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出現事故怎麼辦
Ⅰ 臨時工出事故可以報警嗎
臨時工發生工傷事故,應首先向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工傷鑒定,如果被認內定為工傷的話,容僱傭方應該負責全部醫療費和醫療期間的工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一、如果是直接僱傭臨時工,雙方直接單獨結算,那麼施工中出現意外,僱主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當然臨時工本身有過錯的話,僱主責任可減輕;二、如果業主請沒有資質的施工隊,那麼其聘請沒有資質的施工隊作業存在過錯,僱主應當對出現的傷害事故承擔連帶責任;三、如果僱主請的是有資質的施工公司,一旦出現事故,僱主不承擔賠償責任,其自身有損失還可以向施工公司要求賠償。
Ⅱ 臨時工在上班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用人單位怎麼處理
首先區分是工傷糾紛還是僱傭損害賠償案件?兩者的賠償程序和標准有較大的區別,導致的賠償金額也有差距!屬於勞動糾紛應先申請工傷認定,再依法申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就鑒定結論要求賠償,協商不成的提起勞動仲裁!
工傷的賠償依據是本人工資和社平工資,起訴的被告主體是單位或個體法人。
而屬於臨時性的勞務、僱傭行為,由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協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訴要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項目主要:殘疾賠償金、護理費、誤工費、醫療費、伙食補助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賠償金,交通費等!殘疾的賠償主要看傷者的年紀和戶口類別!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有比較大的區別!
Ⅲ 臨時工工傷一般按法律程序怎麼處理
1、臨復時工也是勞動者,與用人制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發生工傷,按《工傷保險附例》處理;
2、工傷糾紛屬於勞動糾紛,發生糾紛後,應當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
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Ⅳ 臨時僱傭的大學生臨時工出了車禍,怎麼辦
臨時僱傭的大學生臨時工出了車禍,要看單位與該大學生之間是勞動關系還是僱傭關系。如果是勞動關系,則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應作為工傷處理;如果是僱傭關系,則應由肇事方向該大學生承擔賠償責任。
按照本律師個人的經驗,認為你們單位與該大學生之間屬於僱傭關系。原因在於:單位與學生之間不存在建立勞動關系的共同意願,只是基於臨時事務而予以僱傭;該學生仍然在讀、並未畢業,也不可能按照單位的規章制度每天上下班,僅是提供臨時勞務。作為僱傭關系,則不存在工傷;如果不是工傷,事故又並非在從事僱傭活動過程中造成,因此應由肇事方依法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總之,單位沒有法定義務進行賠償,但可從人道主義角度給予一定的補償和慰問。
Ⅳ 臨時工工作期間受傷該怎麼處理
在法律上不存在臨時工的說法,屬於工傷,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單位需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養傷期間的費用法律稱為「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即按以前在工地幹活的工錢算。護理費等由單位支付。如果構成傷殘,可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單位應當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Ⅵ 給公司干臨時工,出現事故誰負責
按照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源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公司應當對臨時工的受傷負責。民事責任這一塊需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傷殘補助金等。
Ⅶ 臨時工出意外事故僱主是否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來於審理源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一、如果是直接僱傭臨時工,雙方直接單獨結算,那麼施工中出現意外,僱主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當然臨時工本身有過錯的話,僱主責任可減輕;二、如果業主請沒有資質的施工隊,那麼其聘請沒有資質的施工隊作業存在過錯,僱主應當對出現的傷害事故承擔連帶責任;三、如果僱主請的是有資質的施工公司,一旦出現事故,僱主不承擔賠償責任,其自身有損失還可以向施工公司要求賠償。
Ⅷ 臨時工出了工傷事故怎麼賠償
我有復個朋友在公司上班時受制了工傷,但是在發生工傷之前已經擬定好離職時間了,所以在受到工傷後的第二天按規定已經辭職了,而且當時去醫院看的時候是私立醫院(社保管理處那邊好像是不予報工傷的),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他們公司也在第一時間將我朋友的工傷上報社保管理處那邊,但是因為朋友的情況比較特殊(因為受到工傷前已經擬定離職時間了)所以他們公司也不知道怎麼處理,我朋友一直很糾結,認為是公司不給他辦理,現在我想給他一個建議,所以請求各位能給個好的意見或建議,謝謝!!
增加些與現實有關的東西 如 民工在外省工作 肯定有因天氣 或其它原因造成的 使其民工 不能上班 在這不上班的時段 民工在工程外 發生的意外 事故的責任大小 請給予指點
Ⅸ 請外面地臨時工出事故了我該怎麼賠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費用,還有傷殘賠償金,在20萬元左右。
Ⅹ 司人找的臨時工人出了安全事故責任怎麼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內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容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一、如果是直接僱傭臨時工,雙方直接單獨結算,那麼施工中出現意外,僱主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當然臨時工本身有過錯的話,僱主責任可減輕;二、如果業主請沒有資質的施工隊,那麼其聘請沒有資質的施工隊作業存在過錯,僱主應當對出現的傷害事故承擔連帶責任;三、如果僱主請的是有資質的施工公司,一旦出現事故,僱主不承擔賠償責任,其自身有損失還可以向施工公司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