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需要繼續教育嗎
1. 新勞動法對臨時工的規定
具體規定如下: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准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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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存在的弊端
大量存在的臨時工,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諸多弊端。臨時用工不穩定,隨時有可能被解僱,勞動者權益難以維護;不上保險,出了工傷無人負責;同工不同酬、用工雙軌制,不利於社會公平公正和諧穩定。
對企業而言,僱用臨時工看似減少了用工成本,但每僱用一次臨時工,就意味著需要從頭開始培訓,無形中增加了培訓成本;加上臨時工多數都是非熟練工,難以保證工作質量,對企業長久發展顯然不利。
另一方面,臨時工容易成為相關方面推脫責任的渠道,這些事確實有可能是臨時工乾的,因為他們沒有長期意識,難以推動社會進步。
參考資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參考資料:網路-臨時工
2. 臨時工頭一次上崗也必須要培訓嗎
隨著春節臨近,市內某大型品牌煙花爆竹廠的生產訂單相較於往年突然增大,工廠面臨人手短缺的境地。面對這樣的情況,工廠領導決定臨時從社會上招錄一批工人,用工為期一個月,來緩解人手不足帶來的生產壓力,確保今年的訂單任務能夠按時、按量完成。但是對於安全培訓方面,工廠領導卻有兩方面意見,一方表示在上崗前,這批臨時工應該接受集中的安全培訓;另一方卻表示,臨時工工作時間短,並且現在生產任務繁重,所以不必組織安全培訓,應該直接讓工人下到生產車間進行生產工作。那麼請問,臨時工頭一次上崗也必須要培訓嗎?
在企業的生產作業中,大多數企業會招募臨時工來應對因生產任務增大而造成的人手短缺的境況。在我國,並不是所有的臨時工頭一次上崗都必須經過崗前培訓,只有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的一些特定工作,例如煤礦、煙花爆竹等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或是生產作業具有很大的危險性的行業,臨時招募的工人才必須接受上崗前培訓,而且必須達到國家法律要求的標准才能上崗作業。至於其他沒有明確規定的行業,在聘用臨時工時,是否需要進行崗前培訓,則視生產企業自己的需要而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新上崗的臨時工、合同工、勞務工、輪換工、協議工等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後,方能安排上崗作業。」在本案中,煙花爆竹生產廠招錄了一批臨時工,因為所從事的工作是具有高危險性的,是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必須進行上崗前培訓的工作類,所以工廠必須對臨時工進行頭一次上崗前的生產安全培訓,並且要保證工人在掌握操作技能及應急措施後才能夠上崗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第十一條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新上崗的臨時工、合同工、勞務工、輪換工、協議工等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後,方能安排上崗作業。
我國法律對於一些行業作出臨時工等新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的硬性規定,是出於上崗工人和企業的生產安全考慮的,因為這些行業都具有極大的危險性,所以必須要保證工人掌握安全技能,以生命財產安全的保障為優先。
3. 臨時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有什麼區別。
一、臨時工
1、 臨時工的特點之一是靈活性,用人單位隨時可以解僱,又不用背負社會保險、經濟補償金等其他成本。
2、 弊端:臨時工不上保險,出了工傷無人負責;同工不同酬、用工雙軌制,不利於社會公平公正和諧穩定。
3、 臨時工通常以日計酬,不像正式的勞工能夠享有退休金與每月最低工資的保障,臨時工無升遷和年終獎,不享受正式工的福利待遇。
二、非全日制用工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2、雙方協商的小時工資標准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當地政府頒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含用人單位為其交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即用人單位可以不用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而是由員工自行繳納。
3、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4、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三、變革與發展
