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是單位臨時工
A. 那個我爸爸是臨時工那工作單位怎麼填
正常如實填就可以了,有沒有要求備注是臨時工還是正式工。
B. 那個我爸爸是臨時工那工作單位怎麼填
隨便填一下了,一般又不會去有人調查的
C. 請教:爸是臨時工,上班的時候突發腦血栓,單位不管不顧。。
我個人的看法,你的父親在工作期間突然發病而導致昏倒與單位沒有關系。但是專如你所說的,單屬位發現後沒有直接去醫院而是聯系你母親,有你母親聯系120去醫院,這時有可能已經延誤了最佳的治療時期。從這點說,單位應承擔一定的不作為責任。
另外,單位以臨時工為由沒有給你父親繳納社會保險和工傷保險也是違法行為。你可以勞動仲裁。
D. 我現在25歲了,男的,大專畢業,現在在一家事業單位當臨時工,一個月1600元的工資,父親是市級檢察院
沒有什麼自卑的,自信點,愛情嘛, 工資不高努力啊,學歷沒什專么的,除非那個女的天屬天掛在嘴上說,那除非那個女的有病,不用怕,他在意這些,說明她這個人不怎麼好,太在乎名利和利益,正好探探底細是吧。 他要是不在乎,說真的只談感情不談錢,那就說明她是真的愛你咯,破鍋自有破鍋蓋,啥人自有啥人愛,慢慢來吧,努力吧,不用怕,自信的跟她認識,跟她約會。
E. 父母安排事業單位臨時工 去不去
如果你主要是備考的話,臨時工可以考慮一下,自己先去了解一下臨時工主要內是做什麼的,畢竟臨時工的工容作不是很忙的,會有很多時間給你准備復習,請假去培訓學習也方便,如果自己去找企業公司上班的話,工作就沒有那麼輕松自在了,主要還是自己有沒有心去好好備考
F. 一定要聽父母的安排嗎,我爸一定要我去他安排的單位做臨時工,我以前學的專業都是我爸爸安排結果我學了什
先做著唄,賺些錢,服裝設計可以業余時間來充電,等有經驗了,再去做設計師,因為設計師不好做的
G. 請問,我父親在事業單位幹了20多年被辭退了,就因為是臨時工,他真的不能得到經濟補償嗎
你父親和單位之間已經形成勞動合同關系,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應屬於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單位不能無故解除。此外,你們可以向所在地勞動仲裁務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請求恢復勞動關系,補繳保險費。
H. 本人在本企業干臨時工,後接父親班轉為正式工,退休能算工齡嗎
依照勞動法的相關細則及解釋,轉正後,在企業上班的所有的月版份,都算作工齡權。
比如干臨時工十年,轉正幹了十年,那麼,工齡就是二十年。
比如,幹了二十年臨時工,那麼,這二十年也應該算作工齡。
勞動法自1995年頒布實施,就已經規定了同工同酬,這是勞動法明確的保護勞動者權益的條款!
和單位協商,說明你的工作的年份及細節,如果單位不願意給你算作工齡,那麼,申請勞動仲裁吧,你能贏,單位會被法庭要求給你繳納所有工作年份的養老保險的,以後退休時就是你的工齡了。記得,和單位協商或者理論時,悄悄錄音留證據!
I. 我父親在企業干27年臨時工,現以年齡大被辭退了,請問有什麼補償嗎
用人單位以勞動者年齡大為由將其辭退屬於一種違法辭退,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回動者的,應答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J. 大學畢業一年了,父母讓我在機關單位當臨時工,我下定決心出來了。可是出來之後,我怎麼這么難受。
同感,但是朋友,切忌浮躁,在基礎車間是很鍛煉人的,三個月而已,你真的出類拔萃了總有出人頭地的機會的,給自己制定事業和人生的目標,機會是給有準備的人的,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