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機關臨時工
㈠ 國家對臨時工有哪些政策
國家事業單位對臨時工沒有新政策,臨時工是對事業單位用工不足的補專救措施,各地都有編屬委,每個部門需要多少人,按照工作情況會合理配置固定名額,不能更改,如果沒有監督機制吃空享的就更多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八條 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置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㈡ 國家有關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待遇的政策或文件規定
國家有關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待遇的政策或文件規定是:版
一、《勞動法》實施後,已權經沒有臨時工的概念了,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中的原臨時工,應當納入工人管理,由所在單位向當地勞動部門申報和交納社會保險。
二、《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2)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3)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㈢ 國家對事業單位臨時工待遇有什麼新規定嗎
1、「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在50歲以後有什麼福利待遇么」: (1)臨時工是很早以前的概念了,在《勞動法》實施之後,就不再有臨時工的概念,統一為「勞動者」了。 (2)也不是享有「福利待遇」的問題,只是應享有的勞動者待遇。 2、「根據我國的勞動法,她會有什麼福利待遇么? 補助什麼的么? 」: (1)一直沒簽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應向她支付自2008年2月1日起至解除合同時止每月雙倍的工資。(附八十二條第一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可以向單位索要經濟補償金:工作5年應是5個月工資。如果單位在沒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不再用她:她還可以索要經濟補償金的雙倍,即10個月工資。 (3)單位不再她:應提前30天通知她,沒有提前通知的,她還可以索要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4)可以要求單位為她補交5年的社保。 (5)如果她的工資低於當地、當時的最低工資標准:可以要求補足到最低工資。 3、以上要求,可以和單位協商,協商不成時可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提起仲裁。 4、但是:仲裁要想贏的,必須有證據,包括她在單位工作了5年的證據、工資多少的證據等,可以是:她入職時填寫的登記表、招工表、工資條或是工資卡、工作證或上崗證、同事證言等。 5、勞動仲裁現在已經不收仲裁費了。
採納哦
㈣ 國家對己在國家行政單位就業的臨時工的工資待遇有硬性規定嗎
臨時工工資怎樣計算 這個沒有硬性的規定!主要是靠雙方協商工資的數量與計版算工資的模式,說到底,只要權雙方都認可的方式就是最好的方式。上面說的是季節性臨時工。如果在事業單位就不一樣了,下面給你一份事業單位臨時工工資規定: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工管理有關問題的 補充通知 市級機關、...
㈤ 國家未來對待單位臨時工有什麼政策嗎
我很明確的告訴你,貪污腐敗之風不肅清,一切都沒法解決。
你沒見很多政策都是紙上談兵嗎,說著容易,到實行就不那麼1回事了。
連勞動局都分正式工臨時工,就別說別的單位了,放眼全國都一樣。
㈥ 國家機關臨時工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嗎
不是履行國家公務的尤其臨時工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㈦ 國家對事業單位臨時工待遇有什麼新規定嗎
有。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綱要》表示,推進執法重心向市縣兩級政府下移,2016年年底前,各地區各部門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一次嚴格清理,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
2015年,遼寧省開展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執法專項檢查,對全省行政執法主體進行清理,再次明確執法資格,清退不合法的「執法臨時工」「合同工」。
2016年12月底,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制辦發布消息稱,全區行政執法人員專項清理行動中,兩萬多人被清出執法隊伍,行政執法人員不再有「臨時工」。
自2016年3月15日至今年1月,山東省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了專項清理,共清理不符合條件的行政執法人員3萬多人。同時明確,凡未經審核確認的行政執法人員,一律不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
2017年8月1日,《河南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施行,對申領「河南省行政執法證」的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申領行政執法監督證件的人員范圍均作出了詳細規定,嚴格禁止不具備規定條件的人員申領行政執法證件,杜絕工勤人員、勞動合同工、「臨時工」執法。
(7)國家對機關臨時工擴展閱讀:
臨時工問題,本質上是一個從「身份管理」到「崗位管理」轉變的問題。
「臨時工」是現實中存在很久的群體,卻也是法律上並不存在的概念。電視劇《生命中的好日子》,一開頭就呈現了上世紀70年代清退國企臨時工的場景。
到上世紀90年代轉變勞動用工體制,用人單位以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臨時工」這一說法在法律意義上不再存在。
不過現實生活中,雙軌制用人模式,還是讓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里的勞動合同制人員、勞務派遣人員、臨時借調人員等被視為「臨時工」,而且情況並不鮮見。
存在,就證明有需求。編制不足與事務繁雜之間的矛盾,是不少地方「偏愛」臨時工的主因。現代社會治理越來越精細化,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職能不斷擴展,人員需求量增加,而編制配額卻難以跟上。
比如,有地方的城管部門反映,其工作職責多達100多項,城市也越來越大,編制卻卡得嚴,只能招臨時工來分擔任務。理順體制機制需要時間,事實上的「臨時工」恐怕會在很長一段時間里繼續存在。
人民網:人民日報人民時評:以改革之力解「臨時工」之困
新華網:臨時工屢成「背鍋俠」 應立法明確臨時工法律地位
新華網:執法「臨時工」太多?中央要求明年底前嚴格清理
㈧ 行政事業單位可以有臨時工嗎
看你怎麼想了,如果你覺得像好好發展一下建議你辭職,做臨時工本來沒有什麼的可是與本單專位屬正式職工的待遇相差太大而且很多場合臨時工的處境比較尷尬,長期在這樣的環境下工作會讓你不自信二對你的職業生涯產生不好的影響。本人就原來在一個中央企業做臨時工,覺得很不好現在辭職做銷售和原來工作形式和內容差不多,可是工資高兩倍,只是沒有住房公積金可是我現在活得比原來快樂沒有那麼多覺得不公平了。而且你不用關注國家的提高臨時用工待遇了,這個政策就是出台了也不會對你有多大的好處,因為單位設置臨時工就是為了降低用工成本的,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啊,如果自己有能力就別再那樣的單位浪費時間了,現在臨時工就是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㈨ 國家關於事業單位臨時工有沒有新政策
不清楚你是什麼地方的 山東最近有一好消息
山東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專廳、省總工會聯合屬下發《維護機關事業單位未納入正式職工管理人員勞動保障權益的通知》,要求機關事業單位使用未納入正式職工管理的人員,應當制定符合同工同酬分配原則和單位實際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新規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
㈩ 國家機關中,工勤人員、非工勤人員、臨時工,有是區別啊
工勤人員是指在國家公務機關從事非公務工作的工作人員,比如門衛、收發和回清潔衛生工作的答人員,有的單位也包括司機等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也就是不算是公務員編制的工作人員。也包括部分沒有公務員編制,工作行為不具有國家公務機關法律效力的其他非公務員的工作人員。
非工勤人員是指就是不簽協議的打工人員。比如裡面做飯或者開車,只口頭說好了一個月多少錢,什麼協議也沒有簽,也不給交三險,月底給說好的工資.靠的就是誠實。
臨時工是指泛指在工作場所里非正式僱用的勞工,通常以日薪計酬。也不像正式的勞工能夠享有退休金與每月最低工資的保障。臨時工又分成約聘僱員,與人力派遣,這兩類。聘用臨時工目的為處理短期出現的額外工作,例如因為長工放產假,所以聘臨時工當替工。當工作上出亂子時,臨時工都會被首選開除,或稱代罪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