不必要的責任和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准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
⑤ 對於企業臨時工薪酬會計應如何處理
企業聘用臨時工與正式工是一樣的,只是僱傭關系長短的區別,根據新的會計准則歸檔,臨時工也需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分錄如下:
(1)計提:
借:管理費用等成本費用類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
(2)支付: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如果涉及的話】
【注意事項】
一、個人所得稅
企業僱用季節工、臨時工,如與單位簽定有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稅;否則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繳納個稅。
【例】企業僱傭一位保潔員,如按月付「報酬」,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稅;如按次付「報酬」,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繳納個稅。
二、企業所得稅
1.企業僱用季節工、臨時工,如與單位簽定有期限的勞動合同,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並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企業僱用季節工、臨時工,沒有與單位簽定有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偶爾按次數發生的勞務),應按照勞務費支出的要求,並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1)作為「勞務費支出」的要求:個人向單位提供勞務服務,屬於增值稅范疇,應開具普票或專票(代理人勞務),同時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扣繳個人所得稅。
(2)申請代開普票或專票時,要注意3萬元免徵增值稅(按次代開普票不超過3萬元)和增值稅起征點的規定,各地的處理不一樣,有的地方執行3萬元免徵增值稅政策,有的地方執行增值稅起征點的規定。
(3)對於需要勞務服務人員較多的單位,其發票開具問題應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
三、補充問題
企業僱用季節工、臨時工,如與單位簽定有期限的勞動合同,有的省市地區要求單位承擔社會保險,有的省市地區不要求單位承擔社會保險。
未繳納社保的,不應限制企業所得稅扣除和按照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稅的政策。
⑥ 化工企業臨時工(雇傭工人)怎麼管理
其實臨時工都是以承包公司的名義過來的。我的一個想法是:進行供應商評審!呵呵。版國外的企業在選擇它的權供應商的時候都要進行現場評審。比安全標准化的審核都要嚴格,只要不合格的絕對不用。可以使用這種方法,定期對承包單位進行評審。檢查他的一些培訓等,將培訓和管理的任務分給他們。這是我的一個比較理想想法。哈哈,我也知道在中國實現這樣的情況不太現實。大家有什麼好的、現實的想法也說出來,學習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