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聘請臨時工應享受什麼待遇
㈠ 聘用臨時工有哪些要求
一、使用一個月以上的臨時工,用人單位均應在區衛生局批準的使用計劃內版控制招用,需一事一權聘、一年一聘。
二、用人單位要據實填報《臨時工聘用計劃審定表》,必須申明使用理由、工作崗位、使用期限、工資待遇等,並附上勞動合同。經區衛生局審核後予以實施。臨時工
三、聘用單位招聘臨時工要嚴格按照崗位要求,採取考試、考核等方式,擇優選用。專業技術等崗位臨時工必須持有上崗證書,方可聘用上崗。
臨時工就是暫時在單位工作的人員,臨時工指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續可能,但要有雙方達成共識的前提。
企業在臨時性、季節性崗位上都使用臨時工(或稱短工),一旦工作結束,即行辭退。同時,不少企業利用臨時工的廉價勞動力(工資低、無升工、年獎)和招之即來,揮之即去,辭退方便的條件,在不少長期需要的崗位上也大量使用臨時工。
壟斷行業里的那些不是正式在編人員或者說壟斷企業的底層職工。
信息來源:東莞臨時工派遣
㈡ 國家有關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待遇的政策或文件規定
國家有關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待遇的政策或文件規定是:版
一、《勞動法》實施後,已權經沒有臨時工的概念了,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中的原臨時工,應當納入工人管理,由所在單位向當地勞動部門申報和交納社會保險。
二、《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2)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3)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㈢ 事業單位聘用臨時工工資應放在那個會計科目
看他是做什麼的了,如果是臨時銷售人員也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㈣ 事業單位聘用工和臨時工有什麼區別
事業單位聘用工應該是簽了合同的,但是臨時工就不一樣了,不管檔案,什麼都不管,當然,有的正規一點的地方,還會簽個臨時的那種小合同吧,畢竟,勞動法上寫的臨時工也得簽合同,但是,百分之九十九都不會簽的。
㈤ 我是機關直接聘用的臨時工,能享受同工同酬嗎
事業非編人員能否主張「同工同酬」?
案例回放:
上海市某幼兒園(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招聘保育員,但又受編制所限,只能招用非在編人員。2006年9月1日,幼兒園招聘王某擔任保育員工作,期間幼兒園和王某簽訂了《非在編人員聘用協議書》,協議最後期限至2008年1月31日,協議中明確約定王某的工資為1000元/月。協議期滿後,該幼兒園向王某發出終止雙方勞動關系的通知,王某收悉後,認為自己在職期間與在編人員在相同的崗位,從事相同的工作,理應享受同工同酬待遇,要求單位按照同工同酬待遇為其補繳社會保險,單位卻認為王某與在編工作人員不具有可比性,不符合享受同工同酬的法定情形。於是王某於2008年3月1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不予支持王某請求事項的裁決;王某不服起訴至法院,法院經過審理後,判決駁回起訴;王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案件評析:
本案主要涉及事業單位中非在編制人員是否與
在編人員應當享有同工同酬的問題,幾乎所有的事業單位都遇到過這一矛盾,因此,該案的判決對於類似問題具有較強的指導和借鑒意義。
編制問題是事業單位對所聘人員實行不同管理的根本性標志。有編制的,簽訂聘用合同,適用《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沒有編制的,通過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何謂「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在相同的時間、相同的工作崗位、從事相同的工作、取得相同的績效、獲取相同的報酬。也就是說只有王某能夠證明與單位其他員工「同工」的情況下,才能要求同酬,但如何衡量相同時間、崗位、工作內容、績效目前卻並沒有客觀的、統一的標准,要求獲取相同的報酬自然就沒有事實的依據。
更為重要的是,王某與其他在編人員在錄用方式、勞動報酬來源、適用法律等各方面都存在較大差異,事業非在編工作人員依據勞動合同法主張與事業在編人員同工同酬,難以獲得法律支持。
