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請假工資標准
❶ 我是臨時工,我的工作幹完了,請假半天假就扣我工資合理嗎
臨時工是現在一個很熱點的詞語,而且臨時工逐漸成為了帶貶義的詞語,因為出了一些事,臨時工成了「背鍋」的。其實,臨時工和勞動工一樣,那麼臨時工請假扣除工資標準是怎麼樣的?華律小編在下文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臨時工請假扣除工資標準是怎麼樣的
臨時工請假和正式員工一樣,關於請假,按現行規定,事假期間,用人單位不用支付工資的,病假期間用人單位要支付80%工資。
二、臨時工存在的弊端
大量存在的臨時工,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諸多弊端。臨時用工不穩定,隨時有可能被解僱,勞動者權益難以維護;不上保險,出了工傷無人負責;同工不同酬、用工雙軌制,不利於社會公平公正和諧穩定。對企業而言,僱用臨時工看似減少了用工成本,但每僱用一次臨時工,就意味著需要從頭開始培訓,無形中增加了培訓成本;加上臨時工多數都是非熟練工,難以保證工作質量,對企業長久發展顯然不利。
另一方面,臨時工容易成為相關方面推脫責任的渠道,這些事確實有可能是臨時工乾的,因為他們沒有長期意識,難以推動社會進步。
三、合法扣工資的情形
我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行使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企業扣減工資必須有正當理由,否則將構成剋扣工資的違法行為。
總結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及《補充規定》的相關法律規定,以下情形為用人單位扣減工資的正當理由: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用及公積金;
(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
(4)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
(5)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職代會批準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6)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系,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
(7)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
(8)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四、請假條的注意結構
1、居中寫標題
「請假條」,這是所有應用文的通用要求,用來表明此文是用來請假的條子!
2、請假對象的稱呼,請假是想得到批准,這個地方往往是老師、領導等,這個地方要尊稱喔!
3、請假原由,這個地方要實事求是,否則後果自負!
4、請假起止時間,這個非常重要,必須重點提出,明確。
❷ 臨時工有沒有病假工資怎麼算
職工病假工資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80%由用人單位自主確定支付辦法。
勞動部
《關於貫專徹執行<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1995〕309號
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❸ 臨時工請假工資標準是怎樣的呢
臨時工請假和正式員工一樣,關於請假,按現行規定,事假期間,用人單位不用支付工資的,病假期間用人單位要支付80%工資。
❹ 臨時工病假工資怎麼算
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基數計算,但約定的基數不能低於對應的職內位的工資標容准。在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有工會的或者職工代表的,可以在集體勞動合同中約定病假的工資計算基數,如沒有工會的,則之間按照當前的工資的70%計算工資,單位是不能隨便扣職工工資的。
❺ 事業單位臨時工請病假一個月以上怎麼算工資
職工病假工資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80%由用人單位自主確定支付辦法。專
根據《勞屬動法》第四十七條、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59條規定,用人單位職工病假工資,由用人單位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80%依法自主確定支付辦法。
《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勞動部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1995〕309號
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❻ 勞動法臨時工休假規定
單位臨時工是可以休假的,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內和國容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6)臨時工請假工資標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