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臨時工
① 做臨時工被老闆炒
個人意見:
你上來班源的地方是什麼地方,你是中介介紹去的嗎?如果是那就是受騙了,你可以報警或者去勞動局舉報,如果你有時間還可以打電話新聞暴光,具體撥打114免費查詢。
第二個問題,說點不好聽的,也許是你工作方式有問題
第三是損招,直接密我
② 我是做臨時工的做了五天主管炒了我 說是試用期只給三十塊錢一天
沒有『臨時工』說法。每天工資不能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十二個小時的,應該發放加班工資。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③ 臨時工被炒了,應該馬上出糧
臨時工被炒了,應該馬上支付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未及時支付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之後炒了臨時工的,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④ 交警隊,臨時工被炒,有工資發嗎
用人單復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系(或者制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系。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⑤ 勞動法臨時工被炒掉工資怎麼算
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准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沈陽律師網頁鏈接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⑥ 做臨時工在工𠂆做了兩個月,未鑒定合同,被炒,怎麼辦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簽書面勞動合同,雙方都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就得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沒簽就從滿一個月時得給雙倍工資
⑦ 在工廠里工作,臨時工做滿一個月被炒的話,工資是怎樣算
這個嘛很簡單呀,臨時工嘛被炒工廠是要支付你應得的工資的,只是臨時工沒有賠償而已,做多少天就給多少呀就這樣吧
⑧ 工廠做臨時工下午還上班下班叫你明天不用來了這是不是當場炒人,這樣合不合法
臨時工沒啥法不法的
⑨ 紀律會可以炒單位臨時工嗎
不會,但會告知相關部門辭退掉,如果工作人員不好的話
⑩ 請問我在商場做臨時工被炒了拿不到
收取押金及公服費都不合法押金應退回,工資照發如不能協商可向勞動部門反映或仲裁
收取押金及公服費都不合法押金應退回,工資照發如不能協商可向勞動部門反映或仲裁。
商場的做法違法,可以考慮到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