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叫法
① 勞動合同法里有臨時工這一說法嗎他和正式工有什麼區別嗎
正式工:有人際關系,在人事局或勞動局有名單在冊,工作於某一個小小的集體里養尊處優,混天黑的人。臨時工:沒有後台,沒有一紙文書,在工作單位處處小心、時時提防,整天擔驚受怕,怕被老闆炒魷魚的人。不知道這些詞是不是具有中國特色,也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出現的詞彙,反正現在某些地區挺流行的。如果這兩種人在一個集體里生活,那孰優孰略,也就不言自明了。按道理來講,也許能成為正式工的人員真的是人間的精英,是爹生娘養的,能為單位做無數的貢獻,所以單位把這些人定起來養著,享受種種應有的福利。相反臨時工就是那些文化不多,能力不高的人間「造糞機器」,所以只能以臨時工的身份拿著少的不能再少的工資維持生活,也更談不上有什麼福利待遇了。就算如此吧!但在現實社會中我觀察了好久,也迷惑了許久,發現,並沒有完全象上邊所說的形況一樣,反到是做臨時工的比所謂的正式工工作起來更優秀。正式工只是那些能跑關系、走後門,拿個編制的「能人」。所以這些所謂的正式工,在工作單位里有恃無恐,不想多幹活,只想拿工資,落個整日清閑,實在活多的不想幹了,找幾個臨時工,給幾個小錢,請個現成,何樂而不為,連傻瓜都知道這個道理。曾經有一所謂的領導在單位的假期里當著另一領導的面,公開就說:「老**,你用正式工怎麼算呀,臨時工用唄」言外之意就是:正式工,假期拿工資休假,那是理所當然的,讓人家來幹活,你怎麼向正式工交待呀,臨時工就不一樣了,有情緒走人。所以,聽完上邊這些話,臨時工你也別不服,你聽話好好乾,我讓你長期干著,(所謂聽話,那當然就是工作全是你的、收錢全是我的、福利也都是我的,你也別不平衡,能給你口飯吃就夠了),你敢討價還價,「小子」你有種,明兒別來了,大街上三條腿的蛤蟆找不到,兩條腿的傻小子一堆一堆的,而且還哭著喊著要給口飯吃,你有情緒你走人,要不你有本事弄個編制來,我無話可說,反正池塘里一個王八也能游,多一個王八加入隊伍,也不妨事,反正天塌砸王八,王八越多,王八越不怕,真吃空了、沒錢了,咱下幾個蛋,那就吃它了,然後再「扯蛋」吧。好可悲呀,世界上有這樣一群人,也怪不得管人事的單位領導牛呢,我就有這個權,我想讓誰過的好就好,「小子」們都來求我吧,最重要的是手裡拿的「東西」本領導是否滿意。
② 什麼叫臨時工
現在在來正規場合已經沒有臨時工源一說了。改叫合同工或者聘用工。
正式工現在叫「合同工」,每3年或5年一簽。
臨時工現在叫「臨時合同工」,每1年一簽。
工作一樣,但工資和代遇不同。
合同工是一年一年的簽合同、掙錢掙的很少~但是「領導」卻把你不當人一樣的使喚~讓你去干一些雜活!廉價的勞動力!
正式職工是正式聘用你~不用一年一年的簽合同~掙錢掙的很多~但是是自己給自己當「領導」很少有人幹活~指使合同工去幹活的人!領導重用的人物
③ 現在有沒有臨時工這個說法,好多公司還在聘臨時工和鍾點工,,,,
現在沒有什麼臨時工的說法,法律上只承認合同工,只有短期招聘的用工時間回不超過三個月的可以不簽訂勞動答合同而已,而且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不能隨意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如果解除就必須按勞動法給予賠償或補償,勞動法就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武器,執行機構就是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④ 群團組織所用臨時工要怎麼稱呼
怎麼叫著方便怎麼叫吧,也別拘於形式
⑤ 什麼時間有了農民工的叫法而去取消臨時工和合同工
從九零年開始,百萬大軍下廣東!開始叫民工,後為區分盲流和小姐,才把這支產業大軍回稱為農民工,多答為建築工人!當時媒體有爭議,認為有岐視之嫌,但打工者本人及社會,政府,媒介及國人稱呼有了戶口界定習慣!所以延用至今!
⑥ 零時工與臨時工到底哪種寫法正確,是否是不同地區的不同叫法
是臨時工吧
書上報上都是這么說的!
⑦ 臨時加進來的工作叫什麼
臨時工作。或者重要工作,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⑧ 1995年勞動法對臨時工有什麽說法
勞動部辦公廳
《對<關於臨時工的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勞辦發[1996]238號
重慶市勞動局:
你局《關於臨時工等問題的請示》(渝勞發〔1996〕51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關於是否還保留「臨時工」的提法問題。《勞動法》施行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於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名稱已經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如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使其享有有關的福利待遇,但在勞動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區別。
二、關於職工被強制戒毒或自願戒毒,戒毒期間是否算曠工事假,以及能否按《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或《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予以除名或辭退的問題。此問題由用人單位按照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的約定辦理。
三、關於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的「工勤」人員包括哪些人員以及是否適用《勞動法》問題。按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工勤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中,不實行或不能參照實行公務員制度的工作人員。這些人員應當按照《勞動法》及其配套規章的有關規定實行勞動合同制度。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七日
⑨ 正式轉臨時工可有說法
現在沒有正式工、臨時工之分,都是勞動合同制工。
勞動者與用工單位,雙方平等協商,簽訂勞動合同,依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
⑩ 提供臨時工的公司叫什麼
叫:勞務派遣公司。
望採納我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