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下班途中發生車禍
A. 臨時工,上班途中車禍,怎麼辦
算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內)在工作時間和容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B. 臨時工路上出了車禍算工傷么
如果是法律規定的」路上「范圍,應該認定為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四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
(二)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內,職工來往於多個與其工作職責相關的工作場所之間的合理區域因工受到傷害的;
(四)其他與履行工作職責相關,在工作時間及合理區域內受到傷害的。
第五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因工外出期間」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場所以外從事與工作職責有關的活動期間;
(二)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或者開會期間;
(三)職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動期間。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從事與工作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開會無關的個人活動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認定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六條 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C. 臨時工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可以算工傷嗎
算。《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職工下列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內本人主要容責任交通事故傷害的。
非本人主要責任,是指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責任和全部責任的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即不屬於工傷。2003年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構成工傷,沒有責任的限定;2010年修訂後的《工傷保險條例》增加了責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責任(同等、次要)才構成工傷。這時要特別注意,在認定職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屬於工傷時應當考慮下列4個必備要素:
(1)上下班的規定時間;
(2)上下班的必經路線;
(3)無本人責任或非本人責任;
(4)機動車事故。
2、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
D. 臨時工人上下班途中出車禍責任應怎樣分
劉某是傷者,秦某是工頭是把?這件事劉某可以從2各方面選擇其一獲得賠償。版
1、按交通意外傷權害,由開三輪車的李某賠償。李某開三輪車的,必須對其乘員的安全負責,途中發生傷者摔下來受傷,理應賠償部分(由於乘車是沒有給錢的,只能按過錯責任,一般不會是賠償全部)傷者的損失。
2、按工傷,由秦某賠償。按照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上下班途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由於劉某和秦某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想必也不會購買工傷保險。但即使沒有購買工傷保險,也不影響工傷認定和獲得工傷賠償。劉某可以到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工傷管理科申請工傷認定,然後按照工傷保險賠償的標准,由秦某負責賠償(包括全部醫療費及其後續費用)。工傷認定後,秦某不肯賠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訴。
要按工傷賠償走,需注意提供以下證據,一是劉某和秦某的事實勞動關系,包括在那裡幹活,拿錢的人證物證;二是劉某乘坐李某三輪車是屬於上班途中的證據(關鍵是時間和路線)。
E. 臨時工下班路上發生車禍,屬於工傷么
不屬於,偶查了..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上下班途中遇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視同工傷。但道路交通法明確規定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因此不屬於工傷。但可以向牛的主人主張賠償的權利.
F. 臨時工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能否算工傷。
1、已享來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自人員,與再就業時的用人單位之間形成的用工關系不構成勞動關系,再就業受傷不應認定為工傷。
2、在再就業中受到事故傷害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其再就業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用工關系符合民事僱傭關系的特徵,其在務工中受到的事故傷害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
G. 臨時工上班途中出車禍企業是否需要賠償
我國法律沒有臨時工的概念,只要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即屬於正式工。可以依法享受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的有關待遇。
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且不負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責任的,屬於工傷,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7)臨時工下班途中發生車禍擴展閱讀:
申請工傷認定需提交的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根據工傷申請的材料,需要補正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予以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材料完整的或者補齊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實踐中,很多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事故傷害最終並沒有認定工傷,其中關鍵因素是「機動車事故」的認定。
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其中,「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而「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因此,非機動車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就不能夠認定為工傷。最常見的上下班摔傷、自行車、電瓶車或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直接造成的傷害往往被排除在工傷認定范圍之外。
在《工傷保險條例》出台之前,國家有關政策將「上下班途中」表述為「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但後來出台的、效力等級更高的《工傷保險條例》只是表述為「上下班途中」。這一法律政策的變化促使目前對「上下班途中」如何理解眾說紛紜,對這個問題形成了三種意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傷保險條例
H. 臨時工下班途中出車禍我公司要負責嗎
不管是臨時工還是正式工,他都不是在上班的期間,你說出現的車禍都是和公回司沒有關系答的,所謂上班時間就是正常的,上班八小時之內所遇到的車禍,或者其他意外公司是要負責任的,對於像他已經下班,已經就不再單位,所以他出車禍也是說在遇到的意外當中也是說他在下班的路程當中所發生的,所以跟公司是沒有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