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能給處分嗎
『壹』 公務員受到處分後聘為臨時工作人員是什麼政策
公務員只判刑後才可以「雙開」,如果只是黨內或行政處分,他(她)還是公務員身份,是有工資的,不存在聘為臨時工作人員。如果是「雙開」那什麼都沒有了,聘為臨時工作人員,那是單位的事務了。
『貳』 國家單位的臨時工在本單位違紀被紀委查到會受到行政處分嗎
如果只是臨時工違紀,不是黨員,沒有編制的話,紀委監察局是無權給予處分的,當然如果涉及到違法,會有違法記錄,影響政審。
『叄』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經商怎麼處理
1、首先,判斷所在的事業單位是否屬於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如果屬專於,按照公務員法要求屬不得經商,如果不屬於,進入第二步;
2、是否是黨員?並且在事業單位擔任縣(處)級以上職位? 如果都是,不得經商;如果有一項不是,進入第三步。
3、核查所在單位對員工經商有無內部限制規定。有,辭職or放棄經商。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理論上是不可以的,不過只要沒人舉報,也不會有人去查你,大不了你說是家人經營的就是了,你懂的。不可以。 掛別人的名字可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包括在編和非在編兩種,在編的人員不能經商,否則會受到處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第六項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通過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考核合格進入事業單位的人員均屬於國家在編的公職人員。根據有關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經商。
『肆』 臨時工被事業單位開除會影響以後考公務員嗎政審階段會有影響嗎
【公務員政審審核內容】
1、考核的對象是經考試、體檢合格的人員。
2、考核的內容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現、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和品德修養;
能:主要指從事本職工作所具備的基本能力和應用能力;
勤:主要是事業心、工作態度和勤奮精神;
績:主要是工作實績,包括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考核的重點:被考核人的工作實績和與擬補充職位相關的實踐經驗。
考核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3、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1)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的;
(2)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3)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4)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5)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
(6)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7)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9)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0)因政治、經濟和其它問題正在接受審查且尚未有結論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13)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和學籍的;
(15)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6)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處分的;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受到「記過」以上校紀處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18)上一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上兩年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19)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21)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
『伍』 臨時工未記入檔案記過處分影響事業單位或公務員考試嗎
臨時工未記入檔案記過處分不影響事業單位或公務員考試。影響的可能是政審階段,因為政審內容一般有:個人現實表現一欄。假如沒記入檔案的,一般也不會去過問的。
『陸』 臨時工行政警告處分
行政警告的處分期限為6個月、
六個月後會解除你的處分,如果單位沒有發通知專,可以選擇自己申請。屬
想要提前解除的話,必須在警告處分期間有突出貢獻的,可以提出申請,然後解除行政警告處分。國家人事部、監察部《關於解除國家公務員行政處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國家公務員受到行政處分期間有特殊貢獻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處分。其中的「特殊貢獻」指的是國家公務員受行政處分期間,表現突出,有重大貢獻,獲得一等功以上獎勵的。
因此,國家公務員在受到行政處分期間,只要其表現符合受獎勵的條件,不但可以給予獎勵,而且還可以因立功而提前解除處分。
『柒』 黨員在稅務局當臨時工違紀被嚴重警告處分辭退一年過本單位可以再次聘用他嗎
不可以聘用。
稅務機關是國家機關,其人員配備,由編制控制,自己無內自主用工權。稅務容機關自己招用的臨時工屬於私招亂聘,是違法行為。
《公務員法》
第二十一條 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
第二十二條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捌』 事業單位臨時工因為道德問題能否被開除
可以開除,
違反職業道德的,單位有權開除。
『玖』 臨時工時受處分檔案里沒有,考上公務員啦,會不會影響以後公務員遴選
按照樓主的描述,應該不會。因為樓主在當臨時工時,受到的處分檔案里沒有記錄,那麼處分的事情就不會被新工作單位知道,自然也不會影響公務員遴選。
『拾』 我是黨員在稅務局當臨時工違紀被嚴重警告處分辭退,一年過本單位可以再次聘用我嗎
既然已經處分辭退再回去臉面掃地。雖然只是臨時工:但是人還是要面子的。我感覺再回去沒意思。好馬不吃回頭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