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健康權的答辯狀
⑴ 打人被起訴!急!
搜集證據,積極應訴答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內十五條人民容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⑵ 臨時工未簽訂勞動合同 自動離職
1、未簽訂勞動合同,自你家老人參加工作之日起第二月即可要求祝福雙倍工內資。(2-4月這三個月可容以要求雙倍工資)
2、該廠制定的獎懲規章如並非依法制定則無效。曠一罰三的規定顯然違反了勞動合同法。
3、連上一周夜班違法勞動法相關規定,侵犯勞動者的健康權和休息權。且夜班如超過8小時應支付加班費。
4、就以上幾點與老闆交涉,談判過程應當錄音或錄像,如老闆不履行義務發放工資可以此為據申請勞動仲裁或投訴到勞動監察大隊(後者較快捷)
5、廠子做為用人單位可作為仲裁主體。
⑶ 臨時僱工意外死亡如何賠償
一、法院的判決是合理的。僱工在工作中受到傷害,僱主是應當承擔責任的。
二、賠償范圍主要包括: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三、《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
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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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第29條採用了「死亡賠償金」的稱謂,而在該司法解釋的第17條則用了「死亡補償費」的稱謂,在同一司法解釋中出現對同一事項用語不一致的問題。
1、死亡賠償金在我國的一些法律、法規中已經作出過規定,但由於不統一,致使相互之間存在不協調,既不利於對有關賠償權利人的保護,又導致了司法實踐中的混亂。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對死亡賠償金做出了新的規定,這必將產生重大影響,為此應當准確把握死亡賠償金。
2、「死亡賠償金」或撫慰金不是對死者生命本身的賠償,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錢進行計算,而是撫慰死者的近親屬。」 因此,在死亡賠償金的性質上尚有進一步探討的必要。
二、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指死亡賠償金究竟是對誰的何種損害的賠償,關繫到死亡賠償金的確定、計算、給付等。
在此問題上,世界各國法律存在共識,即死亡賠償金絕非對死者的財產損害的賠償,而是對與受害死者有關的一些親屬的賠償。但在立法例上有兩種,即「扶養喪失說」與「繼承喪失說」。
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民法通則》第119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國家賠償法》第34條規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造成死亡的,應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
由此可見,死亡賠償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時特有的財產損害項目,是對受害者近親屬的賠償,有以下特點:
1.死亡賠償金並非死者的遺產。遺產表現的財產權益系死者生前已經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賠償金的形成及賠償金的實際取得均發生在死亡之後。
2.死亡賠償金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所取得的合法財產。夫妻關系終結於離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賠償金產生於夫妻關系終結之後。
3.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近親屬的賠償,並非對死者自身的賠償,是對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導致的生活資源的減少和喪失的補償。
⑷ 健康權糾紛里被告答辯人為多人,答辯狀下署名是否需要全部簽名
是的,全部答辯人都需要簽字!
⑸ 生命權 健康權 身體權答辯狀怎麼寫
寫答辯狀要根據事實 情節 針對你在原告兒子死亡一事上是否有過錯 是否構成侵犯死者的生命健康權 立法論證。所以事實情節不清, 建議你聘請律師吧。
⑹ 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怎麼寫答辯狀
為了保證勝訴率,建議還是找當地專業的律師給你寫,同時也能更好地找到勝訴的方向。
⑺ 滑雪場人身傷害事故民事訴訟答辯書
答辯狀格式不固定,根據原告訴求提出自己抗辯理由,提出理由一版定要有法律依據,權不要用自己理解對待原告訴求,用法律為根據。
《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答辯時圍繞沒侵權,盡到注意義務了,是當事人違反規定受到傷害陳述。
⑻ 健康權糾紛案有人證的答辯狀怎麼寫
民事起訴狀,答辯怎麼寫
⑼ 老師要開模擬法庭,要編一個案例,是有關於生命健康權和人格尊嚴權的
