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不滿倆個月扣錢
『壹』 臨時工沒做滿一個月按法律工資怎麼結
1、有證來據證明勞動關系和高工自資的,按照(證據顯示的工資÷21.75)×實際工作天數;有加班的一樣按照證據,看《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動法》第四十四條、《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等;
2、沒證據的按照當地勞動部門提供的同崗位平均工資,按照1提供的來計算;
3、然後看各地結清工資的規定;
=
4、勞務關系的依照《合同法》立即結清;
『貳』 合同感覺是霸王條款 臨時工總共幹了二十幾天因個人原因不滿合同期要離職 被扣一半工資合理嗎 該怎麼辦
你是臨時工,總共幹了二十幾天的時間,因為個人原因不滿合同期要離職,被扣了一半的工資,我認為你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訴訟的方式要回自己的工資。
討要工資,可以這樣做。
工作中,你是否遇到過老闆不發工資的情況。遇到這樣的情形,你是如何解決的呢?或許很多人在遇到這樣的情況時都不清楚自己要怎麼辦,怎樣才能要回自己的工資。接下來,小編就來告訴你老闆不發工資的解決辦法。
一、無故拖欠工資的情形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此處的「無故拖欠」應理解為,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故意不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中針對「無故」作了排除性規定:「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不包括: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
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過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為無故拖欠。
二、解決方式
1、對於這種違法行為,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你加付賠償金。
首先肯定一點,老闆不發工資肯定是違法的,這個時候職工可以通過一些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比如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申請勞動仲裁、提起勞動訴訟等。不管通過怎樣的手段討要工資,各位職工都一定不要沖動行事。
『叄』 臨時工沒做滿合同期,老闆扣錢合法嗎
臨時工沒做滿合同期,老闆扣錢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回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答察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肆』 臨時工坐不滿兩個月減兩塊我能要回嗎
不管是臨時工,還是正式職工,簽了合同,只要是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提出辭職就可走人,如果沒有試用期,那就要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
『伍』 臨時工不滿半年被辭退有何補償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法》39條的情形,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經濟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賠償金是補償金的二倍。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陸』 我是臨時工沒有做滿一個月公司要扣五百塊錢,這樣合法嗎
你做一年在辭
『柒』 在中介交了50塊錢找了個臨時工,合同上寫坐不滿三個月要扣300塊錢,我幹了4天,太累現在不想幹了,
於法來講,做一天有一天的工資,於情來講,於你自己承諾所講,沒做滿三個月勒~~4天,一把來說,工廠都不會個給中介費用~~提離職要提前10個工作日申請,你這......
『捌』 做了2個月臨時工要辭職,中介說要扣百分之30。可當時中介沒跟我說要錢呀!可我還沒滿16歲。有什麼辦法
中介違法。付出了勞動,產生了價值,就應該獲得勞動報酬。拖欠工資,版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可權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玖』 通過中介介紹進工廠做臨時工,沒有簽勞動合同,中介字面上是說不做滿兩個月會每個小時扣兩元錢,
按照法律,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
形式提出離職申請,過了試用期
提前一個月版書面形式權提出辭職就
行。用人單位不批准也可以辭職。
單位也沒權力剋扣員工以前工資。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
月不滿一年(最多11個月)未與
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
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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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單位違法勞動合同,
可以打勞動局電話12333舉報
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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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拾』 臨時工的合同寫著:做不滿一個月扣7天工資,滿一個月不滿2個月扣3天,只做一個月辭職要提前3天,做滿
僱傭合同抄也叫勞務合同。從你的合同上看,有一定的霸王性。但是合同的生效是依雙方自願簽訂為基礎的。限制性,禁止性條款主要是為了員工的忠誠。沒有哪個老闆會減輕員工的責任而加重自己的責任。所以,這合同有強迫性。的確不妥,但也沒有發現違規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