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要不到工資
A. 做臨時工,拿不到工資怎麼辦
做臨時工拿不到工資,首先可以找老闆協商,老闆不管的話可以找相關專的主管部門反應,屬可以請教律師,一般事務所有一些法律援助,可以求助。還有一點就是要在開始就要簽好勞動合同,規定好雙方的權利義務。出現問題時候方便維權。
B. 打臨時工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里的工資數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C. 公司臨時工的工資怎麼算
公司臨時工的工資應當按照其勞動合同約定或口頭約定的工資進行發放,回其工資數額不得答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准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3)臨時工要不到工資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D. 臨時工拿不到工資怎麼辦
根據原勞動部的復函,勞動法實施後已經沒有所謂"臨時工"的說法了.建立勞動專關屬系簽訂勞動合同.只要存在勞動關系,就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全國勞動保障監察統一咨詢\投訴\舉報電話:12333.不知道這個電話你們那開通沒,也可以直接去原勞動局現在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
E. 做臨時工,不到一個月拿不到工資怎麼辦
這個,真的很難。沒有合同,沒有考勤記錄、沒有工作證,什麼證據版都沒有,找仲裁和權法院,他們也幫不了你啊。
如果你有證據,就找兩個途徑:勞動仲裁、法院。
一是,去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你網路地圖或者高德地圖查一下,都能查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在哪裡。為你明確一下,勞動仲裁是不需要勞動者任何費用的,是0成本。可以直接去勞動仲裁部門告他。
二是,去當地法院,「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該依法發出支付令。」
兩個地方可能都需要你提供相關證據,如簽訂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工作證、工作服等等,也行,證明你是在這家單位勞動的。
F. 臨時工工資要不到
先協商處理,
認識他家裡的話可以到他家去要自己墊付的錢,他可能會照顧自己的面子,把錢給你,不給們的話不好意思呀。
G. 臨時工收不回工資怎麼辦
做臨時工,上了一個月的班,辭職了,拿了工資單工資沒結清。,有2000元沒發,能拿回這兩千,希望看見的能幫我回答一下,我在這里非常感謝。
H. 臨時工做三天能要到工資嗎
臨時工不用買社會保險,因為不是正式員工,企業是沒有義務買保險的內了,不過企業容應當依法按時發放工資。。但是這個時間是有限制的。請看規定:我國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已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員工自進用工單位起一個月內,用工方必需完成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手續,並辦理各項社保上報,超過一個月用工單位仍未能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非法用工,勞動者可以通過向勞動監督部門申訴。還可以得到應有的賠償,其賠償標准以你所發工資為標准。如已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仍未為你繳納社保的,你可以憑勞動合同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以保障自已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