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臨時工沒簽合同
『壹』 事業單位聘用臨時工不簽訂勞動合同,不買任何保險合法嗎
如果是事業單位,那麼遇到這種情況,是非常難解決的,因為就業局可能不會處理這個事情,而且事業單位一般與通過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進入人員才簽訂勞動合同。
『貳』 事業單位臨時工未簽勞動合同,被一把手無故開除,我該怎麼辦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第一,用人單位未在一個月內與您簽訂勞動合同,您可專以索要11個月的雙倍工資屬。第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第三,因用人單位未在一年內與您簽訂勞動合同,您與用人單位已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系,所以您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和用人單位無故開除,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事實,請求其賠償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綜上,如果您不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合同,可以得到合計四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和11個月的工資。
『叄』 事業單位臨時工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遵守規章制度可以解聘嗎
即使是臨時工,根據勞動法規定也要簽訂勞動合同,你單位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勞動法了,該名臨時工隨時可以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要求單位賠償金的。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是解聘員工的理由。
『肆』 新勞動法事業單位臨時工未簽訂合同的如何辭退
單位違法辭退員工,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回在當月內必須與答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未簽訂,從次月起雙倍支付工資,並且可以一直領到第二年,就是共有11個月的雙倍工資,超出一年的每一年補償一個月,也就是補償11+13=24個工資,可以直接向老闆提出,如果他不同意,才向勞動局反映,但是要出具工作的憑證,例如工牌,工資條等等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伍』 事業單位的臨時工沒有勞動合同嗎
(1)建議立即到勞動部門(勞動監察大隊)反映;
(2)收集上班的證據,向勞動部門申請事實勞動關系的認定;
(3)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陸』 臨時工與單位沒有簽訂任何合同怎麼辦
從08年至今一直在工作,應該不屬於臨時工了,看你的情況估計你是編外人員。沒簽勞動合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屬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這是一般的流程,但不知道你對這份工作的看重程度及以後的發展方向,所以建議你還是慎重考慮。
『柒』 我在事業單位幹了十三年臨時工沒有簽勞動合同現在我該怎麼辦
《勞合同》 第十條 建立勞關系應訂立書面勞合同 已建立勞關系未同訂立書面勞版合同應自用工起月權內訂立書面勞合同 用單位與勞者用工前訂立勞合同勞關系自用工起建立 第十四條 固定期限勞合同指用單位與勞者約定確定終止間勞合同 用單位自用工起滿與勞者訂立書面勞合同視用單位與勞者已訂立固定期限勞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單位自用工起超月滿未與勞者訂立書面勞合同應向勞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用單位違反本規定與勞者訂立固定期限勞合同自應訂立固定期限勞合同起向勞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關鍵問題要證據能夠證明與哪家單位建立勞務關系間工資單、社保繳費記錄同事證證言等
『捌』 事業單位臨時工單位沒有與我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讓你來去開的是不是20%得勞務費自發票啊,是的話你拿公司沒轍啊,那個短期合同規定了什麼?是不是勞動用工合同,要看過才知道,按你的表述應該不是勞動合同,不是勞動合同的話,仲裁應該不會受理的。你先去勞動監察大隊去反映一下情況吧。
『玖』 事業單位臨時工工作20年,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保。身體原因想辭職,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為由,被迫辭職,要求用人單內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以容及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未繳納的社保。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