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臨時工能上工傷險嗎
Ⅰ 臨時工可以申請工傷嗎
朋友!如果你有營業執照,她做的事是你生產的業務組成部份,就構成勞動關系專!
如果你是屬自然人即非企業老闆,也未注冊就不可能構成勞動關系,屬勞務關系!
現在的人啊?就是挖空心思搞你的錢!!!!!!
祝好!
有什麼情況我願意和你商榷!
Ⅱ 臨時工幾天交意外險能工傷認定嗎
臨時工干幾天活因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按《勞動法》規定,沒有正式工與臨時工之分,都是勞動合同制職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權利。只要是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無論工作時間長短,遭受事故傷害,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且無第十六條規定情形的,均應認定為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統籌地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勞動部辦公廳
《對<關於臨時工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勞辦發〔1996〕238號
一、關於是否還保留「臨時工」的提法問題。《勞動法》施行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於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名稱已經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如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使其享有有關的福利待遇,但在勞動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區別。
Ⅲ 臨時工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嗎
1.工傷不存在臨時工之說,只要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且受傷情況符合《工版傷保險條權例》第十四、十五條之規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條規定之情形)的,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都應認定為工傷並按工傷待遇獲得賠償。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3.如果單位不承認和工傷職工存在勞動關系,首先確認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證明勞動關系相關證據,如工資卡、工資單、考勤卡、暫住證以及其他一切能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這些證據材料可以是書面證據,也可能是證人證言、錄音證據、實物證據、電子證據等。
4.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5.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Ⅳ 臨時工發生工傷能夠享受工傷待遇嗎
現實困惑
小郭從小就不愛讀書,在父母的再三要求下勉強高中畢業,此後他就在社會上混,整天游手好閑,一直也沒找到工作,但是他卻對電力非常感興趣。於是他的鄰居就將他介紹到自己工作的服裝廠做電工,正好此時服裝廠的電工請了長假,廠里需要一個臨時的電工,於是廠領導見過小郭之後就同意他來服裝廠上班,還跟小郭說每月工資1500元,月底發現金,小郭很高興地答應了。有一天,廠里的棚頂的電路燒了,於是小郭來維修電路,在他修理電路的時候,梯子突然滑動了一下,小郭從上面摔下來,同事們立刻將其送到醫院,經查小郭腰椎骨折,需要手術治療,並要長期卧床休養,這需要花費一筆不小的醫療費用。在小郭住院後,服裝廠領導來看望了他一次,還給了他2萬元的撫恤金。可是由於病情嚴重,這些錢不到一周就用完了,小郭的父母找到廠里,要求服裝廠給小郭申請工傷保險待遇,但服裝廠卻以法律規定臨時工不享受保險待遇為由拒絕了小郭父母的請求。請問題:臨時工發生工傷能夠享受工傷待遇嗎?
律師答疑
臨時工發生工傷同樣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臨時工是用人單位與其簽訂短期勞動合同,或者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與用人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短期勞動者。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由此可見,臨時工也有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這種權利是法定的,不可剝奪的。用人單位不能因為職工是非正式職工或臨時工,而拒絕為其辦理工傷保險。如果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是臨時工為由拒絕為其辦理工傷保險,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辦理,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監察部門舉報,以此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具體到本案,服裝廠與小郭之間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因此,服裝廠就應該為小郭辦理工傷保險。小郭是在維修廠里的頂棚時從梯子上摔下來才受傷的,如果申請工傷認定並被認定為工傷,就應該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服裝廠不能因為他是臨時工而拒絕,可是服裝廠卻拒絕了小郭父母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對此,小郭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法條鏈接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Ⅳ 我公司要招些臨時工,請問臨時工工傷保險需要買嗎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工傷保險的認定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麼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
不管是長期工還是臨時工,都應該購買工傷保險,這樣既保障了企業的利益也維護了員工的權益
Ⅵ 臨時工能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不會的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專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屬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8、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9、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Ⅶ 臨時工工傷保險怎麼上
工傷保險由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臨時工必須由單位為其在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