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臨時工造假
發布時間: 2021-01-26 03:29:57
A. 國家統計局一個調查隊的臨時工,有3個月的試用期,合格後就可以簽訂
簽訂合同以後應該算是正式工,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B. 統計局臨時工在干3個月後被一把手無故開除只支付了一月工資,該怎麼辦
1、先到信訪部門去訪一下,看看能否協助解決
2、先到勞動部門勞動稽查投訴一下(可能沒用)
3、到當地法院去起訴(需要你提供有關證據)
4、其他途徑(關系)
C. 統計局這個單位怎麼樣,具體是做什麼的,在這里工作會有什麼發展潛力嗎
還行,有統計項目的時候會有項目經費,那時候津貼多,待遇會好點。
D. 我在統計局幹了20年臨時工單位不給交保險合法嗎
不合法,只要有勞動合同就可以去勞動仲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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