本案中,由於王某系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王某與幼兒園建立的是勞動關系,適用勞動合同法,雙方在協議中對工資報酬的約定是明確的,而且王某在實際履
行協議過程中也未對工資數額及繳納的社會保險提出異議,因此王某要求按照事業編制人員的工資收入為基數繳納社會保險沒有任何事實與法律依據。
通過本案,我們想給用人單位提個醒,在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備的條款約定明確,尤其是對勞動報酬更應該明確具體,以免發生同工同酬爭議,這樣在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同時才能更好地維護好單位的合法權益。
㈥ 行政單位聘用的長期臨時工退休後,是否應該有相應的補貼
所謂的福利和補貼都是給正式員工的,正常情況臨時工是不可能有的
㈦ 事業單位臨時工和聘用制有什麼區別
是臨時工,應該是屬於自籌工資類型,由用人單位自收自支,工資發放不經地方財政部門。不入事業編制,也非公務員編制。公務員編和事業編都要通過社會招考錄取。
㈧ 事業單位臨時工和聘用制有什麼區別
事業單位聘用制也叫正式編制人員,臨時工也叫合同制人員,兩者主回要的區別:
1、工答資開支來源:正式編制人員工資由財政撥款解決;合同制人員工資由單位預算外收入中解決。
2、福利待遇:正式編制人員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規定及上級部門規定執行;合同制人員參照正式編人員標准執行,但實際上低很多或缺項。
3、正式編人員可以在事業單位之間調動;合同制人員不能。
4、正式編制人員可以提任副科級職務;合同制人員不可以。事業單位聘任制幹部是沒有編制的,類似於合同制職工,但福利待遇肯定是按照事業單位的,如果是公務員單位里的聘任制,如法院的聘任制書記員職位,那是按照公務員的待遇。
5、合同制人員隨時會被辭退;正式編制人員如無錯誤必須要工作滿合同年限才能辭退。正式編制人員一般一簽就是3到5年的工作時間。
6、正式編制人員需要每年去人事局繳納人事代理費用;合同制人員不用。
事業單位聘用制是指事業單位直接和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來確定雙方聘用關系,明確雙方權利、責任、義務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
臨時工就是事業單位中沒有在編制內人員,這些職工大多是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來簽訂勞動合同的。
㈨ 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的員工 ,編制外, 還有臨時工各有什麼區別
1、薪資福利
一般情況下,編制內人員是正式員工,編制外的人員是非正式工,臨時工就是暫時在單位工作的人員。編制內員工,編制外員工以及臨時工,三者薪資福利有差別。非正式工或者是臨時工通常以日薪計酬。也不像正式的勞工能夠享有退休金與每月最低工資的保障。同工不同酬現象非常普遍。
2、穩定性
編制人員的工作較穩定,只要不犯大錯,絕對不會被開除的。而無編制人員,穩定性較差。臨時工通常無法享有正式工才享有的培訓、榮譽,還隨時面臨解聘,對企業沒有歸屬感,較不穩定。
3、晉升
一通常,有職位空缺出來的時候,優先考慮的一般都是有編制的人員,非編制的人員和臨時工沒有晉升的機會,沒有評優評先評職稱的資格,而且沒有編制的人員,不管做多久,都是不可能轉正的,也就更不要說被提拔了。
(9)單位聘請臨時工應享受什麼待遇擴展閱讀:
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法律意義上已無臨時工、正式工之區分,只有合同期限長短之分,用人單位用工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能以臨時崗位為由拒簽。
如果是在臨時崗位用工可以在勞動合同期限上有所區別,比如選擇與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但在實際生活中仍大量存在臨時工,其主體為農民工,大量分布在建築、餐飲、保潔、護理等低端勞動力市場,他們收入偏低、社會保障不健全,有的雖然有勞務合同卻形同虛設。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臨時工
網路-在編人員
㈩ 事業單位聘用工和臨時工有什麼區別
最簡單例子 就是發蘋果 聘用工發2箱 臨時工發1箱。 臨時工工資按天計算,聘用工則是加上基本工資 全勤獎啊 補助啊等等很高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