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安裝空調摔下
⑴ 自己家裡的安裝工在安裝空調過程中墜樓身亡。
從面上來講,用戶、分包安裝公司、安裝工、主承包商這幾方都有責任。主要責任還是安裝工和分包安裝公司。但是具體還要看當時的具體情況及主、分包的協議約定。
⑵ 空調安裝工摔死了,誰的責任
甲:當事人;乙:商場;丙:安裝人員。
案情簡介如下:甲家想安裝一台空調,便到乙商場購買,雙方約定乙商場負責免費安裝空調。乙商場僱傭丙到甲家為甲安裝空調,期間,由於丙疏於安全防範,從高空墜落後死亡。
從上述案件事實來看,可以梳理出兩個法律關系:一是甲與乙商場之間的買賣合同關系;二是乙商場和丙之間的僱傭關系。甲向乙商場購買空調,乙商場負責免費安裝空調,屬於買賣合同關系延伸的附隨服務。乙商場派僱工丙前往安裝,丙接受了乙商場的指派,屬於執行工作崗位職責。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高空作業致僱工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身為本案當中所涉的法律關系主體甲、乙、丙三方,誰應該為丙的死亡承擔責任?下面,進行一一分析:
首先,甲作為消費者,向乙商場購買空調,並享受乙商場提供的免費安裝空調服務,一般情況下,甲不可能也不需要為丙的死亡承擔責任;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甲也有可能需要承擔責任,例如在安裝空調過程中,甲為丙的安全做了一些輔助行為,比如提供繩索或者幫忙固定繩索,如果因繩索不牢固而導致丙墜樓死亡,那麼甲可能因此需要承擔責任;
其次,丙作為乙商場僱傭的工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故乙商場應對丙的死亡承擔賠償責任。
最後,丙自身是否需要對其死亡承擔責任,有兩個方面的問題需要進行分析。
第一,丙在進行高空危險作業時,有沒有盡到對自身的安全保護義務,如果丙在裝空調時,已經盡可能地做好了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那麼丙自身是無需承擔責任的;
第二,如果丙在裝空調時,沒能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比如沒有戴安全帽、沒有系繩索或安全帶等工具保護身體,那麼丙自身就存在一定的過錯,因為這樣的過錯而導致高空墜落死亡,丙是需要為自己的死亡承擔責任。
人民法院經過對上述案情的分析,便可依法判決甲、乙、丙三方需要各自承擔的責任范圍。
⑶ 家裡裝空調,安裝人員人高空墜落,誰負法律責任
家裡裝空調,安裝人員人高空墜落,誰負法律責任分情況定:
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內人民法容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⑷ 空調安裝工是怎麼掉下來的
施工安全防護不到位所致。
空調安裝本來就是高危險職業,其對從業人版員是有比較嚴格的培訓和技能權掌握程度考核要求的。空調安裝過程中一旦碰到下雨天、不規范的操作、不完整的安全防護的時候,就很容易出現人身安全事故。
所以安裝工安裝空調的時候一定要做好所有的安全防護,畢竟生命是最可貴的。
⑸ 空調安裝工摔骨折了,要負全責任嗎
不管是處抄於道德還是法律都應該襲承擔50%這個和你僱傭司機開車出事故一樣。呵呵。不需要一直照顧,屬於安全生產事故,即使沒有合同他們公司也應該照顧。這是勞動法規定的。如果他們公司不管,後果肯能會上升為民事訴訟。老闆會坐牢的。可以耍無賴但是人除了法律人還有良心
⑹ 請師傅裝空調 結果他從5樓摔下來了。情況好像很嚴重
給你找到兩個案例供參考,你看看吧,雖然沒有合同,但是應該是僱主的關系。專
男子安裝空屬調不慎墜樓身亡 法院判安裝方賠償
http://news.sohu.com/20101014/n275685229.shtml
http://xms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22
⑺ 安裝空調完後摔下來,如何鑒定責任
1、你們安裝空調的性質是個體,活多忙不過來時口頭約定的互相幫忙(因為有時他也叫我去幫忙),仍應視為僱傭關系,他幫你時你是僱主;你幫他時他是僱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一項「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的規定,你需要對朋友的受傷負責。 2、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那個汽車銷售店的屋頂是屬於鐵皮棚架的那種,也是造成朋友受傷的一個因素」,而是需要從另一個角度要求汽車銷售店承擔連帶責任,即如果你並不具備施工資質(沒有工商局頒發的空調安裝營業執照)那麼,你與汽車銷售店之間形成僱傭關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二項「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規定,汽車銷售店需要承擔連帶責任,那樣,你的負擔會相應減輕。 3、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屬於違章作業,作為空調安裝工的你朋友應該完全知道這個基本常識,因此,你朋友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可以作為酌情減輕你應承擔的民事責任的情節。
⑻ 安裝空調室外機時工人從樓上摔下應該誰賠償啊
經銷商,此工人受經銷商指派,工人與經銷商之間存在僱傭關系
⑼ 家裡正在安裝空調的時候,安裝師傅不慎將百葉窗掉下砸中路人,誰擔責
《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四條 遺失、拋棄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內有人承擔侵權責任容。所有人將高度危險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有過錯的,與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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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能確定你百葉窗安裝沒有問題,是師傅為了方便安裝空調而拆卸百葉窗失手掉下砸中他人的,該種情況下由師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你不是新購買的空調(新購空調安裝由賣房承擔安裝),是拆機的話,你和師傅之間是僱傭關系,這種情況下,賠償責任首先有你承擔。承擔之後可以找安裝師傅追償。
⑽ 安裝空調請了一個臨時工因為他自己失誤摔倒了,造成右手骨折,住院期間費用我們出的,現他要求賠償誤工費
根據《最來高人民法院關於自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上述《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致殘或者死亡的,還應支付其他相應費用。
我國工傷保險實行無過錯責任補償原則,即發生工傷,不管行為人有無過錯,只要有損害結果,就應認定為工傷。員工凡屬意外疏忽,即使是違反企業的操作規程或行為,對負傷、致殘、死亡負有責任或過錯,只要不是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殘或自殺都應認定為工傷,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條例》沒有規定單位和保險支付工傷待遇後還有追償造成工傷事故責任人的權利,除了非本單位的第三人侵權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