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臨時工什麼待遇
❶ 我是在交通局的臨時工,有誰知道在交通局什麼職位的人能給我辦出編制來!謝謝
難哦,聽說要考公務員,這是第一步,上頭有人才是最關鍵的
❷ 我在縣交通運輸局連續工作了二十五年還是臨時工,誰能告訴我能和正式職工同工同酬嗎
臨時工和正式職工往往不能同工同酬,不論你工作多長時間,而且相應的福利臨時工也不會有。
❸ 我現在在交通局做臨時工快3年了,待遇很低,且單位編制已滿,也沒有關系可以轉正,下一步工作該如何打算
現在這個社會轉正是非常難得除非你有人 找人給你辦關系否者是非常困難的我也是在交通局下面專工屬作已有5年了 也是沒有技術啊無特長 但是也在這里幹了 因為也是找關系進來的 找分臨時工的活也不是好找的,兄弟在交通局好好乾畢竟交通局是個好單位嗎 早晚會轉正的
❹ 交通局職工是公務員嗎
交通局職工分很多種,有公務員編制是公務員、事業單位編制、政府雇員編制不是公務員,當然還有臨時工。政府部門招收雇員和臨時工不屬於公務員,沒什麼保障的,三年一簽合同,基本上簽兩次就不再續簽了,福利待遇差很多。
公務員編制: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是國家法律的執行者,國家機器的組成者,所謂「公務員編制」的正規名字其實應該是指「行政編制」,國家財政負擔,就是大家說的,「納稅人養著的」、「吃皇糧的」。
事業單位編制:事業編制復雜,不屬於公務員類。這是中國特色的。用老話講,事業單位本質是社會服務組織,介於行政機構和企事業單位之間,或者說,都有涉及。
總之,涵蓋特廣,成分特雜。大概分以下幾類:全額撥款、參照公務員、自收自支、財政補貼。具體分類區別就是其經費來源不同。另外,就事業單位的編制而言,很多部門都是既有行政編制,也有事業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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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指公司或部門為了完成未來或過去的任務而確定的公司或部門的人員數量的配置,其對人員的實際配置工作產生指導和約束作用。編制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編制是指各種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定額、結構和職務配置;狹義的編制即人員編制,是指為完成組織的功能,經過被授權的機關或部門批準的機關或單位內部人員的定額、人員結構比例及對職位(崗位)的分配。
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⑴編制員額的規定;
⑵各職位(崗位)的名稱、設置以及領導職數的規定;
⑶各類人員的比例結構的規定;
⑷人員配備的質量要求。
我們常說的編制是指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確定,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根據編制調配人員,財政部門據此撥款。
編制通常分為行政編制、事業編制、銀行編制以及公益性崗位,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使用行政編制。
一般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體分為在編和非在編人員(在編人員指取得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的人員編制手續人員,非在編人員就是無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的人員編制手續的人員。如:本單位自行外聘的人員,就象企業聘用一樣,由單位自行規定其待遇,付給其工資,與地方財政沒有關系,這些工作人員通常稱為臨時工。)
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區別:行政編制也就是國家公務員是有級別的,如你第一年是科員,可能是最低一級的,你幾年以後當了科長,就是科級。再幾年以後當了局長,就是局級。也就是說,你如果是行政編制,那你就是按公務員法只「走」行政級別的。
事業編制,情況復雜,其中包括一些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這類參公事業單位的工資待遇比照行政機關(公務員)待遇執行,也就是按照職級核定工資。
其它的事業編制是按崗定薪,分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和工勤崗.其中管理崗叫職員,是一到十級,依次對應著正部級至辦事員這樣的行政級別。
專業技術崗是根據行業的要求進行職稱評定,比如醫生和教師。工勤崗就是工人。事業編制的人員一般走上副科(八級職員)領導崗位後也可以交流到行政機關當公務員,也可以參加黨政領導幹部公開選拔當領導。
銀行編制主要包括兩種:一是銀行正式員工(也稱銀行編內員工),二是勞務派遣協議工。
銀行的正式工,就是與銀行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享受著合同規定的正常工資、各種福利補貼以及績效獎金,還有很多的晉升機會。
銀行的派遣工,即派遣合同只和派遣公司簽合同,相當於臨時工。派遣公司派遣你到銀行工作,銀行把工資獎金劃給公司再給你。
通俗點講,就是你在銀行里上班,但不是銀行的職工,只是派遣公司派遣到銀行做輔助性的工作,且還沒有任何進入到管理層的機會。其工資、福利比銀行正式工低,獎金一般都一樣。
所以,這兩種編制都屬於體制內。是可以互相交流的。編制具有計劃性,是行政管理資源,編制管理也是一種資源配置行為。
❺ 交警大隊的臨時工可以轉正嗎
交警大隊的臨時工可以轉正。
《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對勞務派遣中的「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概念描述為:「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
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從「一般」變為「只能」,約束力大大增強。
