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收入證明有法律效力嗎
① 臨時工能在工地上開到收入證明嗎
只要不是一天一利索那種臨時,一般是能給開的,畢竟也不用他們撒謊。
② 單位辦公室不給我開「個人收入證明」說我是臨時工,不屬於單位的人!它們是不是故意刁難
沒有收入證明是不能辦信用卡的,因為這牽扯到你透支信用卡了,有無能力還款問題。。
臨時工只能是臨時的 當然不算本公司的人。。。
③ 在公司上的兩年了班了,公司說我是臨時工,簽不到收入證明,怎麼辦
既然在公司上班兩年,那麼公司不可能不跟你簽合同不然的話,你可以拿近兩年的工資收入作為證據,去勞動局告他
④ 公司開的臨時工收入證明,能不能在銀行按揭貸
若准備在我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收入/工資證明暫無統一模板,具體格式請聯系當地經辦網點核實確認。
⑤ 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看你要辦什麼事情了,通常辦理一些與個人信用有關的事項時有用,比如貸款買房、高額度信用卡,當然與單位打勞動官司的時候也有用
⑥ 用工單位能給簽了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開個人收入證明嗎
這個,看你在單位的關系了..一般說明情況都會開的.
⑦ 收入證明上填寫的臨時工 影響銀行購房貸款的審批嗎
肯定有影響了。銀行批准貸款的前提不但是收入高於每月還款額度更重要的是看你的收入是否穩定,就是你的工作是否穩定。
⑧ 這么一份收入證明有法律約束嗎
對!開出證明的單位相抄當與你貸款的擔保人!1、如果債務人和保證人沒有明確約定,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還款義務,即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權人還款,又可以要求保證人還款。2、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之間可以約定保證份額,如果沒有約定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您的朋友承擔債務以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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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臨時工認定
一般情況下蓋章的收入證明可以證明僱傭關系,如果公司可以出具職工證明,內容寫清內是該公司的員容工,建議取得。
公司是否需要賠償,要看公司是否在這起事故中承擔責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中對於工傷情形的認定,「(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結合您的描述「本人下班途中被機動車撞傷,機動車主責」,那麼屬於工傷,一般可以找公司要求賠償。
公司如果購買了僱主責任險,且將臨時工納入保障范圍,那麼它可以向其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⑩ 在職期間收入證明離職後有法律效力嗎
在職期間收入證明離職後沒有法律效力,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勞動雙方終止了權力和義務。在職期間的收入不能證明勞動者離職後的收入情況。通常情況下,需要用到收入證明的情況是勞動者辦理信用卡等情況,銀行可以通過社保繳納情況可以得知勞動者是否持續在用人單位上班,一旦發現勞動者已經離職,那麼勞動者提供的收入證明將無效。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