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的工資屬於勞務報酬么
1. 單位聘用的臨時工是按工資薪金還是勞務報酬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單位與臨時工簽有勞動合同,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稅款。如果單位與臨時工是勞務合同關系,應按照勞務報酬扣繳個人所得稅。
2. 單位招了臨時工,付的錢是按工資薪金還是按勞務報酬扣繳個人所得稅
我估計是按照勞務報酬來扣的呀,工資這個也是不一定的呀,有時可能有加班什麼的呀
3. 勞務費與臨時工工資有何區別
該人員抄不屬於企業的職工,與企業的關系只是由於該勞務而發生的。由於該個人提供的是獨立勞務,因此應納營業稅及相應的附加稅,並由企業代扣代繳支付的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按勞務報酬的計稅標准),不可以作為三費的計提基數。而臨時工屬於企業的職工,臨時工所提供的勞務屬於非獨立的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可以作為三費的計提基礎。計件工資及其他臨時工工資均可作為計提三費的基數。
4. 臨時工屬不屬於公司雇員工資應計入正常工資薪金還是勞務報酬
根據法律規定,這復也是制公司雇員的另一種形式(臨時工只是相對於長期或員工的另一種法律名稱而已,就象正式工人與試用期工人一樣,只是名稱不同,但相應的法律關系與法定權益是一樣的),所以工資應入正常薪酬而不應計入勞務報酬
5. 小時工的工資算是勞務費嗎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確實屬於勞動報酬。
勞務費,即個人所得稅中的勞務報酬是指個人獨立從事各種非僱傭的各種勞務所取所得的,它與工資薪金所得的區別在於勞務報酬是獨立個人從事自由職業取得的所得,而工資薪金所得屬於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系。
勞務報酬是指所得: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計、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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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費與應付職工薪酬的區別
1、從適用法律角度來看,工資性支出是指按《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後支付的工資報酬;而勞務報酬一般是根據《合同法》的有關承攬合同、技術合同、居間合同等規定簽訂合同而取得的報酬。
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享有《勞動法》的權利義務,和用工單位存在著僱傭被僱傭的關系,用人單位除了支付工資報酬之外,還應履行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勞務報酬則不存在這種關系,其勞動具有獨立性、自由性,其行為受《合同法》的調整。
2、從管理方式上看,支付工資的員工都記載在企業的職工名冊中,並且企業日常都進行考勤或簽到,而支付勞務報酬的人員一般則不這樣管理。公司僱用的保姆不屬於《勞動法》所規定的關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員工兼職,而保姆則一般同時為幾家公司或客戶服務,對某一客戶按時收費。
3、從財務核算角度來看,工資報酬的支付一般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勞務報酬一般通過「生產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核算。
4、從稅務管理角度看,工資報酬的支付應用工資表按實列支,並按規定代扣代繳工資薪金類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支付勞務報酬則需要取得相應的勞務發票,並按規定代扣代繳勞務報酬類個人所得稅。兩種支出的計稅方式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