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臨時工沒有做滿一個月
『壹』 我在一個廠做臨時工,招工的時候說做滿一個月發一次工資,我做滿了老闆叫我在做10天如果在不給,該怎麼辦
簽兼職協議了沒有?如果沒有簽,有沒有人能夠證明工廠的人說過一個月發一次工資?如果都沒有就不太好辦了,如果過了10天還不給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去舉報投訴。
『貳』 請問我在廠里做臨時工,沒坐滿一個月的話工廠需要給我購買五險一金嗎
這要看你上班的時間,如果是在月頭繳納社保的時間單位會幫你購買的。
『叄』 寒假工一個月2000但是沒有做滿一個月是不是按臨時工算工資
不管做沒做滿,工資除以31天,乘以做了幾天
『肆』 請問工廠普工沒有做滿一個月辭工按勞動法的話幾天可以走了
如果在試用期內,可以提前三天提出辭職,七天就可以結工資走人。
『伍』 我是臨時工沒有做滿一個月公司要扣五百塊錢,這樣合法嗎
你做一年在辭
『陸』 在廠里沒有做滿一個月,中介扣你急辭服,應該怎麼辦
也沒有來簽訂用工合同自或者用工協議呢?如果簽了,內容是如何約定的?
如果沒簽,可以隨時走人的,且不必承擔任何責任,他們還必須足額支付工資!
如果感覺不服氣,可以理直氣壯的都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會有人管的。
『柒』 沒有做滿一個月的臨時工被違法辭退!可以要求賠償金嗎
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版補償金。
如權果雙方約定由提前通知期的,應當履行該約定。
非全日制用工是比較自由的用工方式,《勞動合同法》對其沒有過對的規制,但是勞動者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建議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捌』 你好,我是工廠的臨時工,做滿一個月了,現在不做了,還需要辭職嗎
你跟你們主管說下,你要做了一個月你說你要辭職說家裡面有事等於,這樣話他就會批。
『玖』 派遣臨時工沒做滿工期(一個月)能拿到工資嗎
當然可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