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臨時工和合同工有什麼不同
臨時工與合同工的區別:
合同工一般是單位招用的正式的員工,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單位相應的給他們繳納一定的保險,支付工資,發放福利。
臨時工以完成某項工作為要求,招用的時間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基本上沒有待遇的。有時候也會簽訂一個用工合同,但這個與勞動合同是不一樣的。
區別:
1、保險。合同工有,臨時工沒有。
2、工資:合同工高,臨時工說不定低,而且低很多。
3、福利:合同工有,臨時工多數沒有。
如果享受不到同等對待,要看你是不是來公司很久了。如果公司在最開始跟你談,就是說讓你完成某項工作,之後就解除合同讓你走。那麼你就沒有那些待遇了。至多要求公司在此期間給你入一份商業保險。
如果是像合同工一樣招聘你的,那就是公司的問題了,你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去申訴,聽取仲裁部門人員的意見,採取相應的措施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總的來說,正式工和臨時工都是合同制的,區別是正式工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會有五險一金,工資較高,福利待遇較好;臨時工簽訂勞務合同,公司只發工資,五險一金和福利待遇都由勞務公司負責(相當於包工頭)。區別就是正式工工作穩定工資較高福利優厚,臨時工工作不穩定工資較低福利幾乎沒有。
B. 臨時工和合同工的區別
臨時工和合同工的抄區別可是非常襲的大。
C. 勞務合同工和臨時工有什麼區別
合同工:工人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版動合同,直接與用人單位發
生勞動關系。權
勞務工:工人與中心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上崗協議,
與用人單位不產生直接的勞動關系。
合同工:合同工由於與用人單位直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必須承擔用人以後所有各種難以預料的風險,即必須直接面對錄用員工的勞資福利糾紛,還要同時面對諸多政府部門,如勞動、人事、社保、公積金、檔案、戶籍管理部門等等。
勞務工:勞務工與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約束,只有崗協議,因此用人單位對不稱職的員工可以隨時退回至中心,由中心重新安排人員上崗,這樣給員工產生一種競爭上崗的壓力。
勞動用工、退工、工資發放等大量事務性操作協調問題統一由中心處理,節約用人單位管理者的時間和精力,真正把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從日常事務中解脫出來,使其圍繞企業發展的目標專注於人員的選擇、激勵與考核等企業急需解決的人力資源管理問題。
D. 臨時工和合同工有什麼區別
在同一單位工作的人員可能有著不同的身份,有的是正式工,有的是合同工,有的是臨時工。他們身份的不同,在公司的待遇也有很大的不同之處,臨時工和公司簽訂的是無限期勞動合同,這種合同有很大的靈活性。公司掌握著主動權,在現實生活中可以找一些理由辭掉臨時工來省下原來的人力成本,合同工都是和公司簽訂的有年限的勞動合同。

很多的工資都願意聘用臨時工,因為公司掌握著主動權。在公司需要人力的時候,他們可以招募更多的臨時工,在公司不需要更多人力的時候,他們可以裁掉這些臨時工來節省生產成本,公司有著很大的靈活性,而且不需要給這些臨時工上任何的社會保險。招募臨時工同時也有很大的風險,他們的技能不夠成熟,缺少職業素養,能夠給公司帶來的收益有限,生產積極性不高。
E. 勞務合同工和臨時工有啥區別
一)簽訂合同方式的不同
合同工:工人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直回接與用人單位發
生勞動關答系;
勞務工:工人與中心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上崗協議,
與用人單位不產生直接的勞動關系;
(二)承擔的風險事務不同
合同工:合同工由於與用人單位直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必須承擔用人以後所有各種難以預料的風險,即必須直接面對錄用員工的勞資福利糾紛,還要同時面對諸多政府部門,如勞動、人事、社保、公積金、檔案、戶籍管理部門等等;
勞務工:勞務工與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約束,只有上崗協議,因此用人單位對不稱職的員工可以隨時退回至中心,由中心重新安排人員上崗,這樣給員工產生一種競爭上崗的壓力。勞動用工、退工、工資發放等大量事務性操作協調問題統一由中心處理,節約用人單位管理者的時間和精力,真正把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從日常事務中解脫出來,使其圍繞企業發展的目標專注於人員的選擇、激勵與考核等企業急需解決的人力資源管理問題.
F. 事業單位合同工和臨時工怎麼區分
區分方法:抄
合同工都會有三金五險,大部分臨時工則沒有三金五險。
合同工需要每年去人事局繳納人事代理費用,臨時工不用。
臨時工隨時會被辭退,而合同工如無錯誤必須要工作滿合同年限才能辭退。合同工一般一簽就是3到5年的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