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必須加班嗎
⑴ 臨時工周末可以有權不加班嗎
如果是指定的你,你可以和領導協商一下,看看有沒有回轉的餘地,如果是大批的人都在加班加點,而你又違反的話,你就要思量著來了。
⑵ 如果臨時工,在單位節假日,加班,沒有加班費是否可以調休。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專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屬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加班調休以及支付加班費和是否是臨時工沒有關系,是可以要求的。
⑶ 臨時工加班費標准
根據勞動法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加班費的計算標準是,法定節假日是三薪、法定休息日(周末)是雙薪,平常的加班是1.5倍工資。
⑷ 臨時工在國家法定節假日上班,有加班費嗎
自勞動法實施,沒有正式工與臨時工之分,都是勞動合同制職工,享有平等的權利。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休息日工作的,應當按照同等時間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比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安排勞動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報酬。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答勞動者休假:
1、元旦;
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回休假節日。
節假日加班和正常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5、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⑸ 臨時工協議書沒有規定工作時間有沒有加班一說不想加班可以嗎
您這個協議其實相當於勞動合同,其中未註明的地方也是可以再次進行協商的。
另外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在1995年修訂的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明確規定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但是這些你要是和公司協商的話,可能你這個工作就沒了。。。。。。所以你看看能不能把工作時間的事兒協商下吧,這樣現實些。
⑹ 臨時工平時是按小時計算,加班是按平時計算的嗎
臨時工工資結算有按天計算的,也有按小時計算的。按小時計算的也叫「鍾點工」。大部分用人單位都不會給予臨時工與正式工相同的工資待遇。這確實也是一種不公平,但目前這種不公平現象還無法遏制。
⑺ 國家勞動法臨時工超小時算加班
法律中無臨時工的概念,只要是正常工作,每天超過8小時,每周超過5天,都應該支內付加班費;每周超過40小時容,每月超過166.7小時,算加班。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像、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⑻ 臨時工有權索要加班費嗎
臨時工有權索要加班費。
按《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勞動合同,沒有正式工與臨時工之分,所有勞動者都是勞動合同制職工。正式工和臨時工只有合同期限的不同,絕對享有相同平等的權利。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⑼ 在工廠臨時工沒有任何理由工作八天了可以要求休息嗎
我覺得這些工廠他有的時候他是按法律來的,有些時候他是壓榨民工。所內以說臨時工有沒有任容何理由,工作的八天要去休息,你也可以要求,但是人家能不能跟你家或者是你學校的時候能不能給你錢,這是兩種概念。所以說你可以去申請,但是給你肯定是能給,但是看他是什麼樣的一個結果,所以說在某種意義上也是比較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