——模擬法庭觀摩一、模擬法庭簡介模擬法庭是指在教師的指導下由學生扮演法官、檢察官、律師、案件的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等,以司法審判中的法庭審判為參照,模擬審判某一案件的活動。通過親身參與,將所學到的法學理論知識、司法基本技能等綜合運用於實踐;通過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擬案件的處理,解釋法律規定,掌握案情與法律之間的關系,了解熟悉法學理論活學活用,以達到理論和實踐相統一。二、活動可行性分析 首先,模擬法庭活動一直是法學系的特色主題活動,曾多次舉辦,可以說在開展此活動上頗有心得。其次,我系一直與校外律師事務所保持聯系,活動的法官是事務所工作的律師。還有,在學校人文教科中心一樓有法庭的模擬現場,為模擬法庭的開展舉辦提供了保障。三、活動背景嘉興學院法律協會在創辦之初就把模擬法庭作為協會主打項目,並得到了校內外師生的贊揚及肯定。這次專家組到我校考察研究指導,我協會將呈現極具特色的模擬法庭活動。 四、活動的意義與目的為了進一步推動我系第三屆「法律文化節」活動的開展。法學系08級希望通過模擬法庭觀摩能夠為法學教育改革提供一個新的場地和機會,幫助未來的法律職業者,在學校課堂與課本學習之外,在一個模擬的實踐場所獲法律實務的實驗。通過這次模擬法庭庭審活動讓大家了解法庭審理案件的整個流程和細節,對我們進行模擬審判訓練,在具備理論素養的基礎上培養實務操作能力、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和團結協作能力,提高專業素養和綜合素養。五、活動宗旨:弘揚法治精神,辦特色活動,創特色院系,作特色法學人。六、活動時間:2009年11月七、活動地點:大教東三八、活動流程:(一)案件來源:由相關老師負責聯系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要案件、或從網上搜索資源。確定案件性質及參與所需總人數(二)參與資格與人員組成:人員選拔:由各班預先推選出3名同學作為本次法庭組成人員。 (三)演員角色確定及培訓工作1、確定案例後進行演員的選拔,確定人物性格。演員角色根據刑事審判的訴訟參與人初步確定為審判長:一名 ; 審判員:兩名 ; 書記員:一名 ;公訴人:兩名 ;辯護人:兩名 ; 被 告:若干; 證 人:若干2、召集所有演員開會,布置具體任務工作。A、審判、公訴、辯護三方開庭前完成所需要的司法文書。同時審判方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對判決形成初步意見並列出提綱。B、向各位演員交代庭審程序,讓各自清楚自己的出場順序。3. 指導與咨詢 本次所有相關事務,包括案件分析、課題研究、書狀撰寫以及言詞辯論,由參與隊員單獨或合作完成。參與隊員可以接受指導老師以及其它人員的指導。指導老師的指導可以包括為參與人員講解有關的法律基本知識,提供有關的資料和訓練辯論技巧。但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見的形成、法律書狀的撰寫和出庭比賽必須由參與隊員獨立完成。參與隊員也可通過網路或其它渠道進行相關資源的搜尋與運用,但不得抄襲或剽竊。(四)書狀1. 書狀的提交期限、份數與交換書狀應於規定時間內提交,遲交者或未提交者依罰則相關規定處理。各隊應提交原告方與被告方書面書狀一式五份,交至組委會,以備書狀評審及言詞辯論所需。組委會得視情況於提交書狀日期前一個星期通知參賽隊伍調整提交的份數。2. 書狀格式書狀(包括封面與內文)長寬標准為A4規格,全文應以計算機打字撰寫,裝訂則應以訂書釘裝訂,不得使用封膠、穿孔活頁或其它方式。字形應使用宋體,字體大小為五號。行距以一倍寬(singlespace)為標准。封面需註明「隊伍編號」與申請方、被申請方。3. 申請方書狀的內容申請方的書狀,應至少記載下列事項:a)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及理由;b)以案件及其附件所提供的資料為限,運用證據證明所主張的事實,並進行深入的法律分析,論證己方主張的法律根據;c)對他方主張的事實、證據及法律根據提出反駁意見;並提出理由和根據。d)所有引用的學術觀點和根據應當以腳注方式註明出處。4. 被申請方書狀的內容被申請方的答辯狀,應至少記載下列事項:a)答辯的事實及理由;b)以比賽題目及其附件所提供的資料為限,運用證據證明所主張的事實,並進行深入的法律分析,論證己方主張的法律根據;c)對他方主張的事實、證據及法律根據提出反駁意見;並提出理由和根據。d)所有引用的學術觀點和根據應當以腳注方式註明出處。5. 書狀的修改書狀於提交後不得修改。除非系內文整頁漏印,以致影響整份書狀的完整性,且經主辦單位核准後方得補齊。(五)言詞辯論1. 原則比賽雙方應於辯題所確定的事實基礎上進行法律辯論,模擬商事仲裁程序。2. 言詞辯論程序辯論程序首先由申請方陳述其理由,其次由被申請方陳述其答辯理由。仲裁員可於雙方陳述時介入提出問題。於陳述階段完成後,即進入雙方答辯階段,最後「總結陳述」階段,此程序仍由申請方先行陳述,繼之由被申請方進行答辯,兩方於總結陳述時,不得提出新論點,違反規定者,首席仲裁員決定對於該部分應不予採納。言辭辯論程序各部分的時間分配如下表所示:申請方陳述:由申請方代表進行陳述,10分鍾;被申請方陳述:由被申請方代表進行陳述,10分鍾;申請方提問和被申請方答辯:申請方提問(不超過3分鍾),被申請方就問題進行答辯(10分鍾);被申請方提問和申請方答辯:被申請方提問(不超過3分鍾),申請方就問題進行答辯(10分鍾);申請方總結陳述:申請方針對對方陳述和答辯進行反駁和總結性陳述,10分鍾;被申請方總結陳述:被申請方針對對方陳述和答辯進行反駁和總結性陳述,10分鍾。註:仲裁庭可在辯論階段隨時提出問題,但應注意一視同仁,公平對待。另外,評審提問時間不計算在比賽時間之內,但選手回答問題時間計算在比賽時間之內。3. 觀摩人員:請法學系08級全體同學以及其他系的學生幹部出場觀摩。九、流程11月26日前由系廣告部打好海報在全校內進行宣傳11月28日由08級學生會相關成員對會場進行布置,准備開庭前相關事宜。 十、活動預期效果通過這次的模擬法庭活動,讓廣大同學了解有關法律的訴訟活動,以及相關的訴訟程序問題。讓大家對法律有更深一步的認識。能夠在生活中為我們提供多一種的解決糾紛的方法。 十一、後期安排 為了更好的擴大該項活動的影響,在活動正式確定後在校內廣泛宣傳,包括宣傳板、海報、噴繪、傳單。活動結束後配合系宣傳部及院宣傳部門開展大規模的宣傳,包括新聞稿的發表、庭審照片的展示、宣傳板的製作、網上信息的發布等。
⑽ 如何爭取撫養權的答辯狀
每個案子具體情況不一樣,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下面提供一種思路內,大致按照這個思路來寫容。
1、原告所述事實與事實情況並不一致,從多個方面來分析被告撫養孩子的困難和不利;
2、多個方面分析被告撫養孩子更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綜上所述,被告撫養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法院應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