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的保險
1. 臨時工需要交社保嗎
臨時工需要買社保。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我國目前沒有臨時工的稱版呼,權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都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因此「臨時工」也要參加社保。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1)臨時工的保險擴展閱讀
《勞動法》第二條中「勞動者」其范圍是很廣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職工,也包括了臨時工。
因此,正式工也好,臨時工也罷,只要一旦與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這種關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時間,凡正式工享有的權益,臨時工也均應享有。
《勞動合同法》的修訂案針對的是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單位是指的這樣一種。勞務派遣工跟所謂的我們習慣稱的臨時工還不完全一樣。
2. 關於臨時工保險
從2008年的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已經沒有臨時工這個詞了。只有僱工,而且從法律角度說,單位必須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因此,發到工資中是不可以的。你發多少錢,能保證這個人以後的退休費?發生工傷的工傷費用?
3. 臨時工意外保險怎麼買
所謂的「臨時工」就是約定了固定的期限,包括工傷保險,都應該依照法內律規定參加容社會保險。應當依法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臨時工買保險的順序:意外保險、壽險產品、健康保險。並且,如果公司臨時工的人數在五人以上,即可投保團體意外險。也可以單獨給員工投保短期意外險,可以根據臨時工的具體職業類別選擇相應的意外險,如果工作時間較長的可以選擇一年期的綜合意外險,如果是短期的話,也可以根據工作天數進行意外險的選擇。
4. 怎麼給臨時工上保險
有的臨時工工作危險,就給自己上保險。僱主給臨時工上保險很尷尬。因為就干個三五天,剛辦完保險,活幹完了犯不上。但是要是臨時工自己沒上保險出事故了,僱主還是要擔責任。勞動衛士挺好的,僱主在招工人時,可以直接用它給工人上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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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福利:
很多不在編制的員工或者臨時工看著編制內員工享受的福利十分羨慕,心想自己什麼時候可以熬出頭也享有各項福利。
武某是壽光市某管理處一名負責後勤的職工,工作已經8年。看到其他同事休帶薪年休假,武某也鼓足勇氣向單位領導提出休假申請。
享受休假的都是單位正式在編職工,是正式工的福利待遇,武某隻是單位聘用的臨時工,沒有享受年休假的資格。就此,武某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反映。
人社部門指出,單位的做法是錯誤的。首先,《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武某雖然沒有所謂的正式編制,但其與單位間已經構成了勞動關系,屬於單位的一名勞動者。其次,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臨時工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6]238號)規定:《勞動法》實施以後。
5. 給臨時工買什麼保險好
有的臨時工工作危險,就給自己上保險。僱主給臨時工上保險很尷尬。因為內就干個三五天,剛辦容完保險,活幹完了犯不上。但是要是臨時工自己沒上保險出事故了,僱主還是要擔責任。勞動衛士挺好的,僱主在招工人時,可以直接用它給工人上保險。省去了許多麻煩,還挺方便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6. 給臨時工買哪種保險
有的臨時工工作危險,就給自己上保險。僱主給臨時工上保險很尷尬。因為就干個內三五天容,剛辦完保險,活幹完了犯不上。但是要是臨時工自己沒上保險出事故了,僱主還是要擔責任。勞動衛士挺好的,僱主在招工人時,可以直接用它給工人上保險。省去了許多麻煩,還挺方便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7. 如何給臨時工買保險
可以給臨時工購買短期團體險。另團體險是可以更換人員,對於人員內流動量大的企業也可以容節約成本,方便快捷。
註:投保團體險時應注意職業類別要匹配,避免出險時不能得到理賠。
團體保險是由保險公司用一份保險合同為團體內的許多成員提供保險保障的一種保險業務。在團體保險中,符合上述條件的「團體」為投保人,團體內的成員為被保險人,保險公司簽發一張總保單給投保人,為其成員因疾病、傷殘、死亡以及離職退休等提供補助醫療費用、給付撫恤金和養老保障計劃。
8. 怎麼給臨時工上保險
有的臨時工工作危險,就給自己上保險。僱主給臨時工上保險很尷尬。因為就干個三五版天,剛辦權完保險,活幹完了犯不上。但是要是臨時工自己沒上保險出事故了,僱主還是要擔責任。勞動衛士挺好的,僱主在招工人時,可以直接用它給工人上保險。省去了許多麻煩,還挺方便的。
9. 臨時工繳納哪些保險
都是一樣的,勞動法有規定的,原則上都是應該給繳納五險一金,有的單位給繳納三險一金,有的單位只給交三險。
所謂的五險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
一金是指住房公積金。
10. 臨時工需要簽合同,上保險嗎
臨時工只要與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也有權監督單位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
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10)臨時工的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