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和外聘
1. 外聘工、臨時工、合同工、勞務派遣工、正式工的具體區別是什麼
外聘工基本等同於勞務派遣工(第三方協議)就是和勞務中介公司簽合同,勞動關版系在勞務公司,在派遣到權中石油工作,中石油和勞務公司屬於服務關系
合同工是區別於以前的終身關系員工的,就是在服務期間簽署合同,合同期結束雙方在協商是否再續約
臨時工一般是簽的短期合同或者短期勞務合同1年以內的
正式工,合同工和終生關系員工都屬於正式編制員工
2. 請問:企業招聘時所謂的勞務工、正式工、派遣工、合同工、臨時工、固定工、外聘工有何區別
其實勞務工也要簽合同。現在的臨時工也好,勞務工也好,都得通過當地勞內務市場招聘,自容然要簽訂合同了,不簽合同,出了事用人單位也不好處理阿。
既然都是合同工,主要區別在兩點:
1、合同工有長期合同工與短期合同工之分。
2、長期合同工當中,又有企業正式在冊職工,和不在冊職工之分。也就是正式工和臨時工的區別雖然在淡化,但實際上還存在。正式工,工資從企業的工資總額列支,三險一金齊全。而其他方式的員工,保險只能根據當地地方的要求繳納,不會比正式職工齊全。非正式工的工資,從企業勞務費列支。
職工是企業的主人 單位不管做什麼都要為職工著想 簡單點就是單位為職工做了什麼.
3. 在煙草公司工作的外聘工(臨時工)的工作生活
你現在不在煙草幹了么?
我也是外聘工,熬出頭了,現在也能拿到版正式工的60%左右的工權資了吧,只不過是沒啥上升的機會罷了。
至於你的抱怨,當年我也有,現在還有,但我在外面也工作過,所以對比下,比內不足,比外有餘吧,畢竟給私人老闆打工,未必輕松,也沒機會升,工資還不如煙草保證。
至於你說的那麼慘,我覺得不會吧~~干多拿少是必然,但你的情況都上升到人格侮辱,故意欺負人的程度了。 另外我覺得你個人也需要思考下為人處事的問題,不能太忍讓了。
4. 請解釋下外聘工,臨時工,合同工,勞務派遣工,正式工的具體區別,拒絕復制粘貼謝謝!!
外聘工基本來等同於勞務派遣工(第自三方協議)就是和勞務中介公司簽合同,勞動關系在勞務公司,在派遣到中石油工作,中石油和勞務公司屬於服務關系
合同工是區別於以前的終身關系員工的,就是在服務期間簽署合同,合同期結束雙方在協商是否再續約
臨時工一般是簽的短期合同或者短期勞務合同1年以內的
正式工,合同工和終生關系員工都屬於正式編制員工
5. 外聘工和臨時工有什麼區別啊
臨時工是沒有任何保障的,沒有合同也沒有相應的福利,而外聘工雖然也只是一個時間段的,但是是有合同的,可能合同很短1個月或3年,都可以,但是他是各個福利都是有的
6. 外聘工與正式工的區別
一、外聘和正式入職的區別
外聘一般不給五險一金,代表沒有養老,沒有合同保障。正式職工是在勞支法及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後,指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從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包括企業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以及外籍員工等全體人員。
外聘工當中還有一個名詞叫--勞務工,《勞動法》已經沒有外聘工、臨時工、合同工、農民工等概念。
目前出現的問題不是法律有漏洞,而是國家實行事業單位和企業用工雙軌制,多頭管理造成的。另外,執法不嚴,勞動行政部門缺位也是主要原因。
二、取得收益與勞動保障的不同
正式員工享有勞動合同的保障和取得法律規定的報酬。
外聘工、臨時工、合同工、農民工在單位一般會面臨休息休假少、工資待遇低、社保福利無等方面的問題,有些問題(主要是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法律又強制要求的問題,比如不參保問題)都可以要求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解決。
二、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別
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是極易混淆的兩種合同,兩者都是以人的勞動為給付標的的合同。
勞動合同依勞動法第16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 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而勞務合同通常意義上是指僱傭合同。
兩者有一定的區別:
1、合同性質不同。僱傭合同是受僱人為雇傭人提供服務的合同;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確定勞動關系的勞動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僱傭合同以提供勞務為目的,是以雇傭人對受雇傭人的勞動行為的支配為合同標的,而勞動合同則是以勞動者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為目的。
3、受國家干預的程度不同。僱傭合同更多的體現是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是當事人平等協商一致的結果,國家干預的程度較小;
而勞動合同除了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內容體現了國家干預,勞動法對合同的訂立程序、用人單位的義務、工作條件、勞動保護、最低工資、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別規定,體現了國家對勞動者的特別保護。
4、主體及其關系不同。勞動合同中一方為勞動者,另一方為用人單位。其適用范圍只限於單位用工方面,勞動者在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後,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必須承擔一定的工種或職務工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領導和被領導的從屬關系。而勞務合同則不具備上述特徵。
5、法律調整不同。勞動合同由勞動法調整;僱傭合同應屬於民法調整。雖然合同法沒有對其做出明確規定,但司法實踐中適用民法來調整。
6、合同爭議的處理程序不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必須經仲裁前置程序後,司法機關才能介入,爭議應適用勞動法的規定處理,仲裁機構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同樣,合同解除應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而僱傭合同發生爭議時,法院可直接受理,適用民法的規定處理;解除沒有什麼特別程序,雙方均可隨時解除僱傭關系。
7. 外聘工和臨時工有什麼區別
主要看拉動合同
8. 煙草局稽查隊臨時工,外聘工,正式工誰持有執法證
執法證是要考的,正式工也不一定有執法證,但是聘用人員更不會有執法證。另外待遇非正式工在崗時和正式工差別不是太大,可以拿的正式工工資福利的70%左右,但退休後差別就大的多了。
9. 外聘臨時工,季節工是按勞務還是工資處理
沒有具體描述很難判斷是勞務關系還是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