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臨時工聘用制度
A. 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餐飲業臨時僱傭員工一天工作12小時工資大概是多
沒有絕對標准 既然是臨時工 工作上崗前就應該有一個書面或者口頭上的協議
B. 聘用人員考核辦法 (臨時工)事業單位
出勤、平時表現、所做事情質與量、積極性
C. 什麼時候取消臨時工制度
1995年《復勞動合同法》實制施後,「臨時工」的概念理論上已經不存在。政府部門便以「聘用工」、「派遣工」的方式聘用編外人員。
「臨時工」群體的出現,始於改革開放初期。開始,他們協助普通民警、城管執法人員,負責治安維護、交通管理、市容市貌維護等。上世紀90年代,國務院發文推行公務員制度改革。各部門各省市開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機構,定編制,定職能)。相對於有編制的「編內人員」,臨時工被統稱為「編外人員」。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在法律意義上,已經沒有「正式工」和「臨時工」之分。此後政府部門便以「聘用工」、「派遣工」的方式簽訂合同,聘用編外人員(但這些所謂「臨時聘用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就是其單位法律上的代表)。不簽訂合同的,就是新聞里頻頻出現的「三無」臨時工。
D. 被國企錄用了,說是合同工,是正式的嗎
並不算是正式的,不過就是工作期限的問題,這個是根據你合同決定的,有的是有期限的,而有的則是沒有期限,最起碼在你的合同期內,如果不是有違背原則性的錯誤,那也是不會被隨意開除的,還是稍微有點兒保證的。
先別管是不是正式的,不要想那麼多,畢竟是簽過合同的,自己踏踏實實的干,以後還是有很多機會。
E. 事業單位凡工作滿3年臨時工亨受養老補助
——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局負責同志答記者
隨著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的增加,這些人員社會保障問題日益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就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關心的問題,記者日前采訪了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局負責同志。
「臨時工」養老保險有明文規定
問: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參加養老保險是否有明確的文件規定?
答:有。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人事廳、河北省財政廳等三部門,於2003年4月聯合印發了《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財政局等三部門,也於2003年10月進行了轉發。《暫行辦法》對聘用人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關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
問: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具體指哪類人員?
答:按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文件規定,聘用人員是「指機關事業單位中除國家公務員、勞動合同制職工以外,並簽訂臨時聘用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人員」。用通俗的話說,聘用人員就是指正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臨時工,包括計劃內臨時工和計劃外臨時工,既包括簽訂了聘用合同的臨時性用工,也包括沒有簽訂聘用合同但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臨時性用工。
參保時間及年齡限制
問: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參加養老保險有什麼具體時間要求?
答:《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本辦法自2003年6月1日生效。根據這一規定,機關事業單位應從2003年6月1日起正式為聘用人員辦理參加養老保險手續,延期辦理的應從2003年6月1日起補繳養老保險費。
問: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參加養老保險是否有年齡限制?
答:按照有關規定,凡機關事業單位中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5周歲的現在崗工作的聘用人員都可以參加養老保險。
如何辦理參保手續
問: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到哪裡辦理參加養老保險手續?
答:我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的聘用人員應到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局辦理參加養老保險手續;我市所轄縣(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到所在縣(市)區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聘用人員辦理參加養老保險手續時由用人單位統一辦理。
問: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辦理參加養老保險手續需提供哪些資料?
答:機關事業單位為聘用人員辦理參加養老保險手續時,需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供被聘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由被聘用人簽字的工資發放清單,有聘用合同書的還應攜帶合同書。
養老保險費如何繳納和管理
問: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標準是什麼?
答:聘用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實發工資。月平均實發工資低於上年度當地職工月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月社會平均工資的60%繳納(如:某聘用人員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400元,我省上年度月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1077×60%=646.2元,那麼該聘用人員的繳費基數為646.2元);月平均實發工資高於上年度當地職工月社會平均工資300%的,按月社會平均工資的300%繳納。
聘用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用人單位為20%,個人繳費比例為6%。
F. 人事制度包括哪些
包括《勞動合同書》、《保密制度》、《崗位說明書》、《工作版交接制度》、《獎懲制權度》、《考勤與休息休假制度》、《試用期錄用條件》、《薪酬與社保制度》、《培訓制度》。
G. 2018事業單位改革,被取消編制的職工怎麼辦
一、大部分職工編制轉勞動合同
事實上,取消編制後可根據其工齡長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要不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就不會被解聘,待遇不變;同時按原人頭費撥付財政經費,保證這部分人員的工資福利開支資金來源。由此觀之,即使改革了,保障猶在。
二、少部分人編制職工被解除聘用合同
這部分人知可以獲得經濟補償的,補償標準是工作滿1年的補償一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工作時間超過6個月但是不滿1年的按一年計算。這個補償近到底有多少,要看你的月平均工資有多少了。
三、少部分臨時工被被解除勞動合同
事業單位取消編制後跟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原有的編制人員變成了合同工,這個過程中既然有編制職工被解僱,肯定也會有臨時工被解僱,編制職工被解僱有補償,臨時工被解僱也有補償的。
被解僱者可以獲得的補償如下:2007年12月31日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補償,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補償。2008年1月1日後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補償,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
這里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編制人員被解僱補償沒有上限,但臨時工補償不超過12個月。也就是最多隻能獲得1年的工資補償。
(7)衛生臨時工聘用制度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涉及面廣,內涵豐富,包括政府的職責定位,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政府對事業單位管理的創新等,要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原則,著力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可重點研究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轉變政府職能。如何明確政府與事業單位的職責劃分,切實保證政府與事業單位在職能、機構和運行機制上的分開;如何收回和整合事業單位行使的行政職能,實現行政職能的有機統一,規范依法行政行為;如何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和行業管理,減少對事業單位的行政審批和直接干預。
二是明確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據事業單位的不同屬性,實施分類改革,將主要承擔行政職能和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分離出去;如何從財政投入、稅收政策、資產管理、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制度方面促進事業單位強化公益屬性;如何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的用人權、薪酬分配權、職稱評聘權、經費設施使用權、自主運營權等法人自主權。
三是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據事業單位公益屬性的不同,實施分類管理;如何實現政府管理職能和出資舉辦職能的適度分離;積極探索管辦分離有哪些有效的實現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如何加強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四是完善政府投入機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監督機制,形成職權明確、分級負擔、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事業單位投入機制;如何明確不同層級政府的公益服務責任,舉辦相應事業單位。
五是積極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一方面,如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場准入門檻,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的提供;另一方面,如何加強對社會公益組織行為規范的監管,完善有關收費標准、資產處置、收益分配、服務質量等政策,規范社會力量的公益服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