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臨時工發放工資的申請報告
❶ 給臨時工發工資,個稅怎麼交
1、要看情況,首抄先明確一點:流動員工應該作為你單位的臨時工,每月與正式員工一起進行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招用流動人員申報表》和《流動人員花名冊》,上面應該就有申報工資的名單。
個所稅明細申報,應該就是全員全額申報,就是在本單位所有職工(包括臨時工)都要申報。明細申報,明細應該就是指人員明細,就是指從本單位領錢的所有人員明細。
2、其次,2013最新個稅起征點為3500元,而且這個3500元不是指工資額,而是指工資扣除13%的住房補貼和個人實際交的社保後的余額。看你們單位的臨時工,稅後工資有沒有超過3500,超過了就需要交,沒超過就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❷ 超市年終申請福利 招臨時工報告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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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如何向老闆報告給臨時工增加工資
你直接把該抄臨時工在這段工作襲期間做了哪些對企業有重大貢獻的事情寫一下就好啦。把給該臨時工加工資的理由寫得充分一些!!最好是該行動為老闆賺了多少錢等等數字化,讓老闆的感覺深刻一點,一定能加工資。但切記不要寫一些其他臨時工平時就反映的問題,例如物價上漲現在的工資水平難以維持生活、家裡有困難需要他來承擔等等。。。這樣只會弄巧反拙!!
希望我的建議對你有幫助!
❹ 行政單位臨時人員漲工資申請書怎麼寫
申請書
尊敬的領導:
我是本單位的臨時工人,在本單位已經工作了xxx月時間了,本人在本職崗位上,能夠堅持原則,兢兢業業,虛心向領導和老同事學習,但由於我的工資不高,隨著物價的上漲,我的生活上的受到了很大的困難,使我無法安心工作,因此,向領導申請給予本人的工資適當提高,從XXX元上升為XXX元,以擺脫我生活上的困難,我將在崗位上將更加努力工作,來回報單位。
特此申請,望批復為盼!
申請人:
年月日
❺ 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工請求漲工資的請示
申請書
尊敬的領導:
我是本單位的臨時工人,在本單位已經工作了xxx月時間了,本人在本職崗位上版,權能夠堅持原則,兢兢業業,虛心向領導和老同事學習,但由於我的工資不高,隨著物價的上漲,我的生活上的受到了很大的困難,使我無法安心工作,因此,向領導申請給予本人的工資適當提高,從XXX元上升為XXX元,以擺脫我生活上的困難,我將在崗位上將更加努力工作,來回報單位。
特此申請,望批復為盼!
申請人:
年月日
❻ 事業單位臨時工要求提升工資的報告
事業單位中存在的-----未經政府編制部門批准或是未經上一級行政主管單位批准-----而使內用的由預算外收入或是容營業收入中列支工資的臨時工,涉及到的工資 問題完全由所在單位自行決定和自行處理。
如果是臨時性使用的員工申請增加工資,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即可。其實,能夠成為事業單位臨時工的,都是有一定背景關系的人員。如果單位想要給這些人員漲工資,並不需要員工本人提出申請才顯得名正言順,在單位的班子會上議一下就可以決定了。如果單位沒有給這些人員漲工資的想法,員工本人申請也沒用。
的確,在一些事業單位、尤其是縣區一級的事業單位中存在的臨時工,工資水平明顯偏低,大多在每月2000元---2500元左右,是應該適度的增加一些工資。然而,在單位領導的眼中,並不十分關注給這些人員漲工資的事情,尤其是那些在幹部調整中新來的單位領導。
❼ 從臨時工轉成正式工人。申請書怎麼寫啊
一般情況下單位應給你轉正申請表填寫 如果先讓本人寫的 一、基本情況姓名,年齡,面貌,學歷,職稱 二、學習,工作簡單經歷 三、在工作期間的主要工作業績 四、申請轉正申請書1、寫個人簡介,也就是簡單介紹一下本人的學習經歷、工作經歷等等! 2、我在某某單位工作*年,在這*年當中,……(介紹*年中的工作態度、工作業績、獲得獎勵等等) 3、本人希望成為單位的正式職工,以有更多的機會為單位做出貢獻。諸如此類的話都可以!**領導:本人XXX(XX戶籍),XX學歷(畢業於XX大學(學校)、XX專業)特長XX,於二〇〇X年X月進入本公司,現在XX處XX班工作(臨時工)。一直以來本人在XX、管理處的正確領導下,積極學習新知識、技能,注重自身發展和進步,平時利用下班時間通過培訓學習,來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工作認真、細心,且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進取心,勤勉不懈,極富工作熱情,遵守規章,愛崗敬業,忠於職守,認真完成上級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同時曾在二〇〇X年度和二〇〇八年度被XX評為先進工作者。幾年來,本人對單位對工作產生了深厚的感情,並殷切祈望能成為XX公司的一員,懇請上級領導給予機會轉為正式工,使我能真正成為XX公司的一分子,為公司經濟建設和不斷的發展、壯大貢獻力量。 此致敬禮申請人:二○○九年三月八日
❽ 臨時僱用工人的工資如何上報工資表
企業抄僱用臨時工與正式工是一樣的,只是僱傭關系長短的區別。工資可以坐在一張表上,一並做申報納稅及賬務處理
提取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製造費用等成本費用類科目 )
貸: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五號)第八條「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具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稅申報。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及其實施條例之相關規定,你公司負有臨時工的個所稅扣繳義務。
因此在申報時,需要將臨時工的工資、薪金所得與公司其他職工的工資、薪金所得一並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