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工作中死亡能賠多少錢
❶ 臨時工去公司吃飯的途中因車禍死亡,公司有責任賠償嗎賠償標準是多少
只要在你公司就職,是臨時工還是正式員工,上下班途中來出現事故,屬於工傷,你公司要按工傷賠償,如果為他購買的社保,由社保來出,如果沒購買社保,以下賠償全部由你司出:
❷ 3個月的臨時工在工作中死亡,賠償標准
根據表述應為病亡,不是工亡。上班病亡在工作崗位,應由用人單位按非因工死亡處理。
❸ 臨時工因病死亡,單位是否負責經濟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內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容,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
根據你的陳述,該工人不構成工傷,不能獲得工傷賠償。但如果該單位沒有為該工人辦理各項社會保險,則應支付喪葬費、醫療費等費用。
❹ 單位顧用臨時工4個月以上因工作死亡的怎麼賠償
雇員在來從事僱傭活動中源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❺ 臨時工死亡如何賠償
❻ 單位臨時工在工作崗位上意外死亡怎麼賠償
| 工亡待遇計算參考
你父親屬機關單位的編外聘用人員,其死亡若屬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可視同工亡處理。
公式:
一、喪葬補助金:6月×當地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20×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供養親屬撫恤金:(1)配偶: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本人工資的40%(按月享受),(2)其他親屬: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本人工資的30%(按月享受)。【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例如:
(一)若假設條件:本人月工資標准為3500元(死亡前上一年度本人在單位領取的月平均工資),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200元/月。配偶女性年齡56歲,父親78歲,都主要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且無勞動能力。2011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1810元。
(二)具體計算:
一、喪葬補助金:6月×3200元/月=19200元;
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20×21810=436200元;
三、供養親屬撫恤金:(該項為按月享受)
(1)死亡職工配偶:3200元/月×40%=1280元/月;
(2)死亡職工父親:3200元/月×30%=960元/月。
法律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3條;(2)(修訂後)《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3)《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第2條、第3條。
❼ 沒有合同的臨時工突發疾病死亡,用人單位人道主義能補償多少
如果是在單位突發疾病並且48小時內醫治無效死亡,屬於工傷,勞動者或者其代理人可以依法要求工亡賠償。如果是在家中突發疾病死亡,用人方無任何賠償責任,無需支付任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