1、「臨時工」曾是我國計劃經濟體制下,區別於當時的長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種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業單位臨時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里的非在編人員。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法律意義上已無臨時工、正式工之區分,只有合同期限長短之分,用人單位用工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能以臨時崗位為由拒簽。如果是在臨時崗位用工可以在勞動合同期限上有所區別,比如選擇與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意思是要麼簽訂勞動合同沒有臨時工,要麼不簽合同為非法用工(這種情況也不存在臨時工)。但在實際生活中仍大量存在臨時工,其主體為農民工,大量分布在建築、餐飲、保潔、護理等低端勞動力市場,他們收入偏低、社會保障不健全,有的雖然有勞務合同卻形同虛設。隨著威客、工作任務外包等新型用工形式的發展,臨時工的隊伍反而越來越壯大。
2、有一種建議認為,要嚴格執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署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同時增加企業的違約成本,加大懲罰力度,杜絕臨時工這種用工形式的存在。
3、以我多年的人事管理經驗,認為臨時工並非不合法的存在,而是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管轄的存在,隨著社會發展,物價壓力大、個個想找兼職外快,臨時工隊伍只會越來越壯大。精明的用人單位,在僱用臨時工時,會與臨時工簽訂勞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一般是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產生。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於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則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於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打個比方來說,新房子找個裝修公司要簽裝修協議,那您找個個體戶,或者找私人來幫您裝修呢?是不是也要簽訂合同,這種合同就屬於民事合同。同理,公司把工作任務外包,找個兼職,也都要簽合同,但不是簽勞動合同,而是簽勞務合同。勞務合同可以雙方自行約定,不受勞動合同法管轄。在勞務合同的實務中,對於需要到公司接受任務或完成工作的,建議買個團體意外險,花費小,一人一年100元,且人員更替時可以隨時向保險公司換人,不用擔心臨時工換人而浪費保險費。
4. 事業單位臨時工學歷有要求嗎
答:每個單位要求不同,起碼大專學歷。你想考公務員的話,最低學歷是本科。你現在高中學歷,要看你有沒什麼後台才行。考公務員的話,電大學歷可以,其他不行
5. 什麼情況才需要繼續教育我現在沒有職稱。
是要參加所在部門組織開展的各種繼續教育活動。盡管這些活動檔次低回於學歷程度,答而且多是形式性的,但要算接受繼續教育的學分,甚至與工資、晉升等掛鉤,所以必須參加。即使有些是純形式的繼續教育活動,也必須參加,因為形式畢竟是為內容服務的。繼續教育的學分,是職稱評定所要用作依據的,不能少。而對於你的專業來說,真正促提高的,是參加博士學習,或課題研究,有條件可讀博。那是質的提高,也算繼續教育學分。在准備讀博時,自己深入鑽研。建造師資格證,是技術職務資格證明,對工作有利,但不能有此就可免去繼續教育學習活動。
6. 機關單位臨時工要考試嗎
黨政機關的臨時工聘用也是需要招考的,不同的是,正式工的招聘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招考,臨時工是由單位自己招考,通常也是要進行必要的面試甚至筆試,至少面試是需要的,具體程序各單位自己確定。
7. 新勞動法對臨時工的有關規定
具體規定如下: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准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准。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7)臨時工需要繼續教育嗎擴展閱讀
臨時工存在的弊端
大量存在的臨時工,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諸多弊端。臨時用工不穩定,隨時有可能被解僱,勞動者權益難以維護;不上保險,出了工傷無人負責;同工不同酬、用工雙軌制,不利於社會公平公正和諧穩定。
對企業而言,僱用臨時工看似減少了用工成本,但每僱用一次臨時工,就意味著需要從頭開始培訓,無形中增加了培訓成本;加上臨時工多數都是非熟練工,難以保證工作質量,對企業長久發展顯然不利。
另一方面,臨時工容易成為相關方面推脫責任的渠道,這些事確實有可能是臨時工乾的,因為他們沒有長期意識,難以推動社會進步。
8. 臨時工需要做入職培訓嗎
一般是不需要的,看時間長短,如果是即時上崗的,基本上只要熟悉業務流程就可以了
9. 聘用臨時工有哪些要求
一、使用一個月以上的臨時工,用人單位均應在區衛生局批準的使用計劃內版控制招用,需一事一權聘、一年一聘。
二、用人單位要據實填報《臨時工聘用計劃審定表》,必須申明使用理由、工作崗位、使用期限、工資待遇等,並附上勞動合同。經區衛生局審核後予以實施。臨時工
三、聘用單位招聘臨時工要嚴格按照崗位要求,採取考試、考核等方式,擇優選用。專業技術等崗位臨時工必須持有上崗證書,方可聘用上崗。
臨時工就是暫時在單位工作的人員,臨時工指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續可能,但要有雙方達成共識的前提。
企業在臨時性、季節性崗位上都使用臨時工(或稱短工),一旦工作結束,即行辭退。同時,不少企業利用臨時工的廉價勞動力(工資低、無升工、年獎)和招之即來,揮之即去,辭退方便的條件,在不少長期需要的崗位上也大量使用臨時工。
壟斷行業里的那些不是正式在編人員或者說壟斷企業的底層職工。
信息來源:東莞臨時工派遣
10. 企業的臨時工可以參加繼續教育么
繼續教育是面向學校教育之後所有社會成員特別是成人的教育活動。繼續教育是任何人都可以參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