所有用人單位,不管有什麼樣的原因,都必須遵守,沒有例外。這將有力地遏止濫用勞務派遣現象。過去一些用工單位在核心崗位上用勞務派遣性質的「臨時工」、一用幾年甚至十幾年的狀況將得到糾正,部分派遣工從此有望轉成正式合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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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同的勞動者在從事同種工作時,不分性別、年齡、民族、殘疾、區域等差別,只要能以不同方式提供相同的勞動量,即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
同工同酬體現著兩個價值取向:確保貫徹按勞分配這個大原則,即付出了同等的勞動應得到同等的勞動報酬。
❻ 我是某交通局的臨時工在單位已經工作了11年了什麼保險也沒有到現在我的基本工資是200元請問這是否合
問:我是某交通局的臨時工在單位已經工作了11年了什麼保險也沒有到現在我的基本工資是200元請問這是否合法能不能給我加工資交保險謝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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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基本工資是根據勞動合同約定或國家及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工資標准計算的工資,也稱標准工資。在一般情況下,基本工資是職工勞動報酬的主要部分。勞動者的全額工資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資(又稱標准工資)與輔助工資(又稱非標准工資)之總和,即實得工資。勞動者的全額工資與基本工資的概念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常會遇到的兩個概念。
基本工資弄清這兩個概念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很重要。因為計發勞動者的待遇,時常會用到這兩個概念。例如:在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時,需要用勞動者全額工資的概念,而終止勞動合同計發生活補助費和女職工「三期」內計發工資時,需要用勞動者基本工資的概念。如果不準確地理解這些概念,容易因此而發生勞動爭議,對勞動關系雙方都不利。
根據國家統計局1990年1月1日頒發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90年1月1日局令第1號)和《〈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以及勞動部頒發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和《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部發[1995]226號)的有關規定,勞動者的全額工資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資(又稱標准工資)與輔助工資(又稱非標准工資)之總和,即實得工資。勞動者基本工資是根據勞動合同約定或國家及企業規章制度規定的工資標准計算的工資。例如工資總額組成中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就是基本工資。再具體些說,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均屬基本工資。勞動者的輔助工資是指基本工資以外的各種工資。例如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等等。
需要說明的一點是,工資總額一般是用人單位在從事統計、繳費等勞動工資工作中常用的一個概念。與勞動者的全額工資(或稱實得工資)、基本工資等概念有聯系,但不是一回事。在理解勞動者全額工資等概念時,常常也會聯繫到工資總額的概念。
現實意義
在企業實際管理中,基本工資的概念非常泛化,而且在法律上也並無確定的定義,所以每個企業對基本工資的定義和標准也是千差萬別,因此基本工資只是一個模糊概念。
❼ 交警臨時工待遇
勞動合同法雖然早已實施。但是,並非一切勞動者都是依照該法執行的。比如你說的交警協問題,由於屬於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崗位,根據相關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故這些崗位依法是不完全適用勞動合同法的。但是,最低工資標准應當執行。
❽ 交通局正式合同工有前途嗎
首先你要明白交通局是正經的國家職能部門。正式員工為公務員和事業編制,屬於國內家幹部身份。容
合同工。。哪還有正式不正式。屬於交通局的臨時工。由於你不在編制內,所以是沒有任何升職空間的!
此類職位適用於在努力考取公務員和事業編制過程總的臨時性工作。
❾ 你好,想考當地交通局不知道工資待遇大概多少
每個幾線城市的工資是不一樣的,再加上不同的部門工資也是不一樣的。現在公務人員現在最低是6000多。
❿ 臨時工應該什麼待遇
我是一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工作八年整了,快九年了,沒什麼正式合同,工資每月300多塊錢,年底能發一次1200元的獎金(就算是吧),平時有點福利,別的什麼也沒有,像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都沒有,
問
1.他們這樣做合理嗎?
2.他們應不應該給我交養老保險,要是應該交,那以前的怎麼辦?最好能幫告訴我一些相關文件,具體點的,最好到哪條,謝謝!
3.我還應該享受什麼待遇?
1.他們這樣做合理嗎?
出於人情來說是不合理,但是目前在法律或者勞動保障不完善的今天,這種事情是合理合法的~SORRY,這是事實!
2.他們應不應該給我交養老保險,要是應該交,那以前的怎麼辦?最好能幫告訴我一些相關文件,具體點的,最好到哪條,謝謝!
如果你是臨時工,當初沒簽訂關於交納保險方面的協議或者合同,單位是完全無責任給你交納保險金的~以前的你可以自行交納~和單位無關~SORRY,這條好像還是對你不利,但我得說這是事實~!
3.我還應該享受什麼待遇?
具體待遇要看你簽定的合同或者協議,因為臨時工也是要簽合同的~那上寫明的你都該有,沒寫明的,就很大可能憑單位的意願給你了~
SORRY,好像對你都很不利~但是我說的真是事實.希望你算是吃一塹長一智吧~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