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聘請臨時工怎樣交稅
A. 會計 僱傭的臨時工交個稅嗎,會計分錄怎麼處理
臨時工工資可以當作復普通職制工工資處理,作在職工工資表中,帳務處理時記入「應付工資」貸方,在支付臨時工工資時,帳務處理時記入「應付工資」借方。
關於臨時工工資的發放處理:
1、發放臨時工工資時,由勞資部門出具發放通知,你用貴公司的工資空表填好花名和金額,由領工資臨時工簽字[此工資表勞資、財務都可填制]
2、月終由主管負責人簽字後並入公司總工資表。
這樣既簡化了手續,又減少了漏洞,勞資和財務工作會井井有條。
關於臨時工工資的稅務處理:
從稅務的角度來看,如果這些臨時工是公司長期固定聘用的,意思就是公司有事情的時候都是固定找這些臨時工的話,可以以工資表作為費用支出,如果是公司有事情的時候臨時到勞務市場找人來做的,那必須要有勞務發票才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而且,不能以工資的形式來發放,要以勞務費的形式來發放。即計算公司的計稅工資時的職工人數,不包括這些人。
B. 臨時工需要交稅嗎
你好~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是5000,按照你的情況,工資並沒有達到起征點,不需要交稅,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呢,希望我的回答有幫助到你
C. 單位臨時用工勞務費如何會計處理才能少繳稅或者不交稅
如果做勞務費,就必須要稅局開具的勞務發票,建議做成臨時人員工資,入職工薪酬。
因為臨時工沒有簽訂合同,所以計提的三費就算計提了,也是不能稅前列支的,只能作為勞務報酬進入成本列支,但是,有些單位是不以工資作為計提三費的標準的,那麼計入工資也就沒有關系了。
做成臨時人員工資,入職工薪酬。做應付工資處理的話,需要提三費,還有社保基數要核查的,臨時工沒交社保還要補繳不劃算。主要看能不能拿到發票入賬,如果沒有,還是通過工資比較劃算。
(3)企業聘請臨時工怎樣交稅擴展閱讀:
1、個人取得的勞務報酬收入,應當交納個人所得稅。應交稅款=(勞務報酬收入-費用扣除額)*稅率。根據題中情況,相關的費用扣除額和適用稅率為800元和20%。
2、勞務報酬項目應交的個人所得稅,由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稅法規定,向其主管稅務機關交納。
3、帳務處理問題。根據會計制度、稅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企業支付的勞務費支出,不構成工資總額,應當計入「管理費用——勞務費」科目,並不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不交納各項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
在計算應交企業所得稅時,勞務費應當在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勞務費扣除標准(注意,不是工資標准,如計稅工資標准等)內,據實扣除.
D. 請問僱傭臨時工為公司幹活,發放工資時需要代扣個稅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八條 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內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容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僱傭臨時工為公司幹活,發放工資時應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E. 我們單位有些臨時工,如何給他們申報個人所得稅
1、要看情況,首先明確一點:流動員工應該作為你單位的臨時工,每月與正式回員工一起進行個人所得稅明細答申報。《招用流動人員申報表》和《流動人員花名冊》,上面應該就有申報工資的名單。
個所稅明細申報,應該就是全員全額申報,就是在本單位所有職工(包括臨時工)都要申報。明細申報,明細應該就是指人員明細,就是指從本單位領錢的所有人員明細。
2、其次,最新個稅起征點為5000元,而且這個5000元不是指工資額,而是指工資扣除13%的住房補貼和個人實際交的社保後的余額。看你們單位的臨時工,稅後工資有沒有超過5000,超過了就需要交,沒超過就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F. 公司僱用臨時工,全年工資年底一次發放怎麼交稅
按全年十二個月平均計算。
G. 企業僱傭的臨時工發生的費用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
你好,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內公告》(國家稅務總容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的規定:「一、關於季節工、臨時工等費用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因僱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並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其中屬於工資薪金支出的,准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H. 聘用臨時工需要報稅嗎
我國法律沒有「復臨時工」的概制念。對於個人所得稅的計算,依據收入的來源確定應納稅所得額。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按工資、薪金所得類別計算個人所得稅,即月工收入超過3500元的,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僅提供個人勞務的,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即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